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進行防空警報試鳴的通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進行防空警報試鳴的通告》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的通告。

基本介紹

  • 頒布時間:2020年9月1日
  • 實施時間:2020年9月19日
  • 發布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 滬府發:〔2020〕4號
檔案發布,一、防空警報試鳴的時間,二、防空警報試鳴的範圍,三、防空警報試鳴的形式,四、防空警報試鳴的組織,

檔案發布

為進一步增強廣大市民的國防觀念和民防意識,檢驗本市防空警報設施的完好率和鳴放防空警報的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上海市防空警報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定於9月19日(全民國防教育日)本市進行防空警報試鳴。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防空警報試鳴的時間

9月19日(星期六)上午11時35分至11時58分。

二、防空警報試鳴的範圍

在全市範圍(除浦東虹橋國際機場地區外)。

三、防空警報試鳴的形式

11時35分至38分,試鳴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覆3遍為1個周期,時間3分鐘。
11時45分至48分,試鳴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覆15遍為1個周期,時間3分鐘。
11時55分至58分,試鳴解除警報,長鳴3分鐘。
在試鳴防空警報的同時,通過市預警信息發布中心、上海電視台新聞綜合頻道、上海人民廣播電台交通頻率和手機簡訊,發布防空警報信息。

四、防空警報試鳴的組織

防空警報試鳴工作由市民防辦負責組織實施。
防空警報試鳴前,請各新聞單位及捷運、公交、相關公共信息發布載體進行廣泛宣傳,各區組織開展相關宣傳並落實防空演練預案。
防空警報試鳴時,由各區結合疫情防控要求,組織城鎮居民進行防空演練。
防空警報試鳴期間,請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市民、過往人員積極配合,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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