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型設定
武將牌
武將牌分為魏國、蜀國、吳國和群雄四大勢力。每個武將都有他專屬的武將技能,合理運用技能可以獲得額外的功效。武將可以使用桃以恢復血量,但是不能超過自己已有的血量上限。在不計入某些武將技能的前提中,武將血量歸零將代表瀕死。武將血量還代表了玩家的存牌量。例如在武將1 血的情況下在回合棄牌階段後最多只能留有1 張手牌。武將角色之間默認距離為1 ,可以使用武器和馬來拉近角色之間的攻擊距離。
武將勢力 | 所屬系列 | 武將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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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國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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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國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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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國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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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雄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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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蜀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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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吳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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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群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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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吳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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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群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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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群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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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心家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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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基本牌
基本牌分為四種:殺(含火殺、雷殺)、酒、閃、桃,每種牌都有不同效果。
卡牌名稱 | 卡牌信息 | 卡牌圖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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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牌時機:出牌階段 使用目標:除玩家以外,玩家攻擊範圍內的任意一名角色。 作用效果: 對目標角色造成1點傷害。 卡牌數量:21 卡牌分布: ♦J ♦10 ♦Q ♠7 ♠8 x2♠9 ♠10♠J ♥10♥Q ♣3 ♣4 ♣5 ♣7 ♣8 ♣9♣10 ♣J 其他說明: 遊戲初始攻擊範圍是1 。 回響錦囊牌“借刀殺人”時,可使用殺。 每個出牌階段玩家只能使用一張“殺”。 回響錦囊牌“決鬥”時,可打出殺。 回響錦囊牌“南蠻入侵”時,可打出殺。 回響武將技能 “如劉備激將”時,可使用或打出殺。 | |
| 出牌時機:出牌階段 使用目標:除玩家以外,玩家攻擊範圍內的任意一名角色。 作用效果: 對目標角色造成1點傷害。 卡牌數量:3 卡牌分布:♦4 ♦5 ♥4 其他說明: 遊戲初始攻擊範圍是1 。 回響錦囊牌“借刀殺人”時,可使用殺。 每個出牌階段玩家只能使用一張“殺”。 回響錦囊牌“決鬥”時,可打出殺。 回響錦囊牌“南蠻入侵”時,可打出殺。 回響武將技能 “如劉備激將”時,可使用或打出殺。 | |
| 出牌時機:出牌階段 使用目標:除玩家以外,玩家攻擊範圍內的任意一名角色。 作用效果:“殺”對目標角色造成1點傷害。 卡牌數量:5 卡牌分布: ♠7 ♠6 ♣6 ♣7 ♣8 其他說明: 遊戲初始攻擊範圍是1 。 回響錦囊牌“借刀殺人”時,可使用殺。 每個出牌階段玩家只能使用一張“殺”。 回響錦囊牌“決鬥”時,可打出殺。 回響錦囊牌“南蠻入侵”時,可打出殺。 回響武將技能 “如劉備激將”時,可使用或打出殺。 | |
| 出牌時機:出牌階段 使用目標:玩家自己 作用效果:1、出牌階段對玩家自己使用,令本回合下一張“殺”所造成的傷害+1(一回合只能使用一次)。 2、當玩家處於瀕死狀態時,對自己使用,立即回復1點體力(不能對他人使用“酒”)。 卡牌數量:3 卡牌分布:♦9 ♠9 ♣9 | |
| 出牌時機:以玩家為目標的“殺”開始結算時。 使用目標:以玩家為目標的“殺”。 作用效果:抵消目標“殺”的效果。 卡牌數量:14 卡牌分布: ♦2 ♦3 ♦6♦7X2♦8X2♦9♦10♦J♦K ♥2♥J♥K 其他說明: 閃通常情況下只能在回合外使用或打出。 回響錦囊“萬箭齊發”時,可打出閃。 回響武將技能 “如曹操護駕” 時,可打出閃。 | |
| 出牌時機:1、出牌階段。2、有角色處於瀕死狀態時。 使用目標:1、玩家。2、處於瀕死狀態的一名角色。 作用效果:目標角色回復1點體力。 卡牌數量:8 卡牌分布:♦2 ♥4♥6♥7♥8♥9♥10♥Q 其他說明: 例如,一名角色的剩餘體力為2點,此時受到“閃電”造成的3點傷害,此時該角色處於瀕死狀態,該角色或其他任何人合計需使用2張“桃”才能救回(2-3+2=1)。 出牌階段,若玩家沒有損失體力,玩家不可以對自己使用“桃”。 | |
參考資料
錦囊牌
錦囊牌代表了可以使用的各種“錦囊妙計”,每張錦囊上會標有錦囊字樣。錦囊分為兩類,標有沙漏記號的叫“延時類錦囊”。使用延時類錦囊牌只需將它置入目標角色的判定區即可,不會立即進行使用結算,而是要到目標角色下回合的判定階段進行。判定區裡有延時類錦囊牌的角色不能再次被選擇為同名的延時類錦囊牌的目標。除此之外的錦囊為“非延時類錦囊”。
錦囊類型 | 所屬系列 | 錦囊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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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時類錦囊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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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延時類錦囊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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勢力錦囊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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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裝備牌
