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的若干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上海市實際情況而制定該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的若干規定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 發布日期:1996-01-09
- 生效日期:1996-02-01
- 發布單位:80901
- 文號: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第38號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的若干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上海市實際情況而制定該規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的若干規定》是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的規定。(1995年12月29日上海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1996年1月9日公布 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本市區、縣及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的實施細則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以下簡稱《選舉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縣級以下...
關於修改〈上海市區縣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實施細則〉等5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五次修正,根據2021年3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上海市區縣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直接選舉實施細則〉的決定》第六次修正。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的若干規定 上海市測繪管理條例 1996年 上海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 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辦法 上海市職業病防治條例 上海市價格管理條例 上海市科學技術進步條例 上海市供水管理條例 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審批條例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市...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制度彙編(一)》是2012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圖書目錄 議事規則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 中共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會議議事要則 中共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關於進一步健全向市委請示報告制度的若干具體規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關於修改〈上海市罷免和補選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程式的規定〉的決定》修正)於1992年6月19日上海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根據1998年8月18日上海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正式修改。修訂信息 2023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決定:對...
第六條 中共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在專門委員會設立分黨組。專門委員會分黨組應當貫徹落實好中央、市委的決策部署和市人大常委會黨組的要求,切實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在專門委員會工作中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核心作用。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專門委員會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組成。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是為健全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的議事程式,保障和規範其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常務委員會的工作...
2022年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於2022年1月21日在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上公布。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統攬和指導人大工作,堅定不移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 常委會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突出政治性、立足人民性、體現時代性、增強創新性,實現堅持...
第十三條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大常委會對本級政府的收入和支出是否全部納入預算進行審查監督。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應當依法將所有政府收入、支出全部列入預算,不得隱瞞、少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一般公共預算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統籌。第十四條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大常委會審查監督本級政府是否...
人民檢察院分院檢察長的職務;14、在本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15、決定授予本市的榮譽稱號。現任領導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 書記、主任:黃莉新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鄭鋼淼、周慧琳、宗明、陳靖、張全、徐毅松。上海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謝堅鋼 ...
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議事規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 的規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司法工作條例 上海市市級預算審查監督規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鄉鎮人民代表 大會工作的若干規定 ...
第七條 主任會議的議題,由秘書長提出,常務委員會主任或主任委託的副主任確定。第八條 在主任會議舉行的三天前,辦公廳應將會議議題、開會日期和地點通知主任會議組成人員,並將會議檔案提前送達主任會議組成人員。臨時召集的主任會議,不適用前款規定。第九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各專門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各工作委員會負責...
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常委會辦公廳、常委會研究室 人事任免 2023年1月15日,上海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四次全體會議,董雲虎當選上海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主任。現任領導 主任、黨組書記 黃莉新 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鄭鋼淼、周慧琳 副主任 宗明、陳靖、張全、徐毅松 秘書長 謝堅鋼 ...
第六篇區縣鄉鎮人民代表大會 第七篇人物 第八篇檔案選編 編後記 《上海人民代表大會志》編纂審定人員名錄 著作權頁 各界人代會 概述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新解放區城市中組織各界代表會議的指示》關於“在城市解放後實行軍管制的初期,應以各界代表會議為黨和政權的領導機關聯繫民眾的最好組織形式”的規定,上海市第一次...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市人大代表視察的試行辦法 頒布單位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86.07.11 實施時間 1986.08.01 為了健全社會主義民主制度,便於市人大代表同原選舉單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聯繫,聽取並反映人民的意見和要求,推動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協助市級國家機關推行工作,參照全...
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鄉、民族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由上次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召集。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舉行會議時,選舉主席團,由主席團主持會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簡稱為人大、人代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權力機關...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會務工作規程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會務工作規程 上海市人大機關公文處理辦法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檔案管理制度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檔案材料歸檔制度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機關檔案調閱制度 關於黨內檔案傳達、閱讀範圍的若干規定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人員保密守則 關於加強執法檢查、調研活動保密工作的...
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七次會議根據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提出的審查報告,審議確認838名代表的代表資格全部有效。2024年1月24日,上海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上海世博中心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黃莉新當選為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簡稱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是市人大及其常委會處理日常事務的綜合性辦事機構。在常委會秘書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當好常委會領導的參謀助手,發揮辦事機構的組織、管理職能,為常委會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職提供服務。現任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曹扶生 主要...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名單是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發布的常務委員會名單。浦東新區人大常委會補選李書玉、徐彬、崔亞東,長寧區人大常委會補選謝峰,靜安區人大常委會補選朱生嶺、姚明寶、潘敏,普陀區人大常委會補選程向民,閘北區人大常委會補選安路生、黃豆豆,虹口區人大常委會補選白少康、曹立強,楊浦區人大常委會補選...
2、重大事項決定權,即審查和批准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及其執行情況的報告,討論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3、選舉任免權,即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並有權罷免區長、副區長、區人民法院院長和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區人大常委會在本級...
市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通過召開會議的方式集體行使上述職權。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至少舉行一次,經過五分之一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市人大會議。每屆第一次會議應在本屆市人大代表選舉完成後兩個月內進行。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由市人大常委會負責召集。職權 1、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區人大常委會具有三項職權,即決定權、監督權和人事任免權。一是決定權。區人大常委會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華僑民族宗教等工作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根據本級人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的規定,靜安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主要職權:(1)監督權,即在本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監督本級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同級監察委、...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上海市奉賢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上海市奉賢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現任上海市奉賢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張培榮。現任領導 副主任:陸建新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上海市長寧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現任領導 長寧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戴驊 長寧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宋嘉禾、夏利民、李飛、潘敏、金可可(不駐會)吧
上海市崇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上海市崇明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現任領導 上海市崇明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薛紅 上海市崇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范洪耀 上海市崇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菁 上海市崇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張建英 上海市崇明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姚思平 ...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上海市青浦區人民代表大會常設機關。現任領導 上海市青浦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朱明福 上海市青浦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陶夏芳 上海市青浦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吳瑞弟 上海市青浦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何強 上海市青浦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高健 上海...
少數民族聚居的鄉鎮的人民代表大會在行使職權的時候,可以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許可權採取適合民族特點的具體措施。第十條 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一般每年舉行兩次。會議召開的日期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決定,並予以公布。遇有特殊情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可以決定適當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