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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1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高質量孵化器培育實施方案》。
內容解讀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建成不少於20家高質量孵化器,示範帶動不少於200家孵化器實現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轉型升級;孵化培育一批面向全球的本土硬科技企業;帶動形成若干孵化集群,打造2-3個千億級產值規模的“科創核爆點”,建設全球科技創新企業最佳首選城市。
《實施方案》提出了全球遴選、一體一策,跟蹤評估、動態調整的培育方式。對照發展目標,強化梯次培育,分為“高質量”和“高質量培育”兩類。吸引國內外一流優質孵化器在上海發展壯大,納入國際科創中心建設總體布局。圍繞引進集聚一流人才、強化硬科技創新策源、促進顛覆性科技成果轉化、高成長科技企業孵化和全要素資源整合賦能等方面,建立對高質量孵化器的分類評價體系;開展跟蹤評估,進行動態調整。
《實施方案》明確了五大行動,其中兩項任務尤為重要:一是實施“硬科技”孵化能力提升行動,具體包括引導高質量孵化器與高水平科技智庫合作,跟蹤對接各類基礎研究創新計畫,實現“超前發現”“超前布局”,培育“超前孵化”新模式;與高校院所、龍頭企業、投資機構合作,強化底層技術、顛覆性技術等的突破,探索未來產業孵化新範式;建立早期硬科技項目(技術)發現、驗證及孵化機制,暢通“轉化-孵化-產業化”鏈條,培育硬核科技領軍企業。
二是實施孵化人才培育行動,具體包括引進國際一流孵化人才,集聚培養專業孵化人才和強化科技創業導師隊伍,鼓勵高質量孵化器與高校院所聯合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試點,探索“學科+孵化”新模式。
《實施方案》提出強化對投孵聯動的引導,支持高質量孵化器與市級母基金合作,設立不少於一支早期硬科技投資種子基金,有效帶動“耐心資本”流向高質量科技成果,流入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加大科技金融產品供給,圍繞“硬核”技術、初創企業等開發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同時激發國資投資孵化活力,鼓勵國資投入各類資源參加高質量孵化器建設;探索國有孵化團隊持股孵化,最佳化投資審批流程,試點退出與容錯機制。
《實施方案》強調,要對高質量孵化器給予資金和政策的保障。發揮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聯席會議機製作用,多部門聯合、市區協同,“一體一策”給予各個高質量孵化器有針對性的支持。在資金保障方面,市區聯動設立高質量孵化器培育專項經費,分階段給予事前啟動建設、年度運營補貼、里程碑績效評價後獎勵等經費支持。
全文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發揮孵化器在全過程創新、全要素集聚、全鏈條加速等方面的作用,持續最佳化本市科創生態體系,助力硬科技企業培育和未來產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支撐國際科創中心建設,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對標世界一流,以最佳化科創生態和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創新資源集聚、科技成果轉化、硬科技企業孵化和未來產業培育為著力點,培育新領域新賽道,塑造新動能新優勢。
(二)目的意義
高質量孵化器是以全球一流孵化人才為核心牽引,具備硬科技創新策源、顛覆性科技成果轉化、高成長科技企業孵化和全要素資源整合能力的高水平創新創業服務機構。通過加快培育一批產業領域聚焦、專業能力凸顯、示範效應明顯的高質量孵化器,帶動全市孵化器從基礎服務向精準服務、從集聚企業向孕育產業、從孵化鏈條向厚植生態轉變,引領創新創業高質量發展。
(三)基本原則
1.堅持前瞻布局。圍繞“2+(3+6)+(4+5)”現代化產業體系,探索建設面向未來產業的高質量孵化器,在新領域新賽道和新方向新功能方面,支撐顛覆性科技成果的率先轉化和硬科技企業的加速孵化,帶動產業轉型升級。
