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知識服務平台

上海高校知識服務平台(籌),其設立目的是為貫徹落實國家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推進上海創新驅動轉型發展,進一步推動產學研有效結合,提升上海高校服務社會能力。該工程將圍繞上海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開展重點產業領域的核心技術研發、社會發展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諮詢研究,建立並完善協同創新有效機制。

概括,實施方案,平台名單,首批名單,第二批名單,

概括

上海知識服務平台的類型分為三種
A——經濟高新技術產學研合作開發中心
B——現代服務業知識服務中心
C——高級戰略研究中心。

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推進上海創新驅動轉型發展,進一步推動產學研有效結合,提升上海高校知識服務能力,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決定實施《上海高校知識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簡稱“提升工程”)。
一、指導思想
以機制體制改革為重點,探索協同創新的有效途徑;圍繞上海和國家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的重大戰略需求,主動對接上海和國家戰略新興產業規劃和社會發展規劃,增強高校服務於創新國家建設和上海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能力;積極推動研產互動,不斷最佳化學科布局,提升高校創新人才培養能力。
二、建設原則
堅持“需求牽引、開放聯合、主動而為、重點提升、持續支持”的原則,對準一個,建設一個。
需求牽引:圍繞上海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需求,開展重點產業領域的核心技術研發、社會發展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諮詢研究,戰略新興產業發展的前瞻性研究。
開放聯合:加強頂層設計,強化問題導向,充分發揮上海高校的整體優勢,探索“虛實結合”組織管理與運行機制,建立並完善“大平台多中心”協同創新有效機制。
主動而為:增強高校主動對接上海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意識,加強產學研合作,主動服務於上海“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發展戰略。
重點提升:重點提升上海地方本科院校的知識服務能力;重點提升高校供需對接能力;重點提升高校技術轉移能力。
持續支持:平台建設期為2-5年,實施目標管理,設定“2+3”節點績效目標考核,考核期內給予穩定支持,對未能完成節點目標的平台將停止支持。
三、建設目標
建立“開放、集聚、適變、持續”協同創新的新機制,形成產學研融合發展的新模式;通過平台建設,集聚和培養一批高水平知識服務領軍人才和團隊,建立和完善促進知識服務能力提升的相關政策和環境,解決上海和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實踐和理論問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的共性關鍵技術和現代服務業瓶頸問題,成為支撐上海和國家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技術創新源”和“產業孵化器”,成為區域社會文化建設中文化創新的策源地;爭取若干中心成為國家協同創新中心、國家和省部級工程研究中心。
四、知識服務平台建設
知識服務平台是全新的產學研協同創新載體、高校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的實驗區、集聚和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的高地、高校創新資源與社會資源相互融合聯動發展的“中間地帶”。根據產業(行業)的特點,分高新技術產學研合作開發中心、現代服務業知識服務中心、高級戰略研究中心等三類進行建設。
1.高新技術產學研合作開發中心
高新技術產學研開發中心(以下簡稱“開發中心”)主要面向上海和國家戰略新興產業發展的重點領域,以解決產業發展核心關鍵技術為導向,組建跨部門、跨學校、跨學科的協同創新平台,增強高校解決重大關鍵技術的能力。
建立產學研各方人員參加的理事會(管委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學校要為平台提供專門的場地和設備,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和人員,保障理事會有效運行和知識服務領軍人才及團隊的研發工作,負責平台的網站、信息庫等建設和日常管理。
建立開放合作的運行機制,設立首席研究員特聘崗位,建立以工程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究基地為依託,知識服務團隊為核心的大平台多中心的組織運行模式,探索建立圍繞研發要求項目的人才柔性流動的運行機制。
至少有一個團隊要承擔本領域產業發展戰略研究,開展技術分析和技術預見,建設專題資料庫,系統分析和整理本領域的技術標準、技術發展、智慧財產權的分布等。
定期舉辦相關領域的產學研沙龍和講習班,新技術的推廣和轉化、為企業提供技術諮詢等。
2.現代服務業知識服務中心
現代服務業知識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主要面向上海和國家現代服務業重點發展領域,研究現代服務業發展中的理論、技術和實踐提出的重大問題,支撐和引領上海現代服務業的發展。
建立由政府相關部門、高校、學會、協會、企業等各方人員參加的理事會,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學校要為平台提供專門的場地和設備,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和人員,保障理事會有效運行和知識服務領軍人才及團隊的研發工作,負責平台的網站、信息庫等建設和日常管理。
建立開放合作的研究機制,設立首席特聘崗位,建立以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和人文藝術創新工作室等為依託,知識服務團隊為核心的組織運行模式。
至少有一個團隊要對相關產業鏈的服務集群、產品研發、政策諮詢、產業標準等開展戰略分析和新的產業發展的預見。加強專題資料庫或文科實驗室的建設,系統收集本領域的專題數據,不斷創新研究方法。
定期舉辦相關領域的產學研沙龍和講習班。培育孵化新的產業,定期發布和推廣新的理念,為中小企業提供諮詢服務等,引領和支撐相關產業的發展。
3.高級戰略研究中心
高級戰略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戰略中心”),匯集國內外高層次人才資源,圍繞國家重大戰略和上海“四個中心”建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高層次的戰略諮詢,成為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戰略智庫。
除建立與服務中心和開發中心相似的實體化管理體制外,要吸引相關領域的著名專家成立諮詢委員會。
