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領導

局長 王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區促進就業創業工作,制定完善本區促進就業創業政策;負責促進就業創業政策組織實施、檢查監督和政策評估工作;建立健全就業服務體系,擴大就業果道,促進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負責本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指導和協調工作;組織實施各類就業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負責本區失業動態預警監測,完善失業預警調控機制。
(三)綜合管理本區職業技能開發、培訓、職業資格鑑定工作。負責制定本區促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規劃、計畫和配套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實施本區職業培訓機構辦學許可和職業技能培訓項目的資質審批;按分工負責管理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依法辦學,監督、檢查和評估培訓機構日常教學活動,指導和協調本區內學校和企業高技能人才的培養;負責本區職業技能鑑定的審核、監督和協調。
(四)統等制定本區人才發展規劃和人才政策,推進人才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監督本區人才中介機構、職業介紹機構的中介行為。
(五)綜合管理人才開發和服務工作,制定人才培養和開發規劃,組織各類高層次人才評選,落實區人才激勵和保障政策,承辦人才引進、夫妻分居、居轉戶等工作;按照有關分工承擔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職責。
(六)承擔本區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本區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崗位聘任、年度考核、獎懲、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公開招聘、人員錄用、交流、工資福利和退休等管理工作;負責本區社區工作者薪酬管理、機關事業單位非編輔助人員額度核定和薪酬水平調整工作;負責區政府的獎勵表彭工作。
(七)負責管理勞動關係調整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勞動關係的基本規則,協調、指導、規範用人單位全面執行勞動契約制度;負責企業經營勞務派遣許可審批;負責企業改制、轉制中的勞動關係協調工作,促進勞動關係的穩定和諧。
(八)貫徹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人員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政策;負責企業實行其他工作時間制度的審批工作,管理、指導企業實行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管理註冊在本區企事業單位職工的工傷認定;負責本區企業工資巨觀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規範企業工資支付行為;負責企業勞動工資統計工作。
(九)依法負責開展本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關於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制度和仲裁規則,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對各種違反勞動、人事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行政執法;負責有關企業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審查、支付和追繳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二)黨建科
(三)行政審批科(法制科)
(四)就業培訓科
(五)人力資源開發科
(六)事業單位管理科
(七)勞動關係科
(八)監察仲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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