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為深入貫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指導幼稚園和家庭實施科學的保育和教育,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和諧發展,於2012 年10 月9 日由教育部正式頒布《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對防止和克服學前教育“國小化”現象提供了具體方法和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 頒布時間:2012年10月9日
  • 發布單位:中國教育部
  • 類型:國家指導性檔案
  • 頒布目的:防止和克服學前教育“國小化”現象
  • 指南領域: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
內容,原則,目標,意義,

內容

《指南》從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五個領域描述幼兒學習與發展,分別對3至4歲、4至5歲、5至6歲三個年齡段末期幼兒應該知道什麼、能做什麼,大致可以達到什麼發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同時,針對當前學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困惑和誤區,為廣大家長和幼稚園教師提供了具體、可操作的指導、建議。
《指南》的制定始於2006年,專家組分析比較13個國家早期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的相關內容,用兩年時間廣泛徵求幼稚園園長、教師和家長的意見,在全國東中西部抽取3600名幼兒及其家長作為測查對象。正式文本出台前,指南先後兩次面向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師範院校徵求意見,又在教育部入口網站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教育部學前教育專家指導委員會負責人介紹,《指南》著重強調了要充分認識生活和遊戲對幼兒成長的教育價值,嚴禁“拔苗助長”式的超前教育和強化訓練;成人不套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兒等先進教育理念。

原則

1.理解幼兒的學習方式和特點。幼兒的學習是以直接經驗為基礎,在遊戲和日常生活中進行的。要珍視遊戲和生活的獨特價值,創設豐富的教育環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滿足幼兒通過直接感知、實際操作和親身體驗獲取經驗的需要,嚴禁“拔苗助長”式的超前教育和強化訓練。《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2.關注幼兒學習與發展的整體性。兒童的發展是一個整體,要注重領域之間、目標之間的相互滲透和整合,促進幼兒身心全面協調發展,而不應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幾方面的發展。
3.尊重幼兒發展的個體差異。幼兒的發展是一個持續、漸進的過程,同時也表現出一定的階段性特徵。每個幼兒在沿著相似進程發展的過程中,各自的發展速度和到達某一水平的時間不完全相同。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兒發展進程中的個別差異,支持和引導他們從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發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到達《指南》所呈現的發展“階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兒。
4.重視幼兒的學習品質。幼兒在活動過程中表現出的積極態度和良好行為傾向是終身學習與發展所必需的寶貴品質。要充分尊重和保護幼兒的好奇心和學習興趣,幫助幼兒逐步養成積極主動、認真專注、不怕困難、敢於探究和嘗試、樂於想像和創造等良好學習品質。忽視幼兒學習品質培養,單純追求知識技能學習的做法是短視而有害的。