2.堅持專業引領。支持一流孵化人才、科技領軍企業、知名高校(大學科技園)、科研院所、頂尖投資機構等各類主體建設高質量孵化器,提升專業人才(團隊)、技術服務平台、早期投資、資源對接等專業化服務能級。
3.堅持多鏈協同。打通裉節,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鍊和人才鏈融合發展。創新孵化器服務模式,在功能定位、戰略布局、建設路徑和扶持方式等方面先行先試,實現“科技-產業-金融”的良性互動。
4.堅持國際協作。以全球視野、國際一流理念引導高質量孵化器融匯國際高端資源,拓展全球創新合作網路,構建符合國際規則和中國特色的跨境協同孵化服務體系,實現“走出去”“引進來”雙向融通。
(四)工作目標
到2025年,培育不少於20家高質量孵化器,示範帶動不少於200家孵化器實現專業化、品牌化、國際化轉型升級;與高新技術開發區、特色產業園區等聯動發展,孵化培育1萬家科技型中小企業、2000家高新技術企業、300家瞪羚企業、100家科技小巨人企業和一批面向全球,擁有自主、前沿、顛覆性技術的硬科技企業;帶動形成若干孵化集群,打造2-3個千億級產值規模的“科創核爆點”,初步建成全球科技創新企業首選落戶城市。
二、重點任務
(一)實施“硬科技”孵化提升行動
1.培育“超前孵化”新模式。引導高質量孵化器與高水平科技智庫合作,發現一批細分賽道未來發展新趨勢,實現“超前發現”“超前布局”;對接“基礎研究特區”“探索者”等各類創新計畫,加強對基礎研究的跟蹤對接,從“選育項目”向“創造項目”轉變,提升孵化策源功能。針對重大實踐問題和場景需求,組織科研專家、運營人才、資金基金和產業資源,組建合伙人團隊,“組裝”一批硬科技創業項目。(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相關區政府)
2.探索未來產業孵化新範式。支持國家實驗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等戰略科技力量配建高質量孵化器,帶動更多未來產業重點方向的關鍵核心技術實現成果轉化套用。鼓勵高質量孵化器圍繞新興、前沿領域,深化與高校院所、龍頭企業、投資機構合作,強化底層技術、顛覆性技術等的突破;加強前沿技術多路徑探索和融合創新,構建未來產業套用場景,培育未來產業,搶占發展新高地。(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相關區政府)
3.加速育孵硬科技企業。引導高質量孵化器建立早期硬科技項目(技術)發現、驗證、熟化及孵化機制,暢通“轉化-孵化-產業化”鏈條,培育硬科技企業。探索“技術+產業”孵化新模式,加速核心技術成果轉化和關鍵技術節點企業培育,對成效顯著的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相關區政府)
4.引導高質量孵化器連結“強資源”。支持高質量孵化器搭建開放式服務平台,與各類專業服務機構開展深度合作,為科技企業提供高水平技術篩選、工業設計、供應鏈和產業鏈資源連結等專業服務。運用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技術開展數字孵化,通過創業要素圖譜、數字企業畫像,提高孵化效率。(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相關區政府)
5.推動高質量孵化器拓展“硬服務”。支持高質量孵化器聯合龍頭企業、高校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共建實驗檢測、概念驗證、中試基地等平台,開展專業服務,對成效顯著的給予資金支持。挖掘產業數位化、智慧型化和綠色化轉型需求,打造創新型套用場景,優先推薦納入“成果轉化目錄”“創新產品目錄”,享受相關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教委、市衛生健康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相關區政府)
6.提升智慧財產權服務能級。支持高質量孵化器自建或合建專利導航服務基地、高價值專利培育中心等,為企業提供核心關鍵技術全生命周期智慧財產權服務指引。強化與上海技術交易所、上海智慧財產權交易中心等機構合作,建設專業化、一站式、高水平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平台,提供技術資產增值服務。(責任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科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二)實施孵化人才培育行動
