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已廢止的行政性收費。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公布,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

2021年7月29日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的通知》(國衛人口發〔2021〕24號)取消社會撫養費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社會撫養費
  • 性質:行政性收費
發展歷史,名稱演變,規範過程,熱議事件,公開情況,徵求意見,廢止之爭,過程,資金去向,決定,

發展歷史

名稱演變

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叫“超生罰款”,1992年改為“計畫外生育費”。
1996年《行政處罰法》出台後,進一步明確對於超計畫生育的不得給予罰款,但可以徵收“計畫外生育費”。
2000年3月,中央8號檔案明確規定實行徵收社會撫養費徵收制度。同年,財政部、國家計生委聯合下發檔案,要求各地將“計畫外生育費”改為“社會撫養費”。
2001年《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將“社會撫養費”明確規定下來。
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公布,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

規範過程

2002年國務院頒布的第357號令《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明確對計畫外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社會撫養費;授權省級政府確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將直接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權力下放至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
2013年12月4日,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通報,2012年度廣東省社會撫養費徵收金額為14.56億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開2012年社會撫養費徵收額,總計近200億元。向社會公開其社會撫養費年度徵收情況,結果則是各地徵收額差異懸殊。其中“冠軍”江西省高達33.8618億元,最後一位青海則僅有350.48萬元。
2014年1月7日,國家衛計委發言人毛群安在國新辦發布會上表示,國家衛計委正在啟動對社會撫養費管理辦法的修訂,將對社會撫養費徵收過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進行規範。
2014年11月20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布《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送審稿)》(以下簡稱《條例》),並通過國務院法制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新規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戶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對雙方當事人分別徵收計征標準3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這意味著此前由各地執行的數倍不等的征罰標準,將統一設上限。
2022年1月12日,福建省為貫徹落實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經研究,決定廢止《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熱議事件

公開情況

2013年7月11日,浙江碧劍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有水向全國31個省級計生委、財政廳(局)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主要是要求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俗稱超生、計畫外罰款)收支及審計情況,其中包括: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總額;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預算;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開支;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審計報告。一個月之後,給予書面回應的31個省級行政機關中,有19個省級財政部門和12個省計生部門。廣東省和江蘇省的計生委答覆則稱“屬於內部掌握,不能公開”。回復並公開了的省份數據驚人:福建為20.7686億元、廣西8.6321億元、海南2498萬元、河南15.9856億元、吉林6771萬元、遼寧9100.19萬元、四川24.5014億元、重慶16.5億元、雲南2.2046億元、湖北7.9817億元。10省份2012年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總額不完全統計高達約100億元。這意味著,一旦全面放開二胎,社會撫養費的徵收額將大為縮水。這成為二胎政策放開的最大阻力。有訊息稱,延宕數年的“單獨二胎”政策將重啟,或將於2013年年底或2014年年初試行;同時,關於2015年之後全面放開“二胎”的政策也正在擬議中。
2013年9月1日,14律師“增援”追問社會撫養費去向,致信審計署詢問是否屬審計事項;向14省份申請公開徵收總額;已公開17省份總額超165億。2013年9月1日是中國《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357號)實施整11年。昨天下午,京、魯、粵、滬等地14位女律師聯名致信國家審計署申請信息公開,詢問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是否屬於審計事項。
2013年11月1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官網通告,要求遼寧、安徽、江西、山東、海南、重慶、甘肅7省人口計生委限期向吳有水公開該省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信息。
2013年12月5日,尚無一省份計生或財政部門公開支出情況。多數部門給出的不公開理由是,“社會撫養費由縣級人民政府計畫生育部門或者委託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徵收,上繳縣級國庫,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管理,由財政部門統一安排使用,收入和支出不掛鈎。因此,省級部門不掌握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實際開支情況”。

徵求意見

2014年,《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公開徵求意見,國家衛計委明確回應稱不會取消徵收。
在社會撫養費徵收上,一些地方在徵收社會撫養費時,存在進居民家裡捉豬、牽牛、拿鍋、挑糧等亂象,未能以人性化的執法方式取信於民。此外眾多基層超生被罰的案例表明,計生幹部吃、拿、卡、要並不少見,超生罰款標準不明確、執行不統一,錢的去向不明晰。有學者研究認為,上世紀80年代以來,全國共徵收的社會撫養費超過1.5萬億元。全國每年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約為200億元,這些罰款去向並不明確。
2014年公開徵求意見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與國務院2002年頒布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相比,明確了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是“以當事人生育行為發生時上一年度當地縣級或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征的基本標準”;加大了對執法的約束,明確提出符合多生育子女條件,但“不符合程式規定生育的,不予徵收社會撫養費”,以及“沒有法定依據或不按此條例規定程式徵收的,徵收行為無效”等。