目標

領域
指導建議
圖片
健康
健康包括身體和心理兩個方面,是一種在身體上和精神上的完滿狀態及良好的適應能力。幼兒階段是兒童身體發育和機能發展極為迅速的時期,也是形成安全感和樂觀態度的重要階段。發育良好的身體、愉快的情緒、強健的體質、協調的動作、良好的生活習慣和基本生活能力是幼兒身心健康的重要標誌,也是其他領域學習與發展的基礎。
為有效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成人應為幼兒提供合理均衡的營養,保證充足的睡眠和適宜的鍛鍊,滿足幼兒生長發育的需要;創設溫馨的人際環境,讓幼兒充分感受到親情和關愛,形成積極穩定的情緒情感;幫助幼兒養成良好的生活與衛生習慣,提高自身保護能力,形成使其終身受益的生活能力和文明生活方式。
幼兒身心發育尚未成熟,需要成人的精心呵護和照顧,但不宜過度保護和包辦代替,以免剝奪幼兒自主學習的機會,養成過於依賴的不良習慣,影響其主動性、獨立性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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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
語言是交流和思維的工具。幼兒期是語言發展,特別是口語發展的重要時期。幼兒語言發展貫穿於身心發展的各個領域,對其他領域的發展有至關重要的影響。幼兒在運用語言進行交流的同時,也在發展著人際交往能力、對交往情境的判斷能力、組織自己思想的能力等,並通過語言獲取信息,逐步使學習超越個體的直接感知。
幼兒的語言能力是在交流和運用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應為幼兒創設自由、寬鬆的語言交往環境,鼓勵和支持幼兒與成人、同伴交流,讓他們想說、敢說、喜歡說,並能得到積極回應。提供豐富、適宜的低幼讀物,經常和幼兒一起看圖書、講故事,有利於豐富其語言表達能力,培養良好的閱讀興趣和習慣,進一步拓展學習經驗。
幼兒的語言學習需要相應的社會經驗支持,應在生活情境和閱讀活動中培養幼兒對文字的興趣,通過機械記憶和強化訓練過早識字不符合幼兒的學習特點和接受能力。
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社會
幼兒社會領域的學習與發展過程是幼兒社會性不斷完善並奠定健全人格基礎的過程,主要包括人際交往與社會適應。幼兒階段是社會性發展的關鍵時期,良好的人際關係和社會適應能力對幼兒身心健康發展以及知識、能力和智慧作用的發揮具有重要影響。幼兒在與成人和同伴交往的過程中,不僅學習如何與人友好相處,也在學習如何看待自己、對待他人,不斷發展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
家庭、幼稚園和社會應共同努力,為幼兒創設溫暖關愛的家庭和集體生活氛圍,建立良好的親子關係和師生關係,讓幼兒在積極健康的人際關係中建立安全感和信任感,發展自信和自尊,在良好的社會環境及文化的薰陶中學會遵守規則,建立基本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幼兒社會性是在日常生活和遊戲中通過觀察和模仿學習發展起來的,成人應注重自己的言行對幼兒的潛移默化影響。
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腦科學與兒童科學教育
科學
幼兒的科學學習是幼兒在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中發現和理解事物本質和事物間關係的過程,主要包括科學探究和數學認知。幼兒在對自然事物的科學探究和運用數學解決實際生活問題過程中,不僅獲得豐富的感性經驗,充分發展形象思維,而且在感知具體事物基礎上初步嘗試歸類、排序、概括、抽象,逐步發展邏輯思維能力,為其它領域的深入學習奠定基礎。
幼兒科學學習的核心是激發探究欲望,培養探究能力。成人要善於發現和保護幼兒的好奇心,充分利用自然和實際生活機會,引導幼兒通過觀察、比較、操作、實驗等方法,學會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幫助幼兒不斷積累經驗,並運用於新的學習活動,形成受益終身的學習方法和能力。
幼兒思維發展以具體形象思維為主,應引導幼兒通過直接感知、親身體驗和實際操作進行科學學習,不應為追求知識的掌握而對幼兒進行灌輸和強化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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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
藝術是人類感受美、表現美和創造美的重要形式,也是表達自己對周圍世界的認識和情緒態度的特有方式。
每個幼兒的心裡都有一顆美的種子。幼兒藝術領域的學習關鍵在於充分創造條件和機會,在大自然和社會文化生活中萌發幼兒對美的感受和體驗,豐富其想像力和創造力,引導幼兒學會用心靈去感受和發現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現和創造美。
幼兒對事物的感受和理解不同於成人,他們表達自己認識和情感的方式也有別於成人。幼兒稚嫩的筆觸、動作和語言往往蘊含著豐富的想像和情感,成人應對幼兒獨特的藝術表現給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不能用自己的審美標準去評判幼兒,更不能為追求結果的“完美”而對幼兒進行千篇一律的訓練,以免扼殺其想像與創造的萌芽。

意義

第一,貫徹落實《指南》是加強科學保教,推進學前教育管理科學化、規範化的重要舉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學前教育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適齡幼兒的入園機會不斷擴大,幼稚園的保教質量逐步提高。教育部先後下發了《幼稚園工作規程》、《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等一系列重要規章制度,對有效轉變廣大幼稚園教師的教育觀念,規範和指導幼稚園保育教育工作發揮了重要作用。面對新世紀第二個十年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歷史重任,中央國務院頒布教育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把提高質量作為今後教育改革發展的核心任務,建立以提高教育質量為導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這是指導今後各級各類教育管理和制度建設的總體方向和要求。《指南》正是在這樣的新形勢下應運而生,為教師和家長了解幼兒的身心發展水平和特點提供了更加具體、可操作的依據和指導。《指南》的下發,標誌著我國學前教育管理制度的進一步健全與完善,必將促進我國學前教育管理的科學化和規範化,對於推動學前教育科學發展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
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
探究式科學教育
第二,貫徹落實《指南》是提高幼稚園教師專業素質和實踐能力,全面提高學前教育質量的一項緊迫任務。《指南》全面、系統地明確了3-6歲每個年齡段幼兒在各學習與發展領域的合理髮展期望和目標,也對實現這些目標的具體方法和途徑提出了具體、可操作的建議。正確領會和理解《指南》的理念和要求,熟知3-6歲幼兒的身心發展特點和行為表現,是每一個學前教育工作者最基本的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要求。《指南》出台對全面提高廣大幼稚園教師的專業素質和教育實踐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第三,貫徹落實《指南》是普及科學育兒知識,防止和克服“國小化”傾向的有效手段。近些年,廣大家長對學前教育重視程度的不斷提高,但普遍缺乏正確的教育觀念和科學的引導,加上應試教育的影響和各種商業性宣傳的誤導,社會上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越來越突出,很多家長犧牲了孩子快樂的童年生活,盲目追求“提前學習”、“超前教育”,不僅讓幼兒“傷”在了起跑線上,也嚴重干擾了幼稚園的辦園方向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指南》的出台,為廣大家長科學育兒提供了權威性的參考和指導,對切實轉變廣大家長的教育觀念,提高科學育兒能力,創設有利於幼兒健康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近些年,很多已開發國家相繼出台了早期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對於有效轉變公眾的教育觀念,有針對性地指導教師、引導家長,提高學前教育機構的保教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從這個意義上說,《指南》的出台標誌著政府學前教育管理理念的轉變和管理職能的創新,是繼學前教育“國十條”之後,新時期新階段學前教育改革發展史上又一件具有重要里程碑意義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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