1.引進國際一流孵化人才。依託轉化經驗豐富的科學家、跨學科交叉人才、科技創投人才、知名職業經理人、連續成功創業者和具有海外工作(含創業)背景的歸國人才等“六路”孵化人才,打造高質量孵化器。將具有科學家思維、工程師技能、產業鏈資源的高端孵化人才納入全市科技人才支持體系,享受相關政策和服務。(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科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區政府)
2.集聚培養專業孵化人才。鼓勵高質量孵化器與高校院所聯合開展創新創業教育改革試點,探索“學科+孵化”聯合孵化新模式。聯動有條件的高校院所和相關單位,打造成果轉化、創業孵化等人才培育基地,通過開設技術轉移方向學歷教育、開展孵化科技管理人才職業培育、持續培訓等方式,培養一批覆合型人才。(責任單位:市科委、市教委)
3.強化科技創業導師隊伍建設。鼓勵高質量孵化器聘請企業家、投資人、科學家等擔任創業導師;最佳化科技創業導師庫和導師評價體系,形成良性互動、供需互補、常態長效的培訓、輔導機制。開設科技創業導師培訓課程,為創業導師提供系統培訓,完善科技創業知識體系,提升創業導師的專業素質和創業輔導能力。(責任單位:市科委、上海科創辦)
(三)實施金融賦能助力行動
1.強化對投孵聯動的引導。通過市級母基金引導,有效帶動“耐心資本”流向高質量科技成果,流入種子期、初創期科技企業。鼓勵高質量孵化器聯動市級母基金,設立不少於一支早期硬科技投資種子基金,深化概念驗證、股權投資聯動探索,帶動社會資本投資前移,助推成果轉化項目加快轉化發展。加快基金登記註冊,政府投資部分產生的超額收益可予以孵化器和其他社會資本一定讓渡。(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2.加大科技金融產品供給力度。引導高質量孵化器加強與銀行、保險、擔保等金融機構的合作,圍繞“硬核”技術、初創企業等開發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降低硬科技企業融資成本。強化科技企業上市培育庫對接服務,增強針對性的資本市場融資服務,最佳化硬科技企業梯次培育和轉板機制,支持高質量孵化器培育的科技企業上市融資。(責任單位: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相關區政府)
3.激發國資投資孵化活力。鼓勵國資高質量孵化器創新模式,暢通利益共享機制,允許國有孵化團隊持股孵化,最佳化投資審批流程,試點退出與容錯機制。充分發揮金融服務類國有企業綜合金融服務能力、各類國資基金的資本帶動能力,鼓勵國有企業積極投入土地、資金、設施、套用場景等創新資源,參與高質量孵化器和創新創業集聚區建設。(責任單位:市國資委、上海科創辦、相關區政府)
(四)實施全球創新網路融入行動
1.打造全球科技孵化首選地。鼓勵高質量孵化器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或創新基地,強化與海外高校院所、龍頭企業等的協同聯動,完善“全球研發-跨境孵化-上海轉化”服務鏈,加速前沿領域海外創新項目來滬落地。強化“國際創業首站”“亞洲企業孵化協會”建設,通過場地支持、購買服務和資源對接等,構建跨境孵化協同服務體系,促進人才、技術、項目、資金、企業等創新要素跨境雙向流動。(責任單位:市科委、市商務委、相關區政府)
2.建設全球高科技人才集聚地。依託高質量孵化器,大力引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科學家、研發人員、企業高管、投資專家等“高精尖缺”人才來滬創新創業。支持海內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申報人才計畫,並納入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體系,在出入境、停居留、工作許可等方面享受相關便利。引導高質量孵化器開展海外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服務,對成功引進海外一流人才(項目)的,可給予獎勵或補貼。(責任單位:市委人才辦、市科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相關區政府)
(五)實施區域創新發展增能行動
