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知識問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知識問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知識問答》是2007年3月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劉凱湘。

基本介紹

  • 書名:《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知識問答
  • 作者:劉凱湘
  •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7年3月
  • 頁數:244 頁
  • 定價:16 元
  • 裝幀:平裝
  • ISBN:9787010061122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私有財產的範圍包括哪些?個人可以對什麼樣的財產取得所有權?自己的財產被別人侵占了可以採取什麼措施保護自己的權利?國家徵收徵用私人財產應當符合什麼條件、履行什麼程式、給予什麼補償?撿到遺失物可不可以要求失主付給報酬?個人住宅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怎么辦?小區內的綠地、車庫、會所等到底歸誰所有?業主有沒有權利更換物業管理櫃榆凶公司?鄰居裝修房屋大動干戈你有沒有權利進行干預?……
本書以通俗易懂的語言,用活生生的事例或案例,向大眾百姓解讀《物權法》的主要內容,特別是與大眾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
本書的目的不在於探討學術問題,而在於幫助老百姓理解物權法,並學會運用物權法來保護自己的權利和利益,正當行使自己的物權,儘量避免各雄夜店種物權糾紛,建立和諧的物權關係。

圖書目錄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基本原則
1.《烏員洪物權法》——一部與你我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
2.什麼是物權?它就在你身邊!
3.我們能否自己創設新的物權?
4.誰是物的所有權人?
5.物權法對國家、集體和私人財產平等保護的原則是如何規定的?
6.對物權的行使是否有某種限制?
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1.房屋買賣一定要登記么?
2.不動產登記,應該到哪裡辦理?
3.登記機構應該履行哪些職責?
4.不動產登記簿具有什麼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具有什麼作用?不動產權屬證書與不動產登記簿之間有什麼關係?
5.登記資料是向社會公開的求奔捉束么?
6.如果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物權歸屬等事項有錯誤,該如何處理?
7.期房買賣時,購房人應怎樣避免風險,保護自己的利益?
8.如果登記錯誤,登記機關是否應該承擔責任?
9.不動產登記費按照什麼標準繳納?
10.動產轉讓何時發生效力?
11.汽車轉讓是否需要登記?不登記會發生什麼後果?
12.動產交付除了直接交付還有哪些方式?
13.依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政府的決定等而發生的物詢蒸奔熱權變動,該物變動何時生效?
14.因繼承或者遺贈發生的物權變動何時生效?
15.什麼是事實行為?因事實行為發生的物權變動何時生效?
16.對於物嘗幾權變動不需登記和交影臘龍付的特殊情況,物權法對依此獲得的物權有什麼限制?
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1.《物權法》規定的物權民法保護方式有什麼?這些特殊方式同侵權法的保護有怎樣的關係
2.《物權法》規定的物權確認是怎樣的一種物權保護方式?
3.財產被別人占有了,該怎么辦?什麼情況下可以行使返還請求權?
4.面對環境污染,物權人應如何保障自己的物權?
5.別人的行為或者財產對自己財產構成危險,可以採取什麼措施?消除危險請求的意思是什麼?
6.《物權法》中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有什麼特殊性?
第二編 所有權
第四章 一般規定
第五章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第六章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章 相鄰關係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第三編 用益物權
第十章 一般規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十二章 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
第十四章 地役權
第四編 擔保物權
第十五章 一般規定
第十六章 抵押權
第十七章 質權
第十八章 留置權
第五編 占有
第十九章 占有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附錄二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的說明
第二編 所有權
第四章 一般規定
第五章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第六章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章 相鄰關係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第三編 用益物權
第十章 一般規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十二章 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
第十四章 地役權
第四編 擔保物權
第十五章 一般規定
第十六章 抵押權
第十七章 質權
第十八章 留置權
第五編 占有
第十九章 占有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附錄二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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