廢止之爭

過程

2014年11月20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送審稿)》(以下簡稱《條例》),公開徵求民眾意見。《條例》公布後,引起各界密切關注。
2014年11月27日,廣東省惠州市旅遊局局長黃細花等6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向全國人大發出建議書,建議取消徵收社會撫養費。11月28日晚,聯名建議書已寄送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
黃細花等6名全國人大代表27日提交的建議書全稱為《關於廢止<社會撫養費管理辦法>,取消社會撫養費的建議》,其中指出與其修改《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為《條例》,還不如將其廢止。黃等人指出,取消社會撫養費徵收,使得當前已經處於超低水平的總和生育率能有所提升,以緩解已經非常嚴峻的老齡化形勢。
12月8日,社會各界人士聯名致信全國人大和國務院法制辦建議,取消社會撫養費。隨信寄去的,是一本厚達834頁的聯署者留言簿。
由於政策限制、養育成本高企等原因,年輕一代的生育意願不高。號稱世界第一人口大國的中國,其人口結構已經嚴重扭曲,出現老齡化和少子化並存的局面。鑒於此,對於本意在於限制生育的社會撫養費,最為理性且有益的措施應該是根據現實需要作出調整,迅速取消之。
作為對各方輿論的回應,12月2日,國家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召集部分學者解讀社會撫養費等問題。與會專家認為,《條例》修訂後,原來社會批評比較多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不一、收支混亂等情況將會得到有效地治理,社會撫養費的管理將會更加規範。
中國人口學會秘書長解振明認為,還不是取消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最佳時機。他認為,隨著老百姓生育意願的不斷變化,《條例》可能會慢慢寬鬆,到最後可能只約束了很少的人。如果每年只有百分之一二的人超生,對其他百分之九十多影響不大,那政策可能會變化。

資金去向

這個問題。根據學者統計,從1980年代以來,全國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累計超過1.5萬億元。這筆巨額資金的去向一直混沌不清。贊成取消社會撫養費的人士認為,從國家審計署公布的報告看,實際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絕大部分用來支撐計畫生育體系,甚至有的被挪作小金庫,真正投入到孩子成長所需的公共資源上的卻極為有限。
支持社會撫養費徵收規範的相關專家則認為,這些問題通過《條例》的修改,通過在貫徹執行上的強化和相關信息的透明,將有可能得到解決。
根據時間表,《條例》公開徵求意見將持續到2014年12月20日。國務院法制辦將匯總各界反饋的意見和建議,最終做出社會撫養費存廢的決定。