1.推動高質量孵化器合理布局。結合產業發展布局,圍繞高校院所、國家實驗室、科技領軍企業、世界一流研究機構和高能級科技創新基地,建設高質量孵化器。鼓勵專業服務能力突出、孵化成效顯著的高質量孵化器通過品牌輸出、聯合孵化等模式,帶動其他孵化器轉型升級,推動區域產業集群化發展。(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上海科創辦、相關區政府)
2.推進大中小企業“共攜手”。鼓勵科技領軍企業、外資研發中心、國資龍頭企業等設立高質量孵化器,建設大企業開放創新中心。鼓勵大企業通過釋放創新需求、開放套用場景、搭建共性平台等方式,組建創新聯合體,暢通創新通道,促進中小微企業融入大企業創新鏈、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對成效顯著的可給予獎勵或補貼。(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市商務委、上海科創辦、相關區政府)
3.促進高質量孵化器與園區“同發展”。強化高質量孵化器與高新技術開發區、特色產業園區等建立長效合作和接力孵化機制。通過資源信息共享、特色活動打造、專項政策支持和績效評價引導等方式,協調促進一批硬科技企業優先到產業匹配度較高的園區落地發展,滿足科技企業全生命周期發展需求,實現“共享、共融、共贏”。(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科委、上海科創辦、相關區政府)
4.建設“三生融合”創新創業集聚區。聚焦“張江科學城”“大零號灣”“西岸濱江”等重點區域,以高質量孵化器建設為核心,集聚科技領軍企業、高校院所和科技金融、成果轉化等服務機構,促進人才、技術、資金等各類創新要素自由流動、良性互動,打造“生產、生活、生態”融合的新空間。(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規劃資源局、上海科創辦、相關區政府)
5.打通長三角協同聯動孵化圈。引導高質量孵化器搭建資源共享服務平台或聯合孵化中心,通過機制協同、組織創新和資源互享,開展跨區域、跨領域的協同創新和開放合作,打造長三角協同孵化網路。支持高質量孵化器參與長三角科創示範基地建設,推動技術和成果跨區域轉移轉化,加快培育創新型企業和產業集群。(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相關區政府)
三、培育方式
(一)全球遴選、一體一策
通過引進新建、培育升級等方式,甄選全球資源,“一體一策”予以支持,吸引國內外一流優質孵化器在上海發展壯大。對照發展目標,強化梯次培育,分為“高質量”和“高質量培育”兩類,逐個形成“領域聚焦、路徑凝練”的建設方案;通過聯合評估後對外發布,納入國際科創中心建設總體布局,加快推進。(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上海科創辦、相關區政府)
(二)跟蹤評估、動態調整
圍繞引進集聚一流人才、強化硬科技創新策源、促進顛覆性科技成果轉化、高成長科技企業孵化和全要素資源整合賦能等方面,建立對高質量孵化器的分類評價體系;進行里程碑式績效評估,形成動態管理、跟蹤服務、數據統計、定期評價和優勝劣汰機制。(責任單位:市科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上海科創辦、相關區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協調統籌和服務保障
發揮市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聯席會議機製作用,形成多部門聯合、市區協同、逐項落實的工作格局。建立高質量孵化器服務保障機制,市、區兩級為每個高質量孵化器建設配備一名服務專員,定期跟蹤任務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困難問題,確保工作實效。(責任單位:市科委、相關職能部門、相關區政府)
(二)強化財政資金保障
市、區聯動設立高質量孵化器培育專項經費,分階段給予事前啟動建設、年度運營補貼、里程碑績效評價後獎勵等經費支持。制定專項經費管理辦法,建設經費以區級支持為主,運營和獎勵經費由市、區兩級統籌安排,協同保障發展需求。(責任單位:市科委、市財政局、上海科創辦、相關區政府)
(三)厚植創新創業文化
支持高質量孵化器舉辦硬科技、全球性、品牌化的創新創業賽事、論壇、資源對接會和學術沙龍等,開展多元化的交流合作。加強對高質量孵化器、一流人才、創新創業典型案例的宣傳報導,在全社會倡導創新文化,吸引更多科技創新資源要素集聚上海,實現跨越式發展。(責任單位:市科委、市委人才辦、相關區政府)
本實施方案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