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背景
宋寶元元年(1038年)十月,北宋藩屬西平王
元昊(又名曩霄)稱帝,國號大夏,年號天授禮法延祚,史稱
西夏。翌年,宋仁宗下詔褫奪元昊所受宋朝官爵和賜姓,以
定難軍節度使懸賞其首級。元昊則出師攻宋,挑起
宋夏戰爭,自康定元年(1040年,天授禮法延祚三年)至
慶曆二年(1042年,天授禮法延祚五年)先後在
三川口之戰、
好水川之戰、
定川寨之戰戰勝宋軍,俘宋將
劉平、
石元孫,殺
任福、
葛懷敏。宋朝無力消滅西夏,主和意見占上風,而西夏在進一步攻擊時被宋朝知原州
景泰挫敗,無法實現“親臨渭水,直據長安”的目標。
元昊作為軍事上占優勢的一方,其決定停戰議和,主要出於三點:
:連年戰爭使
西夏本身就很脆弱的經濟難以再承受繼續大規模作戰的重負,上下睏乏;
由於宋知延州
范仲淹等人的經略,宋方的軍事防禦能力得到了明顯的加強,並且堅壁清野、嚴守城寨,不與西夏正面交鋒,使西夏難有新的作為。
契丹借宋夏戰爭之機向宋索取更多歲幣的要求得到滿足後,接著對西夏施加壓力,元昊與契丹交惡,西夏面臨兩大國夾擊的危險境地。
西夏在宋夏戰爭中擄掠所獲財物與先前依照和約及通過
榷場貿易所得物資相比,實在是得不償失。在建國稱帝之前,
西夏每年都可以從宋朝得到“歲賜”的白銀萬兩、絹萬匹、錢2萬貫,這是夏國的一項重要經濟來源。在沿邊榷場,
党項人還以境內所產的青白鹽及畜產品換取宋朝的糧食、茶葉和其他手工業產品,這些物資都是夏國人民的生活必需品。如今,宋朝實行經濟封鎖政策,停止“歲賜”,關閉榷場,不準青白鹽入境,禁止
雙邊貿易,從而給夏國的經濟以致命的一擊。在夏宋戰爭中,雖然夏國取得了勝利,但是本國也傷亡了很多人馬,正如常言所說的“傷敵一千,自損八百”,致使元昊為發動戰爭而點集人馬越來越困難。按照西夏的兵制,各部落青年平時從事生產,戰時人人都是兵,不是當正軍,就是從事雜役。一聲點集,由部落首領帶領,立即出動,還要自備馬匹和糧食。元昊稱帝後,連年對宋用兵,使田地無人耕種,牛羊無人放牧。連不少部落首領也反對再戰。
總之,由於連年征戰,人力、物力、財力損失慘重,致使出現嚴重經濟危機,
西夏“財用不給”,嚴重地阻滯了西夏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此外,由於民間貿易中斷,使得西夏百姓“飲無茶,衣昂貴”,怨聲載道,以致民間有“十不如”之謠。加上西夏與契丹之間又出現了嫌隙。所以西夏願意議和。
議和過程
康定二年(1041年,天授禮法延祚四年)正月,元昊派人到
涇原乞和,又派歸塞門寨主高延德到延州,與知延州范仲淹約定正月二十九日至
保全軍。范仲淹看到高延德後,發覺元昊並無誠意,且無表章,不敢上報宋廷,於是派監押韓周攜帶自己寫的勸和信,同高延德一起送到元昊那裡。二月,元昊一面發動好水川之戰,一面讓親信
野利旺榮回信范仲淹,言辭更加傲慢,范仲淹當著西夏使者的面焚燒書信,並將副本上報宋廷,隨即因私通書信被降職,並調知
耀州,宋仁宗以
龐籍知延州。
慶曆二年(1042年,天授禮法延祚五年),龐籍報告元昊被
唃廝囉打敗,野利家族叛亂,而且又有旱災和鼠災,發生嚴重的經濟危機,想要求和。於是讓知保全軍
劉拯寫信勸降野利旺榮,野利旺榮假裝派浪埋、賞乞、媚娘等三人到青澗縣請降,知青澗城
