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教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海南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及《三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三亞市教育局特向社會公布本單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收費及減免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等六個部分。《三亞市教育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統計數據的期限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情況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市教育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辦法》《三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市委、市政府各項部署,堅持以為民、務實為宗旨,從民眾急需了解的信息入手,及時向社會公示義務教育招生範圍、招生條件、學校情況、招生結果、隨遷子女入學辦法、入學流程證件要求和辦理方式等信息;主動公開機構概況、領導分工、科室職能及人員分工、教育法規、教育動態、檔案通知、辦事流程等內容。為社會公眾主動、及時、準確、高效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加強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形成由主要領導主抓、各分管領導牽頭統籌,辦公室協調落實,確立各職能科室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為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在局務會議、黨組會議上開展集中學習,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全面推進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通知、條例及工作要點,深入領會有關檔案精神,增強全機關推動政府信息公開的責任感,提高主動性和自覺性。
(二)紮實推進,強化重點公開。通過三亞市人民政府網站、市教育局官方網站、政務公開欄公示等多種形式及時公開義務教育劃片招生工作程式、內容、結果,隨遷子女入學辦法、入學流程、證件要求和辦理方式公開等各項信息,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規範了學校的招生行為。嚴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招生計畫招收新生,確保招生工作規範、公開、公平、公正。
(三)利用載體,拓寬公開渠道。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設成果開展信息公開工作。目前,我局主動公開的檔案均通過“三亞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和“三亞市教育局”網站進行公開,實現檔案的實時發布更新,確保信息的權威性和時效性,使民眾對我局的政務信息能及時了解。同時我局考試中心還充分利用網路,通過“三亞市考試中心”網站開展招生工作的諮詢、信息發布、公示、報名等,受到了考生、學校和家長的歡迎。二是進一步加強與新聞媒體的合作,擴大信息公開工作的影響力。加強與各大媒體特別是市屬媒體的溝通和合作,對於百姓關注的招生錄取、教育收費、學區劃分等涉及民眾利益方面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加大公開力度,擴充公開渠道。三是發揮諮詢、信訪等綜合功能,為民眾提供業務辦理、政策諮詢等服務。通過在辦公大廳設定告示欄、張貼辦事指南、公開投訴電話等,方便民眾辦事和監督,體現“集中、精簡、高效、優質”的服務原則。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通過三亞市政府信息公開平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檔案130份,其中人事信息3條,計畫規劃5條,法規公文9條,其他113條。
我局將130份檔案送交政務中心、圖書館、檔案局予以主動公開。2017年三亞市教育局官網瀏覽點擊量約3300次,通過市教育局官網、政務公開欄公開行政、黨建等各類信息604條,經新聞媒體發布的教育資訊總計379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公眾通過“三亞市政府”入口網站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申請。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
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我局沒有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複印、遞送等成本費用。
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市尚未接到有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舉報、投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2017年,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制度、機制有待健全完善;二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不夠,主動性有待提高;三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認識和理解有待加強,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自覺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改進措施及下一步工作
2018年,市教育局將進一步深入貫徹《條例》《辦法》和《三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以及上級有關工作部署,繼續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開放的原則,緊密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結合三亞市教育實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是進一步完善公開工作制度。不斷健全完善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合理規劃專欄,嚴格執行保密審查制度,依法依規推動信息公開工作。二是進一步提升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切實做好局入口網站、微信公眾號等信息公開平台的維護,及時做好信息更新和發布;積極做好重點教育政策、教育重點服務事項和重點教育工作的公開,爭取社會對教育工作的理解支持和積極參與。三是進一步加強信息公開隊伍建設。通過會議檔案、業務培訓等形式傳達上級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嚴格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開展信息公開及保密審查工作實務培訓,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信息公開的業務能力和水平,確保信息公開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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