裝備牌需放置於裝備區里,它們在使用後就會一直放在該區域。(而不是像基本牌或錦囊牌一樣結算後進入棄牌堆)裝備牌的效果為持續性效果,即一旦使用後(裝備著)則會一直有效。 若想變更裝備,必須將原來同一個裝備欄的裝備移入棄牌堆,然後使用新的裝備來替代。
-1馬玩家計算與其他角色的距離時,始終-1。(玩家可以理解為一種進攻上的優勢)不同名稱的-1馬,其效果是相同的。
+1馬其他角色計算與玩家的距離時,始終+1。(玩家可以理解為一種防禦上的優勢)不同名稱的+1馬,其效果是相同的。
裝備類型 | 所屬系列 | 裝備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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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坐騎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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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坐騎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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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坐騎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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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具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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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器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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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物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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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身份牌
國戰模式中的身份牌只有一種:
野心家。
當一名明置武將確定勢力時,若該勢力的角色超過了遊戲總玩家數的一半,則他視為野心家,拿取一張野心家牌表示之。若之後仍然有該勢力的角色明置武將牌,均視為野心家,野心家為單獨的一種勢力,與其他角色的勢力均不同。他(們)需要殺死所有其他角色,成為唯一的倖存者。
野心家與野心家之間也是不同勢力。
野心家擊殺其他角色時,無論被擊殺的角色陣營處於什麼情況,固定獲得3張牌。
野心家標記(不臣篇·下篇新規則)
野心家武將不可為副將,只能為主將,可搭配除野心家武將以外的任何勢力武將。當僅亮出副將時,玩家的勢力暫時定為副將勢力。當亮出主將時,則把勢力改為“野心家”。野心家亮明牌時,獲得一個“野心家”標記。
“野心家”標記可當任何一種標記使用,包話“珠聯璧合”、“陰陽魚”、“先驅”標記。
當有野心家武將的角色僅亮明副將,且此時場上觸發了勝利條件時,野心家可明置野心家武將,表明身份開繼續遊戲。(若野心家不這么做則不視為獲勝)
若此時場上人數大於等於三人,則野心家可發起“拉攏人心”,其他玩家依次回響是否加入野心家一夥,僅可有一名玩家選擇加入。選擇加入的玩家將其“野心家”標記放在武將牌上,與發起“拉攏人心”的野心家勝利條件相同。該角色可將手牌摸至四張,且回復1點體力。
其他牌
詔書(所屬系列:不臣篇·上篇)
·當【敕令】移出遊戲後,將【詔書】置入牌堆底。
·與你勢力相同的角色的出牌階段限一次,其可以將一張(小勢力角色改為至多兩張)手牌置於【詔書】上;出牌階段限一次,若【詔書】上有四張花色均不同的牌,你可以將【詔書】上所有的牌置入棄牌堆,然後隨機獲得一張勢力錦囊。
遊戲規則
通用規則
準備遊戲
發給每位玩家四張武將牌(會員5張),選出兩張勢力相同的武將牌並背面朝上放置,稱為“暗置”(參考段落“明置和暗置”)。
靠近體力牌的武將視為副將,另一個視為主將。
遊戲中,每名玩家扮演的角色由兩張武將牌組成。
每位玩家拿取一張體力牌,翻到對應體力上限的一面,放置在武將牌旁邊。體力上限為兩張武將牌上的完整陰陽魚的數量之和。兩個單獨的陰陽魚可以組成一個完整的陰陽魚。
