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規劃

《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規劃》是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長江文化保護傳承弘揚和三峽文物保護利用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規劃》,統籌推進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大力保護傳承弘揚長江文化,特編制的規劃。由國家文物局、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水利部、重慶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於2023年4月20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規劃
  • 印發機關:國家文物局、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水利部、重慶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
  • 印發日期:2023年4月20日
印發信息,規劃全文,內容解讀,

印發信息

國家發展改革委 自然資源部 水利部 重慶市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規劃》的通知
重慶市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湖北省各有關市、州、縣人民政府,重慶市、湖北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規劃》安排部署,統籌推進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現將《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國家文物局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自然資源部
水利部
重慶市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規劃全文

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規劃
目 錄
前 言
一、規劃背景
(一)基本情況
(二)機遇挑戰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二)基本原則
(三)發展目標
三、強化三峽文物資源管理和文物安全
(一)完善文物資源管理
(二)將文物保護管理納入國土空間規劃
(三)築牢三峽文物安全底線
四、提升三峽考古工作水平
(一)實施重大考古和研究項目
(二)落實“先考古、後出讓”制度
(三)做好文物考古成果挖掘整理
(四)加強三峽考古能力建設
五、實施三峽文物系統保護
(一)開展不可移動文物重點保護與整體保護
(二)強化可移動文物保護
(三)發揮科技支撐作用
六、創新三峽文物展示利用
(一)加強文物價值挖掘闡釋
(二)擴大不可移動文物開放利用力度
(三)提升博物館展陳水平
(四)拓展文物利用方式
七、讓三峽文物活起來
(一)文物保護利用賦能鄉村振興
(二)促進文物旅遊融合發展
(三)推動三峽文物文化走出去
八、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二)加強隊伍建設
(三)完善支持機制
(四)強化督促落實
前言
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11月主持召開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指出,“要把長江文化保護好、傳承好、弘揚好,延續歷史文脈,堅定文化自信。要保護好長江文物和文化遺產,深入研究長江文化內涵,推動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要將長江的歷史文化、山水文化與城鄉發展相融合,突出地方特色,更多採用‘微改造’的‘繡花’功夫,對歷史文化街區進行修復。”2021年3月,習近平總書記對三峽文物保護利用作出重要批示。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長江文化保護傳承弘揚和三峽文物保護利用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2021-2035年)》《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十四五”文物保護和科技創新規劃》,統籌推進三峽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大力保護傳承弘揚長江文化,特編制本規劃。
規劃範圍為三峽地區重慶市、湖北省26個區、縣,規劃總面積5.75萬平方公里;規劃主要對象為文物及其依存的自然和文化生態環境。
規劃實施期為2023—2035年。
一、規劃背景
(一)基本情況
三峽地區位於我國地勢第二階梯的東緣,包括東起湖北宜昌、西至重慶的長江及其支流流經的地域。三峽地區位於我國東部和西部面向海洋和面向亞洲腹地的兩大地理單元的重要結合部,是溝通四川盆地和江漢平原的咽喉要道,也是巴蜀文化和荊楚文化的交匯之地,獨特的地理、人文環境孕育而出的特色文化,是長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三峽歷史文化遺產資源調查數據,截止到2022年,三峽地區共有不可移動文物16601處,包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8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82處、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498處,文物保護管理機構128家。世界自然遺產1處,國家級風景名勝區7處。國家歷史文化名城1處,中國歷史文化街區1處,國家歷史文化名鎮14處,國家歷史文化名村1處,中國傳統村落36處。代表性非物質文化遺產2325項,包括國家級40項、省級450項。可移動文物544799件/套,包括一級文物1018件/套、二級文物2566件/套、三級文物27486件/套,珍貴標本、化石2789件/套。
三峽工程建設期間開展的文物保護工作,是我國迄今為止規模最大的文物搶救保護行動,全國20多個省市的226所文物保護機構和大專院校共同參與,完成1128項文物保護項目。其中實施考古發掘項目764項,地面文物遷建和修復工程364項,出土文物20.7萬餘件/套,出版91部考古報告和研究專著,新建、改建、擴建博物館34座。2011年三峽工程建成至今,又實施了207項文物保護項目,建成三峽文物科技保護基地、三峽文物修復中心,累計開放文物524處,65處被評為3A級以上旅遊景區。
(二)機遇挑戰
隨著共建“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發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西部大開發、中部崛起、文化強國和新型城鎮化等國家戰略縱深推進,長江、長征國家文化公園的合力建設,三峽文物保護利用迎來了新的戰略機遇。
雖然三峽工程建設以來,三峽地區在考古、文物保護修繕、博物館和文博機構建設、文物保護管理制度制定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但是,當前三峽地區文物保護利用系統性和協同性不夠突出,研究闡釋不足,展覽展示體系尚未成型,活化利用形式單一,文物保護利用與文化旅遊、鄉村振興、新型城鎮化建設等融合發展程度有待提升,文物保護成果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成效還不顯著,尚不能有效支撐長江文化的保護傳承弘揚。
參考連結

內容解讀

《規劃》主要分為了《強化三峽文物資源管理和文物安全》《提升三峽考古工作水平》《實施三峽文物系統保護》《創新三峽文物展示利用》《讓三峽文物活起來》等多個方面的內容。
劃提出,以保護傳承弘揚長江文化為使命,高水平推進三峽文物保護利用,高起點推動三峽特色文化建設,高站位助力三峽地區高質量發展。
規劃範圍為三峽地區重慶市、湖北省26個區、縣,規劃總面積5.75萬平方公里;規劃主要對象為文物及其依存的自然和文化生態環境。規劃實施期為2023年至2035年。
規劃展望,到2025年,文物保護單位“兩線”和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的要求納入各級國土空間規劃。深入開展三峽地區考古工作,出土文物修復力度進一步加大,完成44部考古報告出版。重要文物實現整體保護和有效利用,縣級及以下文物大的險情基本排除,文物展示活化利用途徑進一步拓展。三峽文物有效支撐三峽考古遺址公園、石窟寺國家遺址公園、長江國家文化公園、長征國家文化公園建設和長江三峽文物保護利用示範區創建。
到2035年,三峽地區文物保護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建立文物可持續保護利用機制,文物和旅遊深度融合,與生態文明建設協調發展,文物文化傳播力和影響力不斷增強,文物保護利用全面融入經濟社會發展。
規劃部署了強化三峽文物資源管理和文物安全、提升三峽考古工作水平、實施三峽文物系統保護、創新三峽文物展示利用、讓三峽文物活起來等任務。
《規劃》指出,三峽地區獨特的地理、人文環境孕育出的特色文化,是長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三峽工程建設期間開展的文物保護工作,是我國迄今為止規模最大的文物搶救保護行動,全國20多個省市的226所文物保護機構和大專院校共同參與,完成1128項文物保護項目。
《規劃》強調,要強化三峽文物資源管理,“充分關注三線建設、三峽工程等反映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的重要成果”,要實施三峽文物系統保護,“加強三線建設、三峽工程建設等遺產保護利用”。
《規劃》將三峽工程博物館納入“卓越博物館發展計畫”,提出“實施卓越博物館發展計畫,因地制宜支持省級、重要地市級博物館特色化發展,重點支持重慶中國三峽博物館(重慶博物館)、重慶三峽移民紀念館、三峽工程博物館、宜昌博物館、湖北三峽移民博物館、巴東縣博物館(三峽湖北文物保護博物館)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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