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崇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崇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根據《中共上海市崇明區委辦公室 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上海市崇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的規定,上海市崇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行政編制26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崇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地區:上海市崇明區
  • 所屬部門:上海市崇明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郁京忠(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實行就業援助制度,提供全方位就業創業服務。負責本區就業資金的預測、使用、管理和監督。
三、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組織實施職業技能培訓。落實職業資格制度,負責職業技能培訓機構管理有關工作。負責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實施職業技能競賽有關活動。
四、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本區人才的引進、培養和服務工作,協調指導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按照有關分工,負責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有關職責。
五、負責本區事業單位招考錄用、職務(崗位)管理、考核獎懲、培訓、交流等綜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負責本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職稱評聘工作。指導有關單位開展評比達標表彰獎勵相關工作。
六、負責本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綜合管理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福利待遇相關政策。規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的發放。負責本區社區工作者薪酬管理有關工作。
七、協調落實企業欠薪保障金制度,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按照有關分工,協同推進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改革。
八、按照市、區總體規劃,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負責本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管理和實施,落實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工作。落實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等政策。
九、組織實施勞動關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保障監察相關政策。負責本區勞動關係協商協調工作,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管理勞動保障監察工作。
十、負責農民工相關政策在本區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文稿起草、業務督查、政務公開、信訪、財務及資產管理、信息報送、安全、機要保密、檔案管理、會務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承擔組織、統戰、黨風廉政建設、政風行風、宣傳、精神文明建設等日常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培訓、退休幹部、群團等工作。
(三)就業培訓科。擬訂本區就業、創業、培訓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指導和協調工作。對區就業資金進行監管。負責本區職業培訓機構的設立審批和管理。負責本區職業鑑定工作的管理和協調。負責本區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競賽。
(四)人才開發科。擬訂本區人才發展規劃和人才政策,
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相關規定。承擔本區人才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和優秀高層次人才選拔推薦工作。負責本區“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專業技能儲備人才的招募、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擔本區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工作。負責本區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和備案管理。
(五)事業人員管理科。負責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本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設定、人員聘用、工資收入分配、考核獎勵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以及事業單位人事政策法規宣傳、業務知識培訓等工作。貫徹落實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福利待遇相關政策。指導有關單位開展評比達標表彰獎勵相關工作。負責本區社區工作者薪酬管理有關工作。
(六)社會保障科。負責擬訂本區社會保障工作規劃和政策,協調指導本局所屬的社會保障經辦機構開展業務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本市有關職工保險福利待遇方面的政策法規和規定。承擔國有企業工資管理有關工作,對區屬國有企業執行國家和本市工資收入分配政策進行監管。負責本區企業工傷認定工作。對本區企業實行其他工作時間進行審核審批。
(七)勞動關係科(法制科)。負責本區勞動關係相關工作。協調推進本區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負責勞務派遣許可、集體契約審查工作。落實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行政相關工作。
按照有關規定設定機關黨組織。

現任領導

局長:郁京忠

所獲榮譽

2021年3月1日,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巾幗建功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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