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
相對於證券交易所而言,OTC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1)交易分散性。此類交易市場活動不是由一個或少數幾個統一的機構來組織,而是由很多各自獨立經營的證券公司分別進行的。因此,這些交易活動分散於各家證券公司,而無一個集中的交易場所。證券公司即是
櫃檯市場的組織者,又是直接參與者。他們通過參加市場交易來組織市場活動,為有價證券提供或創造轉讓市場。
(2)交易的直接性。在櫃檯市場上,絕大數交易都是在投資人和證券公司之間進行的。證券的實際出售人將證券賣給證券公司。實際購買人從證券公司買入證券。通過證券公司的自營買賣,有價證券的轉讓得以在投資人之間實現。
(3)交易的協定性。櫃檯交易是行下的證券轉讓,是在證券公司和投資人之間協商議價的過程中進行的。每筆交易的參與雙方都是證券公司和一個投資人,櫃檯交易市場上的每筆證券轉讓價格,一般都是由證券公司報出,根據投資者是否能夠接受並進行協商調整而形成的。
OTC方式與撮合方式的差異主要表現在:一是信用基礎不同,OTC方式以交易雙方的信用為基礎,由交易雙方自行承擔信用風險,需要建立
雙邊授信後才可進行交易,而撮合方式中各交易主體均以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為交易對手方,交易中心集中承擔了市場交易者的信用風險;二是
價格形成機制不同,OTC方式由交易雙方協商確定價格,而撮合方式通過計算機撮合成交形成交易價格;三是清算安排不同,OTC方式由交易雙方自行安排資金清算,而撮合方式由中國外匯交易中心負責集中清算。
市場
國外市場
全世界比較有影響的OTC市場包括美國的納斯達克(NASDAQ)、場外證券交易行情公告榜(OTCBB)、粉紅單(Pink Sheets);英國的替代投資市場(AIM);法國店頭市場(CMF)、巴黎新興市場(New Market);韓國店頭市場以及中國的銀行間債券市場等。美國有龐大的OTC市場,在這些市場交易的證券數量約占全美證券交易量的四分之三。
國內市場
我國的場外交易市場在改革開放以後就已經存在,只是在形式上同世界上多數國家有所不同。受到
經濟體制改革的影響,我國最初的場外交易市場是散落於全國各地的
產權交易所,監管不一,至今規模也不大。如今經過了二十多年的發展,我國的場外交易市場已形成了由代辦股權轉讓系統(包括
三板和
新三板)、各地
產權交易市場,以及天津股權交易所等主體構成的市場體系。
2012年12月,中國證券業協會《關於同意確認海通證券公司櫃檯市場實施方案備案的函》(中證協函【2012】825號),對海通證券報備的櫃檯市場實施方案予以備案確認,意味著國內券商第一個OTC市場成立!普通客戶也可參與OTC市場,參與櫃檯交易的投資者應當是合格投資者,券商根據投資者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信用狀況、金融知識、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等情況判斷其是否適合參與櫃檯交易。
代表機構
市場作用
作為資本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OTC市場可以為所在國經濟發展籌集大量資金,同時也是為風險投資提供退出通道,在促進風險投資發展的同時,帶動高科技的發展和產業結構的升級。此外,OTC市場的發展也使上市公司的退出機制趨於完善,促進了
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