建立開放合作的研究機制,設立首席特聘崗位,建立以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和E研究院等研究基地為依託,知識服務團隊為核心的組織運行模式。
強化專題資料庫或文科實驗室的建設,創造必要的研究條件吸引高層次的專家“駐會”研究,組織開展方法論的研究,通過專門的研究團隊開展專題性的諮詢工作。
要用國際標準來推進戰略中心建設,加強本學科領域的國際合作,建立信息快速通報和發布機制,增強在優勢領域中的“話語權”,進一步樹立上海高校智庫品牌。
五、構建和完善高校技術轉移體系
1.試點推行高校技術轉移中心建設
整合學校現有產學研工作的管理體制,構建從知識創新—知識服務—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技術轉移管理體系。
高校要圍繞實施知識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建設目標,結合本校實際,試行建立高校技術轉移中心管理體制。高校技術轉移中心作為學校服務社會的職能部門和從事實施技術轉移的服務實體,應著力開展和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為科技成果與市場對接提供平台。加強供需雙方的有效對接和雙向互動,要為知識服務平台建設和運行提供政策和服務。通過與合作企業成立項目公司等形式,進行科技成果的持續研發,推進校企、校地、校校合作。
為科技成果的孵化提供平台。倡導和鼓勵高校師生在大學科技園創新創業,通過吸收社會資金和管理,組建科技型胚胎企業,促進科技成果孵化和產業化,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成功率。
推進科技創業基地建設。加強與產業部門的協調合作,協助學校相關部門推進高校的實踐、實習基地的建設。
加快推進技術成果的轉移。建設一支專兼結合的技術經紀人隊伍,加強高校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幫助學校教師圍繞市場需求,開展專利查詢、專利跟蹤、專利獲取和專利實施(轉移),增強高校技術成果的有效供給。
高校在實施知識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建設中,應制定相應的配套措施,可依據張江園區試行的“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政策,結合本校實際,制訂相應的技術成果股權管理和分紅激勵政策,完善職務成果收益分配製度。鼓勵技術持有人和參與成果轉化、產業化的主要人員持有高校控、參股企業一定比例的股份股權,或給予技術持有人和其他主要人員的各類股權獎勵和分紅激勵。
2.繼續推進上海高校技術市場功能建設
按照“市場化、專業化、功能化”的要求,進一步推動上海高校技術市場功能建設,建立投資多元的企業法人,實行專業化和市場化運行。聘請職業經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拓展市場功能、培育主營業務,建立會員制,增加造血功能。
培育第三方技術產權交易全程服務支撐平台。以創建集成化、全要素的技術交易全程服務平台為目標,藉助申報國家科技計畫預備項目為契機,探索創立交易體制和機制,引入“做市商”理念和運作模式,培育和發展技術經紀人隊伍,增強市場技術中介服務功能。
建設上海高校技術市場線上網。通過搭建技術轉移信息平台載體,建立高校專家庫、科技成果項目庫、行業(企業)資料庫、技術需求庫、技術經紀人庫等信息源,完善信息服務功能,不斷擴容市場供需信息源,對接教育部中國技術供需線上網,擴大市場服務輻射面。
上海高校技術市場應對接學校技術轉移中心,對接國家和本市相關技術交易平台,充分發揮上海高校技術市場在技術轉移中的公共服務集聚效應。
六、立項管理
1.高校是知識服務平台建設的主體,知識服務平台建設工程與“985”工程、“211”工程和“085”工程有機結合,由學校統一規劃和管理。
2.申報範圍:上海市本科高校。
3.根據上海和國家發展的重點領域,由行業主管部門定期發布上海知識服務平台建設重點支持領域和方向,市教委會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評估確定建設項目。
4.建設周期為2-5年,實行“2+3”的節點考核,並根據績效考核的結果確定是否繼續建設。
知識服務平台建設績效主要從對區域發展的貢獻度和對學校發展的貢獻度二個維度來評價。
七、建設經費
市教委2011年投入8000萬元,2012-2015年擬每年投入2億元,用於市屬高校平台建設。部屬高校的平台建設經費從985工程、211工程市政府配套資金中予以支持。經費的使用按照《實施<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執行,經費主要用於技術成果的轉化和推廣、知識服務、特聘崗位津貼、實驗設備和日常運行、網站建設和維護、資料庫和項目庫建設和維護等。
八、保障措施
1.領導體制保障。依託市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召開專題會議為工作機制,協同推進實施上海高校知識服務能力提升工程的有關工作。
2.供需對接機制保障。圍繞上海戰略新興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上海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和上海“四個中心”建設的重點領域與行業部門共同開展重點發展領域的戰略研究,確定知識服務平台建設方向和重點研究領域。
加強上海高校與所在區縣政府的合作,主動對接區縣政府的發展戰略,通過加強與區縣的政策互動,共同建立形式多樣的產學研技術聯盟、設立專項資金、共建研發平台和技術服務支撐體系等舉措,進一步推進高校知識服務能力提升。
3.人事政策保障。由市編辦、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科委積極搭建服務平台,提供更加便利可行的人事政策保障,進一步鼓勵高校、科研院所教師到企業兼職或全職從事技術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高校保留3%的編制額度專門用於支持教師流動,教師全職到企業工作且人事聘用關係不變的,可保留其事業編制;教師全職到企業工作且人事聘用關係發生變動的,用“一事一議”工作機制,允許其在滿足學校要求下與其原所屬高校重新訂立人事聘用契約,恢復其事業編制。對缺編、滿編的高校及時根據生師比等指標要求,科學合理地調整編制。
積極推進高校職務(稱)制度改革,健全高校教師評價機制,探索建立技術轉移職務(稱)系列,鼓勵教師從事技術轉移工作,探索高校技術轉移工作發展的可持續,可選取2~3所高校先行試點。優先資助青年教師產學研踐習計畫。
結合本市地方高校績效工資改革,探索設立特聘崗位、兼職崗位的年薪制,用於吸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優秀研發人員,開展技術研發、人才培養和知識服務等工作。對納入課題制管理的建設項目,其人員經費支出可參照本市科研經費有關規定執行。
4.分配政策保障。張江園區試行的“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政策面向試點開展技術轉移中心的高校。
5.建設項目保障。優先支持知識服務團隊、工程中心、產學研引導項目等建設。
6.人才培養保障。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確保平台研究生計畫指標,鼓勵開展聯合培養。優先資助大學生創新實踐計畫,鼓勵高校與企業共建學生實踐、實習基地等。

