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格快閃

“快閃”是新近在全世界發達和開發中國家流行開的一種嬉皮行為,可視為一種短暫的行為藝術。簡單的概括就是:很多利用網路聯繫和通過簡訊或論壇bbs約定一個指定的、大家都熟悉的地點,在明確指定的時間同時做一個指定的不違法卻很引人注意的動作,幾分鐘然後趕快走人。又譯“聰明暴民(Smart Mobs)”、“暴民(Mobs)”、“快閃暴走族”(flash mobs)、“快閃族”、“聰明行動幫”等等。反正,稱呼混亂,五花八門。其中“閃”在閩南語中的意思是讓開、躲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快閃
  • 外文名:flash mob
  • 屬性:嬉皮行為,行為藝術
  • 別名:聰明暴民、暴民、快閃暴走族等
由來,快閃族,

由來

據英語新造字和句子的網上字典Word Spy,“快閃黨”(flash mob)是group of people who gather in a usually predetermined location, perform some brief action, and then quickly disperse,意指一群人在預先約定的地點集合,進行簡短活動後迅速解散。flash mob來自兩個相關用語。一個是flash crowd,意指一班人突然同時進入一個網站,通常是回響一些活動或宣布;另一個是smart mob,意指一班意見相同的人在無領袖下利用先進科技,例如手機、email和網站組織發起集會。
flash mob一詞最先在06年6月16日cheesebikini網站一篇題為“Flash Mobs Take Manhattan”的文中出現。“快閃黨”活動策劃人大多數匿名,各地不同。開先河的是美國紐約文化工作者比爾,但他不承認是領袖,也不認為“快閃黨”可席捲全球,因為整個意念由嬉戲開始,有的是純為搞笑,有的被視為社會或政治活動。他形容參加者都是“莫名其妙的一夥”。
如今快閃行為藝術在中國各大城市也逐漸流行開來,各大媒體也爭先報導這一新奇的事件,以引起眾人的注意,且有上升的勢頭,可見藝術並不神秘,只要虐誠的去感受和對待,我想人人都是會是生活的藝術家。
霍華德·萊茵戈德(Howard Rheingold),堪稱暴民運動的旗手,正是他在理論上前瞻性的推動,使得“快閃暴走族”這一運動成為席捲全球的風潮。

快閃族

“快閃族”是指一群通過網際網路或手機聯繫、但現實生活中互不認識的人,在特定地點、特定時間聚集後,在同一時間做出令人意想不到的“行為”,然後迅速分散。
什麼是快閃?快閃是英文Flash Mob的中文翻譯,它最早起源於2003年5月美國紐約的曼哈頓。當時一個名叫比爾的組織者召集了500餘人,在紐約時代廣場的玩具反斗城中,朝拜一條機械恐龍,5分鐘後眾人突然迅速離去,“快閃族”因此而聞名。
flash mob來自兩個相關用語。一個是flash crowd,意指一幫人突然同時進入一個網站,通常是回響一些活動或聲明;另一個是smart mob,意指一幫意見相同的人在無領袖下利用先進科技,例如手機、email和網站組織發起集會。
簡單來說就是一群不認識的人相約在同一個時間,同一個地點乾同一件事情,幹完迅速撤離
定格就是大家在同一個時間定住身形保持幾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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