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述 LGBT 是女同性戀者(Lesbians)、男同性戀者(Gays)、雙性戀者(Bisexuals)與跨性別者(Transgender)的英文首字母縮略字。1990年代,由於“同性戀社群”一詞無法完整體現相關群體,“LGBT”一詞便應運而生、並逐漸普及。在現代用語中,“LGBT”一詞十分重視性傾向與性別認同文化多樣性,除了狹義的指
同性戀 、雙性戀或跨性別族群,也可廣泛代表所有非異性戀者。另外,也有人在詞語後方加上字母“Q”,代表
酷兒 (Queer)和/或對其性別認同感到疑惑的人(Questioning),即是“
LGBTQ ”。LGBT現今已獲得了許多英語系國家中多數LGBT族群和LGBT媒體的認同及採用,成為一種非常主流的用法。
LGBT圖釋 儘管
LGBT 與
GLBT 意思完全相同,但通常認為LGBT里包含了更多
女同性戀女性主義 的內容(L位於第一個字母)。
然而,“LGBT”的用法並非完全沒有爭議。部分
雙性人 (Intersexuality)認為自己也屬於LGBT族群中,因此支持使用“
LGBTI ”。也有個別族群不認為自己和LGBT所涵蓋的其他族群有所關聯。有人基於“同性戀分離主義”思想,認為男、女同性戀者應脫離其他族群成為另一個團體,理由是跨性別和變性者與LGB不同。有人則認為這些用語太過
政治正確 ,企圖將多樣的族群劃入
灰色地帶 ,意味著主流族群的問題和優先權獲得了平等的考量。
發展歷史 在1960年代發生
性革命 之前,社會上並沒有專門指代非異性戀的中立辭彙。最接近中立的辭彙是1860年代出現的“
第三性 ”,但這個詞並沒有人社會上得到廣泛接受。第一個廣泛傳播的辭彙是“
同性戀 ”,但是這個詞在1950和1960年代被認為有貶義,所以一度被“同性愛”代替,1970年代被“gay”代替 。隨著
女同性戀 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gay”和“lesbian”的使用變得普遍。
雙性戀與跨性別 在
石牆暴動 後的一段時間,即1970和1980年代,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皆對雙性戀和跨性別人士的接納程度有所降低。雙性戀被認為是不敢
出櫃 或不能自我認同的同性戀,而跨性別被認為其行為偏離了人們對性別的
刻板印象 。每個社群都發展出了各自的自我認同,其中包括是否接受其他性別的族群以及如何與其他性別相處的問題,然而這些爭論持續至今。
LGBT誕生 “LGBT”第一次於1988年在美國出現。1990年代,“LGBT”作為中立辭彙被用來稱呼這四個群體以表示尊重。儘管LGBT群體內部對不同群體的接納程度不一且有不少爭論,但“LGBT”一詞的使用還是被認為是包容的積極象徵。儘管“LGBT”一詞沒能體現非異性戀中的所有小群體,但這些未能體現的群體通常也被認為是“LGBT”所涵蓋的一部分。總的來說,“LGBT”一詞一直儘量把被邊緣化的群體包含到該詞的意義里。
辭彙發展 “LGBT”有許多變體用法,有些只是改變其字母排列順序。“LGBT”和“GLBT”是最常用的兩種。在不包含跨性別者時候,它就變成“LGB”。它也可能加入兩個“Q”來代表
酷兒 與
疑性戀 ,變成“LGBTQ”或“LGBTQQ”;加入一個“I”來代表
雙性人 者,變成“LGBTI”;加入另一個“T”來代表
變性者 ,變成“LGBTT”;加入一個“A”來代表支持
同性戀 的
異性戀 盟友(straight allies),變成“LGBTA”。如果以上全部都包含進去的話,就變成“LGBTTIQQA”,不過這種用法極為少見。台灣則有“LGBTSQQ”的用法,其中的“S”指的是“直同志”(Tonzhi-Friendly Straight)。
泛性戀 和
酷兒 經常被歸類在
雙性戀 之下;
變性人 和
雙性人 被部分人歸類在跨性別之下,但這種歸類遭到變性人和雙性人的反對。各種變體的字母順序並不統一,除了上文提到的以“LGBT”或“GLBT”兩種,也有其它以任意順序排列的情況,但不如前兩種常見。LGBT一詞的各種變體並沒有任何政治意味,但是反應了使用者對不同群體或個體的偏好。
非裔美國人 為了與
白人 主導的同性戀社群區分,傾向保用“同性之愛”(Same gender loving)。醫學界傾向於 使用“MSM”(Men who have sexwith men)來形容一個人的同性性傾向。在2000年代,“性與性別認同少數群體”(Minority sexual and gender identities)被引入以形容以上所有的群體。其它的首字母縮略字,“QUILTBAG”、“LGBTetc”、“LGBTQetc”等曾被提出但沒有得到廣泛使用。進入2010年代,LGBTQIA作為一個更廣泛,更有包容性的縮寫詞而開始流行起來。其中“Q”指“性身份疑惑”,也指“酷兒”;“I”指“男女同體”(intersex);“A”代表“同盟”(ally)或“無性”(asexual)。
批評 “LGBT”或“GLBT”並沒有得到所有人的認同。一些人認為
跨性別 及
雙性人 和
同性戀 及
雙性戀 並不同,因此前者不應該和後者放在一起。這種觀點認為跨性別的焦點在於
性別認同 而與
性傾向 無關,而LGB群體的焦點在於性傾向或者被何種性別吸引。
哈德斯菲爾德大學的 LGBT Society 這種區別帶來的顯著影響是LGB群體與跨性別的政治訴求不同。LGB運動通常在於爭取
同性婚姻 的權益以及
人權 ,而跨性別的政治訴求不在於此。
同樣,
雙性人 希望加入LGBT群體而合稱為“LGBTI”,但是部分人認為
雙性人 與LGBT群體不同而希望將他們排除在外。
與前面提到的問題相反的是,LGBT社群里存在同性戀
分離主義 。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男同性戀和女同性戀應該與LGBTQ群體分開成立自己的社群。儘管並沒有明顯的個人或組織推動相關的提議,但這種呼聲一直都存在於LGBT社群中。有時候男女同性戀會否認任何非
單性戀 的存在,也拒絕承認非單性戀的平等權利。這可能會導致公開的
雙性戀恐懼症 和
跨性別恐懼症 。
許多人尋求更合適的辭彙來代替現有的“LGBT”,比如“酷兒”和“彩虹”,但是這些詞並沒有得到廣泛的認可。“酷兒”有太多的負面聯想,尤其讓年長的人想起LGBT群體受到迫害的時期。許多年輕人也明白“酷兒”比“LGBT”擁有更多的政治含義。而“彩虹”則容易讓人想起
嬉皮士 和
新紀元運動 。
“LGBT社群”或“LGB社群”無所不包的含義不受部分男女同性戀的歡迎,一些人並不接受爭取LGBT權益總與
驕傲遊行 聯繫在一起 。也有人認為將所有的非異性戀歸在一起會強化
同性戀 和
雙性戀 與其他人不同的流言。和主流同性戀活動人士相比,持這種觀點的人較少。由於異性戀缺乏對LGBT群體內部的了解,人們通常認為所有的LGBT人士都支持LGBT權益和提升性別和性傾向少數群體在社會中的可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