決定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的通知
國衛人口發〔2021〕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軍隊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直機關、中央國家機關人口計生委,委機關各司局,委直屬和聯繫單位,中國老齡協會: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最佳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深入學習《決定》精神
《決定》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統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著眼於加快推進現代化建設、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決定》充分肯定計畫生育政策的偉大成就和歷史貢獻,充分肯定黨的十八大以來調整完善生育政策取得的顯著成效,強調適應人口形勢新變化、推動高質量發展新要求,兼顧多重政策目標,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
《決定》提出,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有利於改善人口結構,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有利於保持人力資源稟賦優勢,應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有利於平緩總和生育率下降趨勢,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有利於鞏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成果,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決定》指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均衡為主線、以改革為動力、以法治為保障,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完善服務管理制度,提升優生優育和普惠托育服務水平,降低生育、養育、教育成本,增進家庭和諧幸福,推動實現適度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二、貫徹落實《決定》的重點任務 
(一)依法實施三孩生育政策。要深入評估本地區人口發展形勢、工作基礎和政策實施風險,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及時提請省級人大或其常委會修訂本省(區、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重點對生育調節、獎勵與社會保障、普惠托育服務、計畫生育服務和法律責任等相關內容進行修訂。取消社會撫養費,清理和廢止相關處罰規定,將入戶、入學、入職等與個人生育情況全面脫鉤。遵循法制統一原則,注重與上位法的協調,做好三孩生育政策實施前後獎勵扶助和制約處罰措施的銜接。壓實屬地責任,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維護人民民眾的合法權益,維護工作大局的穩定。
(二)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以深入實施母嬰安全五項制度為主線,啟動實施母嬰安全行動提升計畫。保障兒童健康,實施健康兒童行動提升計畫和母乳餵養促進行動,加強兒童醫療保健服務,開展兒童友好醫院建設。開展妊娠風險篩查,對孕產婦進行妊娠風險評估分級,嚴格進行高危專案管理。著力加強各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與管理,組建區域急救專家組,強化轉運、用血等重點環節保障,暢通轉診救治綠色通道,提升臨床救治能力。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路,落實三級預防措施。做好出生缺陷患兒基本醫療和康復救助工作。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套用,強化規劃引領,嚴格技術審批,加強技術服務監管,保障相關技術規範、有序套用。加快補齊生育相關公共服務短板,落實《“十四五”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加強婦女兒童健康服務能力建設,增加婦產、兒科優質醫療資源供給,實現省、市、縣均有1個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努力為民眾提供懷得上、孕得優、生得安、育得好的生育全程優質服務。
(三)促進普惠托育服務發展。研究編制“十四五”托育服務發展專項規劃,明確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按年度分解重點任務,定期開展跟蹤評估,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實施“十四五”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項目和普惠托育服務專項行動,擴大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社會力量發展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和綜合托育服務機構。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規範家庭托育服務健康發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護模式。完善托育行業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和評價規範,實施從業人員能力提升專項計畫。建立健全登記備案、信息公示和質量評估制度,完善綜合監管,堅決守住安全和健康的底線。開展全國嬰幼兒照護服務示範城市創建活動,推介一批典型經驗,培育托育服務民族品牌。
(四)保障計畫生育家庭權益。對全面兩孩政策調整前的獨生子女家庭和農村計畫生育雙女家庭,繼續實行現行各項獎勵扶助制度和優惠政策。鼓勵各地探索設立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等制度。健全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動態調整特別扶助制度扶助標準。將特殊家庭老年人作為重點群體,優先安排入住公辦養老機構,提供無償或低收費托養服務,有條件的地方可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的發放護理補貼。鼓勵各地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點用於幫扶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完善政府主導、社會組織參與的扶助關懷工作機制,建立定期巡訪制度,積極推進“雙崗”聯繫人制度、就醫綠色通道和家庭醫生簽約等服務,扎牢織密幫扶安全網。深入開展“暖心行動”,為特殊家庭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務。
(五)持續深化服務管理改革。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建立覆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務體系。加強基層服務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增強撫幼養老功能。落實生育登記服務制度,做好生育諮詢指導,推行異地網上辦理、一站式辦理,做好與生育保險等待遇的銜接,最大程度便利民眾。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推進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登記、醫保參保、社保卡申領、兒童預防接種等“出生一件事”聯辦。對人口發展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矛盾較為突出的地區,堅持分類指導,因地制宜開展宣傳倡導,促進相關惠民政策與生育政策有效銜接,精準做好各項管理服務。改革計畫生育優質服務先進單位創建活動,完善創建標準,豐富創建內涵,發揮好示範引領作用。
(六)加強人口監測和戰略研究。健全基層監測網路隊伍,完善人口監測點,推進生育登記、孕產期保健、住院分娩、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居民健康檔案等信息共享,加強全員人口庫建設。完善國家生命登記管理制度,健全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監測體系。加強與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統計、醫保等部門協作,促進人口服務基礎信息融合共享、動態更新。跟蹤監測生育形勢和人口變動趨勢,開展人口形勢分析,深化人口與經濟社會發展等重大問題研究。加強新時代中國特色人口學科和理論體系建設,發展人口研究高端智庫。
三、切實強化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貫徹落實《決定》作為衛生健康系統的一件大事,各省(區、市)衛生健康委黨組(黨委)要組織專題學習培訓,深入領會《決定》的重大意義和精神實質,明確目標方向和主要任務,切實把思想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部署上來。要制定工作清單,明確重點任務和職責分工,主要領導親自抓,層層傳導壓力,狠抓任務落實。
(二)加強工作協同。積極做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完善相關議事協調機制,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主動協調相關部門出台配套支持措施,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切實解決民眾後顧之憂。充分發揮計生協會等群團組織和各類社會組織在促進人口發展、家庭建設、生育支持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形成貫徹落實《決定》的合力。
(三)加強宣傳引導。積極配合宣傳部門,充分利用大眾傳媒,深入宣傳計畫生育工作的偉大成就,大力宣傳最佳化生育政策的重要意義,弘揚主旋律、匯聚正能量,營造良好輿論氛圍。深入開展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倡導適齡婚育、優生優育,構建新型婚育文化。
(四)加強調研指導。我委將深入開展工作調研,進行工作指導。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做好自查工作,壓實責任,確保《決定》落地見效。各省(區、市)衛生健康委要每年向我委報告貫徹落實《決定》的情況。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1年7月21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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