《上海市農業機械安全管理規定(修正)》在1993.07.19由上海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農業機械安全管理規定(修正)
- 頒布時間:1993年07月19日
- 實施時間:1993年08月01日
- 頒布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上海市農業機械安全管理規定(修正)》在1993.07.19由上海市人民政府頒布。
《上海市農業機械安全管理規定(修正)》在1993.07.19由上海市人民政府頒布。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4號修改,修改內容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一、第十六條修改為:對違章的責任人員,由上海市農業...
本規定由上海市農業委員會負責解釋。修正後條例內容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業機械的安全管理,正確處理農機事故,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凡農用拖拉機及其他農業機械在田間、場院、鄉村道路上行駛、作業或停放時發生碰撞、碾壓、...
(二)將下列規章中的“《行政複議條例》”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30.《上海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31.《上海市農業機械安全管理規定》第十八條;32.《上海市商品計量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33.《上海市統計登記辦法》第十四條;...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2016修訂)是國務院於2016年02月06日發布,自2009年11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修訂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2009年09月17日發布。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2016),2016年02月06日發布。內容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和...
市人民政府決定,對《上海港口岸線管理辦法》等8件市政府規章作如下修改:一、對《上海港口岸線管理辦法》的修改1.刪去第十六條。2.將第二條中“上海市交通運輸和港口管理局”修改為“上海市交通委員會”。3.將本辦法中“市交通港口局”均修改為“市交通委”。二、對《上海...
4.將本規定中的“工商(市場監管)”修改為“市場監管”,“農業管理”修改為“農業農村”。《上海市社會公用計量標準器具管理辦法》等7件市政規章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並對部分條文順序和文字作相應調整後,重新公布。二、對下列政府規章予以廢止 (一)關於控制本市人口機械增長若干問題的試行規定(1987年1月7日...
(四)農業機械作業及維修服務;(五)農村民間工藝及製品、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資源的開發運營;(六)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設施建設運營等服務。第十條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依法制定章程,並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定的業務規範,可以作為章程的附屬檔案。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使用章程示範文本。...
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節選)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節選)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節選)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節選)上海市計量監督管理條例 上海市產品質量條例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節選)上海市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條例(節選)上海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節選)上海市環境保護...
2.總體目標。強化農民安全生產意識,提高農機駕駛操作人員技術水平,改善農業機械安全技術狀態,不斷提高農機註冊登記率、檢審率和駕駛操作人員持證率,全面提升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水平,確保農業機械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的落實。3.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廣大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出發...
《北京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釋義 《釋義》是2018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北京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共六章四十七條 ,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1995年8月2日北京市政府第23號令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政府第12號令第一次修改,根據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政府第200號令第二次修改的《北京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同時廢止。規定全文 北京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目...
油和其它農作物生產;指導區、鎮兩級農業事業單位的業務工作,並制訂年度考核辦法;加強農作物結構布局的調整,指導農業生產基地建設;抓好農業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參與有關農業專項資金的編報、管理、使用、協調、監督;積極推廣農業機械化,負責全區農業機械調配、管理和服務,抓好農機安全監理;負責指導本區農業經營體制...
(1999年12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8號發布,根據2001年1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號發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內河港口管理辦法⟩等10件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修正,根據2010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2號公布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上海市農機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等148件市政府規章的...
(六)種植業管理辦公室 (七)蔬菜辦公室 (八)畜牧獸醫辦公室(市畜牧獸醫辦公室、市飼料工作辦公室)(九)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市農業機械化管理辦公室)(十)水產辦公室(市水產辦公室)(十一)科技處 (十二)社會發展協調處 (十三)農村城鎮規劃處 按有關規定設定監察機構和機關黨委。辦公室與市委...
(七)違反國家和本市農業機械安全管理規定的其他行為。對在道路上行駛的拖拉機的檢查、違章處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第十五條 農業機械在鄉村道路行駛以及在田間、場院作業發生的農業機械事故,由農機安全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有關規定處理。第十六條 本辦法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市人民政府農林辦公室負責解釋。第十七條...
市和區公安、交通、市場監督、建設以及海事等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對機動車船、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大氣實施監督管理。市和區建設、綠化市容、交通、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對揚塵污染大氣實施監督管理。市和區財政、農業、教育、衛生健康、城管執法、氣象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協同實施本條例。第六條鄉、...
國家對缺水地區發展節水型農業給予重點扶持。第二十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管理,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國家對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先進農業機械給予扶持。第二十一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為農業服務的氣象事業的發展,提高對氣象災害的監測和預報水平。第...
國家對缺水地區發展節水型農業給予重點扶持。第二十條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管理,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國家對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先進農業機械給予扶持。第二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為農業服務的氣象事業的發展,提高對氣象災害的監測和預報水平。第...
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2001年11月14日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3年4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改〈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9年2月24日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關於修改〈...
(八)在未採取加固措施的情況下,通行、停放大型客運、貨運機動車,或者放置施工機械;(九)船舶拋錨、拖錨;(十)其他危害管線安全的行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覆蓋、剷除、塗刻或者損壞金吳管線永久性的識別標誌。第九條 (限制行為)在金吳管線的保護範圍內,需進行建設工程施工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需...
北京市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修正)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水域遊船安全管理規定〉等五十九項規章部分條款的決定》的規定本辦法作如下修改:1、刪去第二條第二款、第四條第一款和第十四條。2、將“市人民政府農林辦公室”修改為“市農業局”。現發布《北京市人民...
《條例》是我國第一部關於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的行政法規。它的公布實施,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農業機械化的高度重視,標誌著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邁入了法制化軌道。這是農業機械化法制建設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國農業機械化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條例》的貫徹實施,對於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農業...
《上海市沿海邊防治安管理辦法(修正)》1999年12月29日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並於2000年3月1日實施,旨在加強上海市沿海邊防治安管理,維護沿海治安秩序。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為了加強本市沿海邊防治安管理,維護沿海治安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上海市公路管理條例 1999年11月26日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3年10月10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於修改〈上海市公路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根據2015年7月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上海市建設工程材料管理...
4、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機械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活動,情節嚴重的,可以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本決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湖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發布。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
《江蘇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在1999.11.08由江蘇省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糾正違章,正確處理農機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促進農業生產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江蘇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十條(禁止行為的規定)在引水管渠保護範圍內,嚴禁下列危及管渠或輸水安全和原水水質的行為:(一)建造建築物、構築物;(二)堆放砂石、磚瓦、金屬、木材等物品;(三)打樁、鑿井、機械耕作、開溝(河、渠)、挖坑(塘)、取土(因種植而挖、翻、取土或開鑿農用排灌淺溝,深度從地面起小於0.7米的除外)...
國家對缺水地區發展節水型農業給予重點扶持。第二十條國家鼓勵和支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管理,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國家對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先進農業機械給予扶持。第二十一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支持為農業服務的氣象事業的發展,提高對氣象災害的監測和預報水平。第...
六十一、刪去《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中的“並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手續”。第二款第二項中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修改為“營業執照”。刪去第四十八條中的“並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六十二、刪去《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三款。六十三、刪去《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三條。六十四、...
15、農業農村服務中心 負責農業科技產品的引進、推廣和農業新技術的示範及農業技術信息服務等工作;負責畜牧獸醫和動物疫病防治管理工作;負責經濟果林、漁業資源的保護、開發利用,以及農業機械化技術指導和服務等工作。16、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掛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按照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要求,做好政務服務事項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