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閔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閔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閔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閔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隸屬: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政府
  • 局長:沈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提出組織實施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辦法和意見。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本區促進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組織實施就業援助,促進創業帶動就業,落實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綜合管理本區就業工作及其相關服務機構。
(三)負責人才引進管理工作,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才服務體系建設政策,促進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服務工作。負責完善海外人才服務體系建設。按照有關分工,負責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職責。
(四)負責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導並實施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
(五)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有關工作。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福利和退休工作。負責相關評比達標表彰獎勵等工作。負責社區工作者薪酬管理有關工作。
(六)負責完善面向企業、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本區職業技能培訓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職業技能培訓工作。負責政府補貼資金的審核和撥付。負責技能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各類以技能為主的職業培訓機構的審批和管理。負責職業技能競賽管理和獎勵。
(七)負責市、區各類社會保險政策落實推進工作。負責擬訂本區被征地人員落實就業和社會保障及征地養老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征地養老保險等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負責指導企業工資政策的貫徹實施及相關工作。負責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負責社會保障歷史遺留問題的協調處置工作。
(八)負責管理促進就業、失業基金和屬於社會保障資金範圍的各類專項資金,制定與就業基本社會保障相關的各種制度和辦法,並在本區組織實施。
(九)負責農民工就業服務和管理工作,落實上級政策,指導用工單位規範有序用工,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實施勞動關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相關政策。組織擬訂本地區勞動關係協商協調工作機制,協調推進實施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審批勞務派遣許可、企業實行其他工作時間制度,備案集體契約。依法調處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實施勞動保障監察,依法查處勞動用工違法案件,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落實企業欠薪保障金制度。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上海市閔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緊緊圍繞“民生為本,人才優先”工作主線,以“一網通辦”改革為著力點,不斷最佳化行政效能,不斷提升人民民眾的獲得感和滿足感。堅持積極就業政策,提供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落實全民參保計畫,落實相關社會保險制度。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發揮市場在人力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企業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促進事業單位各類人才規範有序流動。完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公共服務,提高服務能級和水平。
(十三)與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上海市閔行區教育局有關職責分工。堅持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上海市閔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職業技能類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的準入審批和管理工作。上海市閔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營利性民辦學校、職業技能類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的市場主體登記,在法定職責範圍內,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上海市閔行區教育局負責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準入審批,對營利性民辦學校的教育教學、招生對象、招生方式、師資隊伍等進行監督管理,在法定職責範圍內,查處違法違規辦學等違法行為。

內設機構

辦公室
黨群科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人才開發科
就業促進科
職業能力建設科
事業單位工資福利科
社會保障科
勞動監察仲裁科
法制科
信訪科
政風行風辦公室
機關事務中心
財務科
會計核算中心
局工會
局團總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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