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是2004年1月13日發布的條例,總計24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簽發的行政法令、授權有關部門發布的國務院行政命令或下發的行政操作性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 頒布命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7號
- 首次發布:2004年1月13日
- 修正時間:2014年7月29日
- 修正命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3號
- 通過時間:2004年1月7日
全文
條例發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是2004年1月13日發布的條例,總計24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簽發的行政法令、授權有關部門發布的國務院行政命令或下發的行政操作性檔案。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是2004年1月13日發布的條例,總計24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簽發的行政法令、授權有關部門發布的國務院行政命令或下發的行政操作性檔案。全文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04...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了13項措施,結合建築施工企業特點,《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主要要求如下:1、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制定完備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2、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3、設定...
為了嚴格規範民用爆破器材(以下簡稱民爆器材)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民爆器材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從事民爆器材生產活動的企業,應當依照本實施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
建築施工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撤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六條 在本省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外地建築施工企業有違反《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
為了嚴格規範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切實保障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等企業職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國務院頒布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05年8月25日長春市第十二屆...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是2004年中國法制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法制出版社。書名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 作者 中國法制出版社 出版社 中國法制 出版時間 2004...
第一條 為了嚴格規範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做好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非...
第一條 為嚴格規範山東省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條件,進一步加強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監督管理,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99號)、《煤礦企業...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在基本建設完成...
省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可以將國務院《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規定由其實施的行政處罰,委託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實施,但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行政處罰除外。第七章 附則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施行前已依法從事建築施工活動的建築施工企業,應當自《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行之日起(2004年1月13日起)1年內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逾期不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者經審查不符合本規定...
《重慶市委託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規定》在2004.09.09由重慶市人民政府頒布。2004年9月7日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二○○四年九月九日 第一條 為了切實貫徹《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方便管理...
第一條 為了規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加強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煤礦企業必須依照本實施辦法的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制度是從源頭強化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落實企業主體安全責任的重要手段。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築施工企業不得從事任何建築施工活動。截至2006年3月底,全國大部分建築施工企業都依法申領了...
第一條 為了嚴格規範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做好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非煤礦礦山企業必須依照本實施辦法的規定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未...
為促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落實行政執法責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根據《公務員法》、《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由中華人民共和...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是為了加強建築起重機械的安全監督管理,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制定的規定。2008年1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6號予以公布,自2008年6月...
第十條 礦山企業、建築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在生產前,應當依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向有關部門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範圍和考核...
第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具備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生產單位在生產前,應當依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向有...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楊棟樑 2012年7月1日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嚴格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條件,規範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立法目的及安全生產相關規定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安全生產相關規定 1.5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立法目的及安全生產相關規定 1.6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相關規定 1.7 《勞動法》、...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2004.1.13)(2014.7.29修訂)安全生產行業標準管理規定(2004.11.1)安全生產標準制修訂工作細則(2006.10.20)安全生產行政複議規定(2007.10.8)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信息公開辦法(2012.9.21)安全生產監管...
2004年5月,原國家安全監管局依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頒布了《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局令第11號),該辦法實施以來,相繼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一是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行政法規...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評價標準》JGJ/T77-2003及實施指南、《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報告...
第一條 為加強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動態監管,促進建築施工企業保持和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控制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法規規章,制定本...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二○○七年四月九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二○○四年一月十三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7號)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中華...
12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13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4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16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7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18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19中華人民共和...
第二十六條 建設單位收到同意投入生產(使用)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10日內,應當依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規定,申請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其他安全生產許可,並提交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意見...
十二、將《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中的“民用爆破器材”修改為“民用爆炸物品”。第五條修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