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信息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關於印發《上海市加快汽車更新消費行動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滬商規〔2024〕7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部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上海市加快汽車更新消費行動方案(2024-2027年)》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4年7月16日
內容全文
上海市加快汽車更新消費行動方案(2024-2027年)
一、總體要求
圍繞本市汽車更新市場需求,從促進新車消費和暢通流通鏈條協同發力,聚焦完善政策體系、培育市場主體、最佳化市場環境、加強要素保障等方面,支持二手車交易市場、經銷企業等增強經營能力,擴大市場影響力,促進本市二手車市場能級顯著提升。到2027年,本市二手車交易平均車齡降低1年。二手車交易量達到90萬輛,較2023年增長50%;二手車出口量達到1.5萬輛,較2023年增長一倍;報廢汽車回收量達到5萬輛,較2023年增加一倍。
二、任務措施
(一)落實國家汽車以舊換新政策。按照國家實施汽車以舊換新的統一部署,2024年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註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納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給予一次性定額補貼。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併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7000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稅務局)
(二)實施本市汽車置換補貼政策。2024年實施本市新一輪汽車以舊換新實施細則。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用戶以舊換新購買國六b燃油小客車,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購車補貼,其中舊車排放標準為國四及以下的,補貼4000元;舊車排放標準為國五的,補貼2800元。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用戶以舊換新購買純電動小客車,給予個人用戶一次性10000元購車補貼。對既符合國家政策又符合本市政策的車主,支持同時申請享受相關補貼。每年開展上一年度汽車以舊換新政策績效評價,並結合績效評價結果,研究修訂新一輪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三)鼓勵開展“團體保值租賃”業務試點。支持汽車租賃企業聯合整車生產企業、二手車經銷企業、保險企業、二手車鑑定評估機構等,為汽車團體租賃設計2至3年租賃期的專屬產品,涵蓋汽車選型、定期租賃、保值更新等一攬子銷售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市機管局、各區政府)
(四)加快淘汰更新老舊汽車。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和車輛安全環保檢驗標準,依法依規淘汰符合強制報廢標準的老舊汽車。加快出台並實施國四柴油車、國二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補貼政策。推動巡遊計程車根據行駛狀況加快更新。(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商務委)
(五)鼓勵發展二手車經銷業務。對在本市登記的二手車經銷備案企業,當年度經銷量達到3000輛以上的,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獎勵。每年對政策實施情況開展績效評價,並研究修訂新一輪政策。(責任部門: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六)鼓勵整車生產企業開展收舊換新服務。鼓勵整車生產企業發揮優勢,提供本廠新車生產、車輛銷售和租賃、二手車整備等全鏈條一站式綜合服務。支持汽車生產企業出台汽車收舊換新優惠措施,自營或與二手車經銷企業合作開展汽車銷售或租賃的收舊換新服務。在整車廠設立綜合服務點,提供上牌、檢測等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委金融辦)
(七)健全二手車定價評估體系。引育國內外知名二手車鑑定評估機構,支持發布二手車價格評估標準和動態價格趨勢信息。支持二手車鑑定評估機構與保險企業等合作,為整車廠提供新車型的保值率評估服務。培育和引進專業二手車拍賣平台,支持拍賣平台依法依規做大做強,形成具有市場公信力的二手車拍賣價格。按照拍賣平台公信力評估情況,給予平台不超過500萬元獎勵。持續完善二手車價“公正估”“車況報告”等信息化服務,便利經銷企業和消費者通過車架號和車牌號實時查詢在售二手車的評估價值和車況。(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各區政府)
(八)推進二手車流通便利化。最佳化二手車交易市場設立流程,強化區域規劃管理,落實屬地監管制度,全面實行備案制度,公安車管部門依規設立機動車登記服務站。進一步最佳化二手新能源車專用牌照額度申領流程,將專用牌照額度申領周期縮減到5個工作日以內。推廣“二手車交易網簽”模式,打造誠信、可溯源的便利交易環境,減少交易中間環節,降低交易時間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動網上辦理二手車轉移登記業務。落實二手車經銷企業從自然人處購進二手車的,允許企業反向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做法。(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稅務局)
(九)最佳化二手車出口管理流程。實施線上辦理二手車出口企業備案和二手車出口許可證申領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二手車出口企業按需申領二手車出口專用新能源牌照。支持有條件的區試點設立出口型二手車交易專業市場,為交易企業開具二手車交易發票、辦理二手車轉讓登記手續和出口註銷業務等。(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稅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區政府)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保障。建立市級部門協同工作機制,統籌推進汽車更新消費。各區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最佳化汽車更新消費環境。(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各區政府)
(二)強化政策支持。統籌用好國家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資金,本市節能減排、商務高質量發展等各類專項資金。鼓勵各區加大區級相關資金配套支持力度。推動落實政府綠色採購政策措施,加大新能源採購力度。(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三)最佳化金融支持。支持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適當放寬汽車消費信貸申請條件,降低汽車貸款首付比例,延長貸款期限,合理確定信貸額度,降低汽車消費門檻。鼓勵保險企業推出針對二手車延長質量保證保險產品。鼓勵保險機構根據二手車出口企業實際需要,為待出口二手車提供短期交強險服務。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支持商業銀行和保險機構為符合條件的二手車出口企業開展保單融資業務。(責任單位: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上海監管局、市委金融辦)
(四)加強宣傳引導。組織開展汽車更新消費政策宣傳,擴大政策影響力和覆蓋面,營造良好的消費氛圍。開通諮詢服務熱線,做好政策答疑,倡導綠色、安全消費理念。(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政府新聞辦、各區政府)
本行動方案自2024年7月19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止。其中,涉及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按國家和本市發布的相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