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T融資

TOT是英文Transfer-Operate-Transfer的縮寫,即移交-----經營------移交。TOT是BOT融資方式的新發展。近些年來,TOT是國際上較為流行的一種項目融資方式。它是指政府部門或國有企業將建設好的項目的一定期限的產權和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一個約定的時間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和得到合理的回報,並在契約期滿之後,再交回給政府部門或原單位的一種融資方式。TOT也是企業進行收購與兼併所採取的一種特殊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即移交-----經營------移交
  • 英文名:TOT
  • 全名:Transfer-Operate-Transfer
  • 類型:商業用語
BOT與TOT的區別
1.投資方的項目結構方面
BOT模式運作過程包括政府機構、項目發起人、項目公司、商業銀行、擔保受託人、出口信貸貸款方、項目承包商、分包商、項目所需設備的供貨方等眾多的參與者。在項目立項建設過程中這一複雜結構需要大量的協定、商業契約。這些協定和契約從準備、談判直至簽訂生效即需要一定的制度保證,也需要項目參與方的密切協作。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建設耗資巨大、建設周期長,它要求眾多的參與方相互信任、相互協作、相互配合,這無疑增加了項目進展的複雜性和難度,相應地會影響投資方的投資決心。可見,BOT方式中的建設環節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項目的立項、實施需要複雜的技術和良好的環境作為保障,僅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就需要耗費大量的資源。相比之下,TOT方式要簡單一些。因為這種方式運作過程省去了建設環節。項目的建設已完成,僅通過項目經營權移交來完成一次融資。這種的運作方式主要涉及項目融資有關問題的談判及有關準備工作,涉及外資投資方經營期內中方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等等。同BOT相比較,TOT方式有結構簡化、時間縮短、前期準備工作減少、費用節省等優點。
2.外資投資人承擔的風險和責任方面
由於BOT投資項目生產經營周期長,從與東道國政府談判和進行可行性研究到經營周期結束,時間跨度往往歷經數年、數十年,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多種風險,根據一些國家的實踐,影響BOT項目風險的主要因素有:融資的高成本和長周期、金融行市的變動、東道國政府的穩定性和政策的連續性、債務風險以及與經營方式相關的風險等。
正因為這樣,在BOT融資方式的實施過程中,投資方對各種風險的考慮是十分慎重的,因為風險係數的大小直接影響投資人的投資信心和決策。而TOT方式沒有建設這個環節,投資方直接經營已建成的項目,從而迴避了項目工程建設中的大量風險。TOT模式是購買東道國已有的存量基礎設施和經營權,既避免了建設超支、工程停建或者不能正常運營、現金流量不足以償還債務的風險,又能儘量取得收益。
3.對法律環境的要求方面
目前,我國有關BOT和TOT的專門法律尚未出台。國家計畫委員會、電力工業部及交通部在1995年8月21日聯合下發的《關於試辦外商投資特許經營項目審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及三資企業法”、公路法、電力法、外匯管理法規等組成了我國BOT的基本法律框架。但是,這些法律法規主要是調整我國政府對外資的管制、保護關係和中外私人合營者之間的投資關係,顯然不能滿足BoT方式下的外商保護要求。因此,應當制定專門的《B0T投融資基本法》。在我國投融資體制改革未到位的情況下,TOT融資方式較BOT方式對法律環境的要求相對低一些,更能有效地吸引外方投資者。因為TOT方式有已建成的項目資產為擔保,即使在法律體系尚不健全的條件下,也能有效地吸引投資者。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TOT融資方式與BOT相比較,最大的區別在於避開了“B”(建設)中所存在的較高風險和大量矛盾,中外雙方往往比較容易達成一致。在我國當前實際情況下,TOT是一種較為適合的,簡便易行的項目融資方式,它更符合我國的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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