註:當一名角色的兩張武將牌第一次均明置時,若其武將牌上有單獨的陰陽魚沒有組成1 點體力,則他獲得1個“陰陽魚”標記。
標記效果:出牌階段玩家可棄置此標記,摸1張牌或令本回合手牌上限+2。
扣減體力時,用主將擋住扣減的體力,露出當前體力值。
進行遊戲
隨機選擇一名玩家作為起始玩家。由該玩家開始,按逆時針方向以回合的方式進行。即每名玩家有一個自己的回合,一名玩家的回合結束後,右邊玩家的回合開始,依次輪流進行。
每個玩家的回合可以分為六個階段:
回合開始階段-> 判定階段-> 摸牌階段-> 出牌階段-> 棄牌階段-> 回合結束階段
有些技能可以在此階段發動。玩家的暗置的武將牌也可於此階段明置。
若玩家的面前橫置著延時類錦囊,他必須依次對這些延時類錦囊進行判定。若有多張延時類錦囊,先判定最後放置的那張,然後以此類推。
玩家從牌堆頂摸兩張牌。
玩家可以使用任意張牌,但必須遵守以下兩條規則:
1. 每個出牌階段僅限使用一次“殺”。
2. 任何一名角色面前的判定區里不能放有兩張同名的牌。
每使用一張牌,即執行該牌之效果,詳見“遊戲牌詳解”。如無特殊說明,遊戲牌在使用後均需置入棄牌堆。
在出牌階段中,不想出或沒法出牌時,就進入棄牌階段。此時檢查玩家的手牌數是否超出他當前的體力值(玩家的手牌上限等於他當前的體力值),每超出一張,須棄置一張手牌。
有些技能可以在此階段發動。
角色死亡
當一名角色的體力降到0 時,即進入瀕死狀態,除非該角色在此時使用“酒”,或有角色使用“桃”來挽救該角色,否則該角色死亡。
死亡的角色明置其武將牌,棄置該角色所有牌及其判定區裡的牌,然後執行獎懲。
已經確定勢力的角色殺死相同勢力的角色須棄置所有手牌和裝備區的牌;
已經確定勢力的角色殺死不同勢力的角色,從牌堆摸取等同於該勢力人數(包括剛剛殺死的角色)張牌。
例:“蜀”勢力角色殺死了一名“魏”勢力角色,此時還有其他兩名“魏”勢力角色存活,則該“蜀”勢力角色摸三張牌。
註:若被殺死的角色還沒有明置武將牌(即沒確定勢力),則須明置驗明勢力。
沒有勢力的角色(即武將牌沒有明置的角色)殺死其他角色沒有獎懲。
玩家的遊戲目標與勢力有關:消滅所有與自己不同勢力的角色。
特殊的:野心家需要消滅所有其他角色。
當全場所有角色均確定勢力後, 才可以進行勝利條件的判斷:
當全場只剩下一種勢力存活時, 該勢力的角色獲勝( 沒有確定勢力的角色無法取得遊戲勝利, 即使與存活的其他角色為同一勢力)。
遊戲術語
明置與暗置
將武將牌翻面的動作。明置是將一張武將牌從背面向上翻轉為正面向上,暗置為將正面向上翻轉為背面向上。正面向上的武將牌處於“明置狀態”,背面向上的武將牌處於“暗置狀態”。
通常情況下,角色明置武將牌的時機為發動技能時或回合開始階段開始時。
處於暗置狀態的武將牌沒有任何武將技能、性別以及勢力。當暗置的武將牌發動技能時,將武將牌明置,然後發動相應的技能。
暗置的武將牌只有兩個時機可以將武將牌明置:1. 回合開始階段開始時;2. 發動武將牌的技能時。
預亮指是否激活武將的某個技能,但此時角色本身仍然處於暗置狀態,這樣在可以使用技能時就會詢問是否發動技能,如果選使用就會明置武將牌使用技能。如果角色處於暗置狀態且武將技能未預亮,則即便達到了技能觸發條件也不能發動技能。
擁有鎖定技的武將,可以在出牌階段內,(點擊該鎖定技按鈕)主動宣布亮將。
例:郭嘉、司馬懿等,受到傷害後發動技能時明置武將牌;
馬超、黃忠等,使用“殺”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後,發動技能並明置武將牌;
孫權、甘寧等,在出牌階段發動技能時明置武將牌;
沒有明置武將牌的角色沒有性別,任何與性別有關的技能和武器效果均不能對其發動。
有一張武將牌明置時,角色性別與明置的武將牌相同。當一名角色的兩張武將牌均亮明後,性別與主將的武將牌相同。
沒有明置武將牌的角色沒有勢力,明置一張武將牌後確定勢力:與武將牌左上角所示的勢力相同,或成為野心家。野心家用“野心家牌”表示。
當一名玩家首亮(第一個明置武將牌)時,獲得一個“先驅”標記。
標記效果:出牌階段玩家可以棄置此標記,將手牌補至4張並觀看一名其他角色的一張暗置武將牌。
當一名角色明置武將牌確定勢力時,若該勢力的角色超過了遊戲總玩家數的一半,則他視為野心家,拿取一張野心家牌表示。若之後仍然有該勢力的角色
明置武將牌,均視為野心家。野心家為單獨的一種勢力,與其他角色的勢力均不同。他(們)需要殺死所有其他角色,成為唯一的存活者。
注意:野心家與野心家之間也是不同勢力。
例:6人、7人遊戲時,當出現第四名同勢力角色時,該角色及之後明置的該勢力角色均成為野心家。
8人、9人遊戲時,當出現第五名同勢力角色時,該角色及之後明置的該勢力角色均成為野心家。
珠聯璧合
珠聯璧合表示了部分武將之間的特殊聯繫。
武將牌中下方的其他武將姓名表示了可以和此武將牌形成珠聯璧合的其他武將。
若玩家選擇的兩張武將牌形成珠聯璧合,則在第一次兩張武將牌均明置時,可以立即選擇摸兩張牌或回復1 點體力。
若觸發珠聯璧合時正在進行其他事件的結算,則先進行“珠聯璧合”的選擇,再繼續結算該事件。