種世衡也派部下王嵩攜蠟書謁見野利旺榮,試圖離間元昊和野利旺榮的關係,野利旺榮上報元昊。元昊本來就防範野利家族,由此更懷疑野利旺榮,一面將王嵩囚禁於窖中,一面派教練使李文貴出使宋朝,表示西夏國力疲敝,願意和談。龐籍不信其言,將李文貴扣押在青澗城數月。定川寨之戰後,宋廷“益厭兵”,無意再戰,契丹使臣也說“元昊欲歸款南朝而未敢,若南朝以優禮懷來之,彼宜洗心自新”。於是宋廷在十月下旬命龐籍招納元昊,讓元昊向宋稱臣。龐籍乃放回李文貴,向元昊傳話“悔過從善,稱臣歸款,以息彼此之民,朝廷所以待汝主者,禮數必優於前”。元昊不願由自己提出講和,看到宋方先去和,便釋放了王嵩,一個多月後又派李文貴帶著野利旺榮、野利旺令、嵬名環、臥譽諍等的書信來延州,與龐籍議和,但表示“如日之方中,止可順天西行,安可逆天東下?”仍不肯去帝號。但宋廷還是允許和談,於是龐籍圍繞“僭號”問題,與西夏使臣李文貴反覆談判,但始終沒有破裂,雙方約定元昊去帝號,才能將其國書轉達宋廷。
慶曆三年(1043年,天授禮法延祚六年)正月,元昊派
六宅使兼
伊州刺史賀從勖攜國書出使宋朝,自稱為宋帝之子,即“男
邦泥定國兀卒曩霄上書父大宋皇帝”。宋廷批准他來開封,並同意冊封元昊為夏國主,開放榷場,提供絹、茶等“歲賜”。四月,派簽書保全軍判官事邵良佐以著作郎頭銜出使西夏。七月底,西夏使臣呂你如定、幸舍寮黎等與邵良佐來到開封,宋仁宗在紫宸殿接見了他們。西夏方面提出十一項要求,包括:
求和;
求宋割土;
求宋割屬戶;
求至開封貿易;
求宋罷修沿邊城寨;
求宋派朝臣接待夏使;
求稱男而不稱臣(保留“僭號”);
求賣青鹽;
求歲賜;
求頒誓詔。
宋朝群臣對元昊的多數要求都反對,尤其是“稱男而不稱臣”一款。八月,宋朝派大理寺丞張子奭、右侍禁王正倫出使西夏。十二月,元昊又派張延壽出使宋朝。此時元昊面臨契丹威脅,遂對宋做出妥協,同意稱臣。其後主要圍繞歲賜數額展開談判。慶曆四年(1044年,
天授禮法延祚七年)五月以後連續派尹輿則、楊守素出使宋朝,敲定條件,九月派楊壽素向宋呈上誓表,遵守和議內容,
宋仁宗於十月初二日賜誓詔,標誌著慶曆和議的達成。
和議內容
慶曆和議的內容是:
元昊去帝號,對宋稱臣,宋冊封其為夏國主;
宋給西夏歲賜絹十三萬匹,銀五萬兩,茶二萬斤,加上乾元節和賀正回賜及仲冬賜時服,合計絹十五萬匹、銀七萬兩、茶三萬斤,此外西夏國主生日時賞銀器二千兩,細衣著一千匹,雜帛二千匹作為生日禮物;
宋夏戰爭中雙方所擄掠的將校、士兵、民戶不再歸還對方;
從此以後,如宋夏雙方邊境之民逃往對方領土,都不能派兵追擊,雙方互相歸還逃人;
宋夏戰爭中西夏所占領的宋朝領上栲栳、鐮刀、南安、承平等地和其他邊境蕃漢居住區全部從中間劃界;
宋夏雙方在本國領土上可以自由建立城堡。
簽訂影響
慶曆和議達成後,宋仁宗於當年十二月派張子奭、張士元為正、副冊禮使,封元昊為夏國主,賜金塗銀印的“夏國主印”。但此後元昊奉行
外王內帝的政策,並且為了撐持一方獨尊的皇帝地位,不願在夏國民眾面前用客禮接待宋朝
使節,暴露自己對宋朝的臣屬地位,將宋朝派來的使臣擋在
宥州(今陝西
靖邊東),設館安頓,不讓他們到夏國都城
興慶府。
與此同時,宋朝政府還決定在
保全軍(今陝西志丹)和
鎮戎軍(今寧夏固原)的安平皆設定兩處
榷場,恢復了雙方貿易往來,但禁止西夏售賣青鹽。
宋夏和平維持不到二十年,到宋仁宗
嘉佑年間,西夏再次犯邊,宋朝則停止歲賜。
宋神宗以後,宋夏和戰無常,慶曆和議往往難以落實。南宋以後,宋夏不接壤,慶曆和議名存實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