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學科技園改革發展行動方案

《上海市大學科技園改革發展行動方案》是為了加速推進上海市大學科技園高質量發展,制定的行動方案。該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大學科技園改革發展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3年12月31日
  • 實施時間:2024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大學科技園改革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
滬府辦規〔2023〕30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上海市大學科技園改革發展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31日

內容全文

大學科技園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校實現社會服務功能的重要平台,對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具有重要意義。為加速推進本市大學科技園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深入推進高校科研體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進一步強化大學科技園科技成果轉化、科技企業孵化、科技人才培養、集聚輻射帶動等核心功能,順應新形勢新任務,開闢新領域新賽道,塑造新動能新優勢,為上海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提供堅實支撐。
二、工作原則
(一)改革體制機制
以高校體制機制改革帶動大學科技園高質量發展,破除體制機制障礙,提升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成效,形成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早期發現、接續孵化、高質量成長的孵化轉化機制。
(二)強化創新理念
充分發揮大學科技園科技創新重要策源地和承載地的作用,秉持全過程、全鏈條創新理念,進一步完善與市場緊密結合的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體系,提升高校師生創新創業意願和能力。
(三)提升服務能級
最佳化高校與大學科技園聯動發展體系,形成高校科技創新、轉化支撐和大學科技園首站承接、企業孵化之間的良好互動,集聚各類創新資源,提升大學科技園全鏈條專業化服務能級。
(四)營造創新生態
立足核心功能定位,各方協同建設以大學科技園為核心的環高校創新創業集聚區,形成富有活力的高校創新創業生態體系,營造“師生願意來、資本願意投”的創業氛圍,塑造先進創新文化。
三、發展目標
到2027年,高校校區、科技園區、城市社區“三區聯動”進一步融合發展,大學科技園作為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首站和區域創新創業核心孵化園的屬性更加凸顯。高校體制機制改革不斷深化,大學科技園管理運營機制不斷完善,創新實踐一批特色鮮明、具有針對性的改革發展模式,成功轉化一批高價值的科技創新成果,孵化一批未來特徵明顯的高成長企業,培養一批多學科交叉融合的創新創業人才,基本建成多層次、開放性、國際化的大學科技園生態體系,有力支撐高校創新和區域發展,形成科技創新“核爆點”。
四、主要任務
(一)深化高校體制機制改革,激發創新活力
1.加強高校規劃引領。支持高校將大學科技園的建設和發展納入整體發展規劃,更加突出大學科技園的科技屬性。高校應將大學科技園體制機制改革作為重大事項納入黨委會、校長辦公會等議事內容,因校制宜、主動作為,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困難和問題,推動大學科技園高質量建設。(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科委、相關高校)
2.深化科研體制改革。支持高校強化原創性、引領性科學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產出更多高質量的創新成果。支持高校根據學科特色,最佳化校內科研組織模式。支持高校構建開放創新生態,主動適應科學研究範式變革。支持大學科技園參與科研前端研究,進行超前孵化,引導高校科研人員開展與產業鏈、創新鏈緊密結合的基礎研究。(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科委、相關高校)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深化落實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堅定不移“破五唯”,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高校應按照基礎研究、套用研究、科技成果轉化等類別,制定相匹配的評審標準和業績要求。支持高校與大學科技園及入駐企業開展人才互聘,鼓勵高校教師、企業家、投資者擔任大學科技園創業導師。(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科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高校)
4.深化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堅持價值塑造、能力培養、知識傳授“三位一體”,培養更加具有創新精神和能力的創新創業人才。依託大學科技園,推動本科生和研究生實習實踐模式改革,將大學科技園建設成為科教融匯、產教融合、人才培養的重要陣地。(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科委、相關高校、相關區)
(二)強化大學科技園專業化建設,提升服務能力
1.探索新型管理服務模式。探索構建由高校、所在區、科技領軍企業等共同參與的大學科技園統籌協調機制,將大學科技園打造成為集社區管理、企業運行等功能於一體,多方參與的成果轉化孵化和師生創新創業平台。支持大學科技園協同所在區推進“一門式”服務點建設,為企業和創業者提供技術、創業、人才、金融等一站式服務。(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相關高校、相關區)