平台名單

首批名單

名稱
依託高校
上海光機電集成技術產業研究院
上海理工大學
智慧型電網技術研究院
上海電力學院
轉化醫學協同創新中心
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
中藥產學研合作中心
上海中醫藥大學
植物種質資源開發中心
上海師範大學
水產動物遺傳育種中心
上海海洋大學
公共藝術創意中心
上海大學
上海米亞(MIA)藝術中心
上海戲劇學院
上海國際航運研究中心
上海海事大學

第二批名單

名稱
依託高校
上海藥物創製產業化開發中心
復旦大學
未來媒體網路協同創新中心
上海交通大學
節能環保汽車與智慧型交通系統產學研合作開發中心
同濟大學
可信物聯網產學研聯合研發中心
華東師範大學
生物製造產業技術研究院
華東理工大學
上海市高性能纖維及複合材料產學研開發中心
東華大學
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研究院
上海財經大學
上海新材料及套用產學研合作中心
上海大學
社會管理綜合治理研究院
華東政法大學
上海國際貿易中心戰略研究院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檢測與評估服務中心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香料香精及化妝品研究中心
上海套用技術學院
上海金融發展研究中心
上海金融學院
經濟運行風險預警與管理研究中心
上海立信會計學院
電子廢棄物資源化產學研合作開發中心
上海第二工業大學
大型鑄鍛件製造技術產學研合作中心
上海電機學院
上海商貿服務業知識服務中心
上海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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