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匯區民防辦公室

上海市徐匯區民防辦公室

上海市徐匯區民防辦公室是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徐匯區民防辦公室
  • 隸屬: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
章程,內設機構,

章程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區域內有關單位遵守情況。
(二)組織編制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計畫;組織擬定本區防空襲方案及保障計畫;組織擬定本區防災減災總體預案;組織區內人民防空和防災減災演練。
(三)負責區人防指揮所、防空通信網、警報網的建設和管理。
(四)按照建設項目規劃審批許可權,審查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依法收繳人防工程建設費,並納入人防經費預算統籌安排。
(五)負責人防工程的質量管理和竣工驗收的有關工作,對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進行驗收;負責本區人防工程開發利用、拆除報廢的管理和公用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
(六)組織、指導全區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的建設和訓練;組織、指導民防志願者隊伍建設。
(七)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民防知識的宣傳教育。
(八)組織開展民防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九)加強與有關部門協作,及時收集本區發生的災害、災害性事故及應急救援情況。
(十)負責本區人民防空、抗災救災等經費的使用管理;負責對民防國有資產、集體資產實施監督、管理和服務。
(十一)負責對民防企業的指導和服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定編5名)
負責綜合協調辦機關和基層單位重要事務,協助辦黨組開展民防系統黨的工作和黨風廉政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以及議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有關檔案的起草、核稿、文電處理。負責政府(政務)信息公開、負責處理人大代表書面意見和政協提案、信訪和綜合治理工作。負責辦機關組織、人事、保密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民防系統幹部職工工資福利、月度、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編制辦年度預算,擬訂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本區民防專項經費、物資的使用管理。負責對國有資產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對民防工程建設、專項資金的審計及核銷的職責。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效能建設。
(二)指揮通信科(定編3名)
組織本區人民防空襲預案及保障計畫的編制。擬制本區民防通信、警報建設規劃和實施計畫。負責區人民防空指揮所、防空通信、警報網的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街道、鎮指揮所的建設、運行和管理。組織指導區人民防空警報試鳴和演練工作,指導街道、鎮開展人民防空應急疏散演練。指導街道、鎮、社區開展戰時城市人口應急疏散和接收安置演練。統籌協調本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和管理。完善民眾防空組織和人民防空專業隊伍,開展相關訓練演練工作。
(三)工程科(地下空間管理科)(定編3名)
負責本部門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查、承辦(或轉辦、督辦)、決定、制證等工作,協助區行政服務中心做好綜合視窗建設。負責本區公用民防工程的新建、改建和修繕。指導監督公用民防工程的維修養護、使用管理及退出序列。對非公用民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及安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負責民防工程的執法工作和安全使用工作。協調本區地下空間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定期對地下空間安全使用情況進行聯合檢查,協調和督促其他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與街道、鎮履行行業監管及屬地管理職責。
(四)法治宣教科(定編2名)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並監督有關民防行政執法工作。根據上級部署、組織本辦全體執法人員參加執法培訓,確保執法人員持有效執法證上崗。組織、指導執法人員按法定程式開展民防執法。承擔對當事人提起的行政訴訟應訴義務。組織開展民防行政複議。協調指導社區民防建設、學校民防知識教育和民防業務技能培訓。協調全區民防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制訂民防宣傳計畫,組織開展本區人民防空及民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開展防空防災宣傳教育聯合檢查評估。負責人民防空科研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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