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靜安區民防辦公室

上海市靜安區民防辦公室

上海市靜安區民防辦公室,是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靜安區民防辦公室
  • 辦公地址:上海市大統路480號11樓 
  • 性質:政府機關
  • 所屬單位: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上海市靜安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民防、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具體的實施意見。
(二)編制民防工程建設規劃、指揮通信警報系統建設規劃;牽頭並協調有關部門編制本區防空襲預案與配套保障方案;完善本區民防、人民防空等方面的制度建設。
(三)建立和完善民防信息化平台,推進信息系統建設;負責本區民防指揮所及其配套設備設施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本區防空警報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防空襲演練和警報試鳴。
(四)依照規定監督檢查本區重要經濟目標的人民防空建設;統籌協調並督導有關部門建立完善民眾防空組織、落實有關裝備器材和訓練工作。
(五)負責本區民防工程的建設和使用管理、竣工驗收備案和使用備案;負責民防工程結建核定審批,依法收繳和減免建設費;負責本區公用民防工程的利用和管理、民防工程拆除報廢的管理。
(六)承擔本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安全使用的綜合協調管理職能。
(七)參與本區應急管理工作,協助開展本區自然災害的防災抗災工作;協助推進、落實全區性的預案管理、演練組織、物資保障、工作評估等工作。
(八)統籌並協調社區民防建設管理工作;指導社區和基層單位制訂防空襲行動預案,開展防空演練。
(九)組織開展民防宣傳教育;牽頭組織民防志願者隊伍建設等工作;指導社區加強民防教育室建設管理與民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十)統籌與協調本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督導有關單位加強對應急避難場所的維護與管理;參與並協助有關部門組織編制應對災害事故的民眾疏散防護預案。
(十一)加強特種救援、化學救援應急隊伍的建設與管理,參與本區核化事故、建築物倒塌、重大交通事故及地熱、馬蜂窩處置、化學事故和放射性污染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平衡、監督、檢查民防、人民防空資金、物資的分配和使用情況。
(十三)負責本區民防、人民防空行政檢查、行政執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內部事務協調和對外事務聯絡;負責辦文、辦會及宣傳報導;負責文印、文書檔案、方誌、年鑑、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外事、後勤保障及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衛計、雙擁、獻血等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負責組織和人事工作;負責基層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負責機關科以下和基層領導的考核;負責幹部人事、檔案和機構編制管理;負責統戰、婦聯、工會、共青團、老幹部、退管會等工作;負責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三)指揮通信科
牽頭編制本區城市防空襲預案及保障方案;負責民防通信警報和信息化建設;統籌協調人防專業隊伍的整組和訓練;開展社區民防建設管理,組織演練;組織民防宣傳教育;指導本區社區、學校的民眾防護和應急疏散工作。
(四)工程管理科
負責編制本區民防工程建設規劃;依法開展民防結建和拆除審批工作,負責民防工程建設和竣工備案工作;負責民防工程的利用和安全管理;承擔本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安全使用的綜合協調管理職能。
(五)法制科
負責系統內的信訪和綜合治理工作;監督、檢查民防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制訂有關規定;承辦本區民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民防法制教育和普法教育;協助做好民防宣傳教育工作。
(六)財務科
負責編制本區民防(人防)經費的預、決算及分析報告;負責專項資金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政府採購及固定資產賬目管理;開展內部審計;會同有關部門平衡、監督、檢查民防(人防)資金的分配和使用情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