2.構建專業化服務體系。支持大學科技園聘請高水平、專業化的運營管理團隊,引入法務、投資、智慧財產權等服務機構,建設集成化服務平台,讓園區企業“足不出園”即可享受高質量服務。建設概念驗證中心和中試基地,為高校科技成果從早期挖掘到後期熟化提供專業化支撐。(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相關高校、相關區)
3.融入高校技術轉移體系。支持高校建立技術轉移融合機制,推動大學科技園融入高校技術轉移體系,鼓勵採用成果轉化專員、人員兼職、雙聘雙掛等形式,推動校內外專業化隊伍強耦合。支持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主動挖掘制度,高校技術轉移中心和大學科技園及時介入對接轉化,提供接力孵化服務。(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科委、相關高校、相關區)
4.支撐服務師生創新創業。支持高校依託大學科技園等資源,建立師生創業培訓平台,組建以企業家、投資人為骨幹的創業培訓師資隊伍,開發“理論+實踐”課程,開展形式多樣的創業培訓或講座沙龍。支持高校發揮大學科技園載體作用,建立信息溝通平台,採用創業合伙人、先投後股等多種靈活方式促進師生創業,提供針對性輔導。(責任單位:市教委、相關高校)
(三)加快創新資源要素集聚,形成發展合力
1.統籌最佳化空間布局。推動高校學科、人才優勢和所在區特色產業聯動,市、區、校、企協同做強做大以大學科技園為核心的環高校創新創業集聚區。支持在松江區、奉賢區、臨港新片區等高校資源集聚的區域建立“聯合大學科技園”或環高校創新創業集聚區。加強大學科技園和龍頭企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特色產業園區聯動,為科技企業創新發展接續助力。(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上海科創辦、相關高校、相關區)
2.推動高校創新資源開放。推動高校更好開放校內實驗儀器、圖書信息、公共數據等科研資源以及相關公共服務配套設施,保障大學科技園及在孵企業、團隊便利使用。鼓勵大學科技園主動研判跟蹤未來產業、顛覆性技術發展趨勢,向校內科研團隊提供市場化連結渠道。(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科委、上海科創辦、相關高校、相關區)
3.對接市場化轉化服務機構。鼓勵大學科技園與上海技術交易所、國家智慧財產權運營(上海)國際服務平台、國家技術轉移東部中心等平台建立合作關係。支持高校、大學科技園與技術轉移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法務、財稅、證券投資、孵化培育等市場化服務機構對接,支撐師生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創業活動。(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上海科創辦、相關高校、相關區)
4.引入多元化科技金融服務。支持大學科技園與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等合作,吸引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進一步發揮上海市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會和各高校分基金會作用,為在校大學生和畢業生創業提供天使基金資助。鼓勵高校聯合社會資本探索成立大學科技園成長基金,按照市場化機制運營,形成培育孵化高校原創科研成果的聯動生態。(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上海科創辦、相關高校、相關區)
(四)改革最佳化考核評價,增強內生動力
1.完善大學科技園評估體系。進一步最佳化大學科技園年度績效評價體系,對依託研究型大學和套用型大學建設的大學科技園進行分類指導、分類評價。將科技成果轉化、校企合作項目、學生就業情況納入高校和大學科技園等考核體系,弱化招商引資權重,提升專業服務、增值服務效能。(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相關高校、相關區)
2.最佳化高校分類評價指標體系。將大學科技園建設成效、高校支撐成效和大學科技園反哺成效作為評價大學科技園綜合發展成效的重要內容,並納入高校分類評價指標體系。探索委託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社會各方對大學科技園改革發展成效的滿意度測評。(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科委、相關高校)
3.加強大學科技園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在推進“雙一流”建設專項過程中,將相關學科、科研基地與大學科技園聯動發展情況作為綜合評價和專項投入的重要依據。將大學科技園及周邊創新創業集聚發展情況作為對相關區科技創新規劃、年度考核等的內容。建立大學科技園分類排名、動態管理和淘汰機制,對優秀的加強政策聯動和資金支持,落後的督促整改,整改不力的予以撤銷。(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財政局、相關高校、相關區)
五、組織實施
(一)加快改革試點
支持高校圍繞大學科技園建設重點任務開展相關體制機制改革。選取改革意願強、基礎條件好的大學科技園開展改革發展試點,按照“一校一體系、一園一方案”要求,市教委、市科委、高校、相關區等共同制定改革方案,落實試點任務。(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科委、相關高校、相關區)
(二)建立專班機制
高校應成立主要領導牽頭的大學科技園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高校技術轉移、科研、人事、資產等部門與大學科技園聯動協同的工作專班機制,推進大學科技園改革發展。市、區、高校每年投入資金,引導支持大學科技園提升能力。(責任單位:市教委、市科委、相關高校、相關區)
(三)加強協調保障
發揮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聯席會議作用,研究大學科技園改革發展情況,協調解決大學科技園改革發展中的問題,總結推廣試點經驗,促進大學科技園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相關高校、相關區)
本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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