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拖拉機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確保拖拉機駕駛培訓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制定的法規,2004年8月農業部頒布,自2004年9月1日起實施。
2019年4月25日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2號修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
- 發布機構:農業部
- 實施日期:2004年9月1日
- 發布日期:2004年8月
《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拖拉機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確保拖拉機駕駛培訓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制定的法規,2004年8月農業部頒布,自2004年9月1日起實施。
2019年4月25日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2號修改。
《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拖拉機駕駛員培訓行業管理,確保拖拉機駕駛培訓質量,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制定的法規,2004年8月農業部頒布,自2004年9月1日起實施。2019年4月25日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2...
第一條 為實施好農業部《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結合貫徹實施《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山東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山東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等有關法規規定,制定本細則。第二條 從事拖拉機駕駛培訓業務的機構(以下簡稱培訓機構)和教學人員(以下簡稱教員)及其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細則...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條:機動車的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交通主管部門對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實行資格管理,其中專門的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駕駛培訓班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實行資格管理。2.《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4年第41號公布)第五條: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應當具備...
《農機駕駛培訓教程》是2008年中國農業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李長友。內容簡介 本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1號)和《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農業部令第42號),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編寫而成。全書共分8章...
《大中型拖拉機駕駛員讀本》是全國大中型拖拉機駕駛員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編寫的書籍,由中國農業科技出版社於2005年4月1日出版。內容簡介 為了加強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教學管理,督促駕駛培訓機構嚴格落實教學培訓要求,保證教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1號)和...
第二條 凡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民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含經營性教練場)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拖拉機駕駛員培訓,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對駕駛員培訓學校、駕駛員培訓班(以下簡稱駕校)實行資格管理,其所屬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具體負責駕駛員培訓的管理工作。公安、...
《拖拉機駕駛員讀本》是2007年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陳發明。該書收集了部分農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系統地介紹了拖拉機及拖拉機變型運輸機的主要結構、主要部件的功用、駕駛操作技術以及常見故障和排除方法,還簡單介紹了常用配套農具的結構和使用。內容簡介 根據《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第412號令)的規定,縣級以上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有四項行政許可事項:一是拖拉機及駕駛員牌照證照的核發;二是聯合收割機及駕駛員牌照證照的核發;三是拖拉機駕駛培訓學校(班)的資格管理;四是農業機械維修...
第一條 為加強營業性道路運輸機動車駕駛員崗位培訓管理,提高營業性道路運輸機動車駕駛員素質和運輸服務質量,根據《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營業性道路運輸機動車駕駛員,是指駕駛經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的汽車和拖拉機、從事營業性道路運輸的人員。大...
第一條為加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的管理,促進本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工作向規範化、科學化方向發展,提高培訓質量,根據《海南省道路運輸管理暫行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面向社會開辦的培養訓練機動車(含汽車、機車、簡易車、上路行駛的各種拖拉機、輪式自行專用機械等,下同)駕駛員...
第一條 為了促進機動車駕駛員的培訓工作向正規化發展,提高培訓質量,保障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和《機動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面向社會開辦的培養訓練駕駛汽車、機車、上路行駛的拖拉機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以及為本單位本部門臨時培養訓練駕駛...
第一條 為了規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活動,保障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各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江西省道路運輸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拖拉機駕駛員培訓,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
為規範機動車駕駛人培訓經營活動,提高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質量,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促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江蘇省機動車駕駛人培訓管理辦法》。該《辦法》經2012年1月4日江蘇省...
第十一條 農業機械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做好農業機械管理、技術、駕駛、操作人員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農業機械管理、技術人員應當接受崗位培訓,不斷提高管理和技術水平。第十二條 從事農業機械技術推廣、教育培訓的機構和人員應當具備與其所承擔任務相適應的條件。第十三條 拖拉機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由市農業機械管理部門對...
從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培訓的機構應當接受省農業機械管理部門的資格審驗,取得駕駛培訓許可證。從事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培訓的教練員應當經省農業機械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第十九條 農業機械維修經營者應當取得縣級農業機械管理部門核發的《農業機械維修技術合格證》,並接受縣級農業機械管理部門對其技術能力、...
第十八條 農機駕駛、操作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一) 年滿18周歲;(二)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駕駛、操作要求;(三) 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和相應的駕駛、操作技術知識。第十九條 上道路行駛的拖拉機駕駛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經農機監理機構考試合格後,領取駕駛證件,方可駕駛。拖拉機駕駛培訓實行社會化。拖拉...
《四川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辦法》是為保障機動車駕培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機動車駕培市場健康發展,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四川省實際而制定。檔案內容 四川省政府令 第236號 《四川省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辦法》已經2009年3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9...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行政處罰規定的,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執行。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拖拉機駕駛培訓許可證》從事拖拉機駕駛培訓的,由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培訓活動,並可處2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四十條從事農業機械維修...
第十七條 市和區縣(市)農業機械技術推廣機構承擔相關的農業機械專業技術培訓工作。申請拖拉機駕駛培訓資格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市農業機械管理部門提交相關材料,並經依法批准。第四章 質量和安全監督 第十八條 農業機械生產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農業機械產品上設定號牌懸掛裝置、安全防護裝置、警示標誌和...
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通用要求 《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通用要求》是2018年6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備案信息 備案號:78588-2020 備案月報: 2020年第12號(總第248號)
《長春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辦法》在2014.01.07由長春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經營活動,維護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市場秩序,保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41.蠶種管理辦法(2006年6月28日農業部令第68號發布)42.農機成人教育暫行規定(1993年8月21日〔1993〕農(機)字第5號發布,1997年12月25日農業部令第39號、2004年7月1日農業部令第38號修訂)43.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2004年8月15日農業部令第41號發布)44.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04年9月21...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2001.6.16)機車報廢標準暫行規定(2002.8.23)(7)駕駛員管理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06.1.1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06.12.20修訂)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2004.8.15)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04.9.2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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