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S運動

BBS運動是指Big Brothers and Sisters Morement的縮寫。國外保護青少年出獄人的一種活動組織。BBS運動發起於美國紐約市,1904由阿內斯特·摩爾塔少年法院的工作人員所倡導組織。成員主要是教會的男性會員,每個人和失足少年1人結成“兄弟”關係進行幫教工作。由於工作卓有成效,迅速在美國各地推廣開來,1909年作為法人組織獲正式承認。

基本介紹

  • 外文名:Big brothers and sisters
  • 簡稱:BBS運動
  • 日文發音:(ビー、ビー、エスうんどう
  • 解釋:輔導青少年運
1947年,BBS運動傳至日本,成立有“日本BBS聯盟”,充當出獄少年犯的活動中心,全力協助更生保護機構做好青少年犯的出獄保護工作。加入“BBS聯盟”的會員須具備五項條件:(1)身心健康20歲左右的青年男女;(2)富有社會服務精神;(3)關心青少年出獄人的更生保護,對其持有愛心;(4)本身有良好的教養;(5)有從事幫教活動所必需的業餘時間。至1966年,日本的“BBS聯盟”會員曾達到11831名,相當於矯正官員人數的80%,1978年降至7741名,1980年降至7903名,數量仍相當於監獄官員的50%以上。該組織在日本各地均設有分會和基層組織,廣泛從事青少年出獄人的保護事業。會員均為志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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