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保護廣播電視和有線廣播設施安全的通告》是1983年1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並發布的通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保護廣播電視和有線廣播設施安全的通告
- 發布日期:1983-11-10
- 發布單位:80902
- 生效日期:1983-11-10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上海市保護廣播電視和有線廣播設施安全的通告》是1983年1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並發布的通告。
《上海市保護廣播電視和有線廣播設施安全的通告》是1983年1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並發布的通告。通告全文上海市保護廣播電視和有線廣播設施安全的通告(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十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為了保護有線廣播線路和廣播...
第一條為保護本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網路設施的安全,確保有線廣播電視節目播放質量,維護有線電視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的有線廣播電視設施是指有線廣播電視系統使用的光纜、...
一、為保護廣播電視網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轉,保護廣播電視宣傳工作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條例。二、廣播電視網設備設施是指廣播電視部門設立的有線廣播網路、電視差轉台、調頻台、衛星地面接收站、廣播電視台(包括地纜)、電源設備及其它附屬...
建設單位或個人因施工或其它意外事故損壞有線廣播電視設施,應立即通知有線廣播電視運營單位,運營單位要及時組織搶修。肇事單位或個人應承擔搶修所支出的費用並賠償損失。第十五條有線廣播電視設施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保護有...
在廣播電視設施安全保護範圍內種植的可能危及廣播電視設施安全的作物、林木,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可以要求所有權人、管理人在限期內處理;逾期不處理的,廣播電視設施管理單位有權剪除其影響部分。第十三條 禁止下列危及廣播電視信號發射設施...
第三章 設施保護 第十三條 本條例所稱有線廣播電視設施,是指本市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設立的行政區域性有線廣播電視台(站)、廣播電視網路傳輸中心和單位的閉路電視系統的下列設施:(一)節目接收設施,包括接收天線、饋線、塔桅(桿...
第十五條 廣播電視行政部門、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運營單位要加強與綜治辦、公安、安全等部門和街道、社區等單位的配合,共同做好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的安全保護工作。第十六條 頒發《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經營許可證》,必須符合本...
第一條 為維護農村有線廣播設施的安全,鞏固發展農村廣播事業,充分發揮有線廣播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及有關法規,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我省境內農村有線廣播下列設施:(一...
對重要的有線廣播電視設施,有線廣播電視運營機構應當設定保護性標誌,標明其功能及保護要求。第十一條 禁止從事下列危及有線廣播電視節目接收、傳送設施安全或者損害其工作效能的行為:(一)損毀、擅自拆除、切斷有線廣播電視傳輸線路和配套...
第一條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是廣播電視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保障網路的安全運行,確保廣播電視節目的安全播出和傳輸,根據《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有線廣播電視...
五、有線電視的安裝和收看維護費,按市物價局核定的標準由廣州市有線電視網路工程有限公司收取。六、廣州市有線電視網路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廣播電視專用設施,凡違反本通告規定和未經申報私自偷接線路,損毀、破壞、盜竊有線電視網路設施者...
第六條 有線廣播電視工程建設竣工後,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有線廣播電視設施的義務,對危害有線廣播電視設施的行為有權制止並向有關部門舉報。造成有線廣播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