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黃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黃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黃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黃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延安東路300號1號樓西四、五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本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編制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促進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組織實施就業援助,促進創業帶動就業,落實重點群體創業就業。
(三)負責人才引進管理工作。負責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才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海外人才服務體系建設。按照有關分工,負責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職責。
(四)負責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導並實施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管理。負責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推進專業技術人員評價、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服務工作。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五)貫徹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分配政策。負責落實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實施辦法。負責社區工作者薪酬管理有關工作。
(六)負責本區職業技能培訓和鑑定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政府補貼資金的審核和撥付。負責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負責技能競賽管理和獎勵。組織開展技能競賽活動。
(七)綜合管理本區企業勞動關係工作。協調推進本區實施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完善企業勞動關係協商機制。貫徹執行工資總量調控、工資指導線、工資收入調節等工資分配政策。
(八)綜合指導本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監察保障相關政策。指導企業規範用工行為,維護勞動關係和諧穩定。負責落實企業欠薪保障金制度。
(九)負責相關社會保險政策的落實推進工作。落實本區征地養老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工傷認定工作、勞動能力鑑定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負責管理與促進就業相關的各類專項資金,制定與就業相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就業、失業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
(十二)完成區委、 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上海市黃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緊緊圍繞“民生為本,人才優先”工作主線,以“一網通辦”改革為著力點,不斷最佳化行政效能,不斷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和滿足感。堅持積極就業政策,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的就業。落實全民參保計畫,落實相關社會保障制度。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企業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促進事業單位各類人才規範有序流動。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公共服務,提高服務能級和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稿、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資產管理及有關行政效能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負責協助局黨組落實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任務。承擔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三)財務科。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內部審計。
(四)就業促進科。負責落實促進就業政策。負責指導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設和信息管理。負責指導促進就業專項資金預算及專項資金日常使用、審核和統計工作。
(五)職業技能培訓科。協調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承擔推進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技能人才評價等工作。承辦市級職業技能大賽,協調指導各行業企業的技能競賽活動。
(六)監察仲裁管理科。負責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企業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相關問題。督查勞動違反案件處理。承擔勞動者維權有關工作。負責落實企業欠薪保障金制度。
(七)勞動關係科(行政審批服務科)。指導企業實施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承擔區勞動關係協調管理日常工作。統一受理、審核、辦結行政審批服務業務。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和政務服務事項的動態管理。
(八)工傷福利保險科。負責工傷認定工作。負責勞動能力鑑定工作。負責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養老人員養老保險政策工作。承擔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有關指導工作。
(九)人力資源市場開發科。負責落實人力資源開發的規劃和政策。負責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監管工作。承擔區人才發展資金管理、區人才公寓管理等日常工作。
(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貫徹落實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以及專業技術人員分級分類管理辦法。承擔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十一)工資福利科。承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有關工作。負責落實事業單位人員福利政策等工作。承擔社區工作者薪酬管理有關工作。
(十二)綜合業務管理科。承擔來信來訪有關工作及市民服務熱線的訴求辦理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處罰聽證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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