玩家兩個武將首次全部明置時,如果符合珠聯璧合,不再詢問是否摸牌或回血,而改為獲得1個“珠聯璧合”標記。
標記效果:玩家可以棄置此標記視為使用“桃”;出牌階段玩家可棄置此標記,摸2張牌。
勢力
角色所屬勢力,勢力相同的角色勝利目標相同。角色所屬勢力在武將牌左上角表示,即“魏”“蜀”“吳”“群”。挑選武將時,玩家所選擇的兩張武將牌必須為同一勢力。
特殊的,野心家自己為一種勢力,與任何其他角色勢力均不同。
“與玩家同勢力的角色”指包括玩家在內,除野心家之外的,勢力名稱相同的角色。
“與玩家不同勢力的角色”指包括野心家在內,勢力名稱與玩家不同的角色。
註:只有明置至少一張武將牌的角色才能確定勢力。在遊戲中如無特殊說明,未確定勢力的角色不能判斷與另一名角色是否勢力相同。
平置
兩張武將牌平行擺放的狀態,與“疊置”對應。
疊置
將兩張武將牌重疊放置,副將在上方,主將在下方,用來表示跳過回合的狀態。處於疊置狀態的角色回合開始前,將武將牌恢復為平置狀態,然後跳過整個回合。已經處於疊置狀態的角色若再次被疊置,則將武將牌恢復為平置狀態。(註:連環狀態不會解除)
取消
將一張牌對一名角色的目標取消,該角色不再成為此牌的目標。若此牌的目標被取消後仍有其他目標,則繼續結算其他目標;若僅有的目標被取消,則將此牌置入棄牌堆。
陣法技
佇列:連續相鄰的若干名(至少2名)勢力相同的角色稱為同一“佇列”。
圍攻:一名角色的上家和下家為兩名勢力相同的角色(且與該角色勢力不同)時,該角色被“圍攻”,稱為“被圍攻角色”,該角色的上家和下家稱為“圍攻角色”;該“圍攻角色”和“被圍攻角色”處於同一“圍攻關係”。
連橫
出牌階段內,玩家可將至多三張牌(須帶有“連橫”標識)交給與玩家勢力不同的一名角色,然後摸等量牌;或將至多三張牌交給一名沒有勢力的角色。
大小勢力
大勢力:角色數最大且大於1的勢力均稱為大勢力。這些勢力的角色均稱為大勢力角色。
小勢力:若有大勢力存在:除大勢力外的勢力均稱為小勢力;除大勢力角色外的所有角色均稱為小勢力角色。
遊戲模式
鏖戰模式
開啟規則:當遊戲中僅剩四名或更少角色時(七人以下遊戲時為三名或更少),若此時全場沒有超過一名勢力相同的角色,則從一個新的回合開始,遊戲進入鏖戰模式直至遊戲結束。
註:進入鏖戰模式後,即使之後有兩名或更多勢力相同的角色出現,仍然不會取消鏖戰模式。
對局規則:在鏖戰模式中,“桃”只能當做“殺”或“閃”使用或打出,不能用來回復體力。
配置要求
遊戲版本 | iOS版本 | Android版 | 桌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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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殺Online | | | 支持Vista/Win7/Win8/Win10/M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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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殺十周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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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遊戲評價
《三國殺國戰》是基於神話再臨武將進行擴展的一種獨立全新的玩法,國戰能同時支持3-12人次進行遊戲,加入了新的玩法“珠聯璧合”和“野心家”。國戰採用雙將玩法,武將在組合搭配上誕生很多不同玩法。《三國殺·國戰》無論從文化契合度、典故詮釋還是遊戲趣味性,都上了一個台階,變得更加有內涵。錦囊的出現讓遊戲變得更加跌宕起伏,用好了還會起到力挽狂瀾、四兩撥千斤的效果。國戰模式之所以以國為界,用隨機人數來對應場上局勢,就是為了體現三國中勢力互相抗衡制約,各方鼎立最終由一方獲得最終勝利的過程。所謂國戰,沒有固定打擊對象,也沒有擊殺勝利制度,只有自己勢力成為最後的存活方才可以勝利。國戰不是打麻將,所有人都可以體驗內奸那種通過自身努力活到最後的感覺,所有人都要勾心鬥角同時結盟抗衡,運用智慧擊敗敵人。國戰真正體現出了兵無常勢水無常形,只有成套的理論沒有固定的打法這一特點。(太平洋遊戲網評)
國戰的出現讓三國殺的智力水平到了另外一個高度這是真正的殺人遊戲。所有人藏起面孔和姓名,最後或者勝利或者成為屍體。雖然有若隱若現的線索可以追尋,但更多的是未知和變數。在通向勝利的路上,需要忍耐,也需要果決,需要判斷,也需要賭博,需要智慧,也需要運氣。國戰的遊戲張力持續整場,從最初的一無所知,到最後的圖窮匕見,玩家始終可以聆聽到自己的心跳。(《NBA特刊》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