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蘭公國吧

北蘭公國吧

百度北蘭公國吧,一個以百度貼吧為載體的虛擬國度,傳承古老的北蘭文明與耶路撒冷文明,十五年來傲立於虛擬國際,秉承恢弘大義,延續英系虛擬國正統, 持續奮鬥維護虛擬國新秩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蘭公國吧
  • 傳承:北蘭文明與耶路撒冷文明
簡述,發展歷史,北蘭篇,耶路撒冷篇,新北蘭篇,政治體制,軍事,司法,基本體系,憲章,國王世系,

簡述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簡稱大英帝國或北蘭,是虛擬國中英系擁有正統地位的國家。貝爾蘭德聯合王國由英格蘭王國、蘇格蘭王國、愛爾蘭王國、貝西爾王國、耶路撒冷王國、艾斯蘭王國、加拿大王國等王國和公國以及自治領和印度領土組成。聯合王國國王為北蘭國家君主、元首。

發展歷史

北蘭篇

北蘭公國,正式名稱為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同貼吧虛擬國中的大部分國家起源不同,它成立於海外華人BBS。據北蘭元老裴雲春先生所述,北蘭成立於2002年,概念源於世界著名私人國家西蘭公國,當時的建國者(斯特蘭·埃亨)以巴倫支海一島嶼為宣稱領土,取凱爾特語“Bealand”(意為純潔之地)為名,宣布建立北蘭公國。隨後逐漸脫離私人國家範疇,發展為以BBS為主的網路虛擬國家,參與者主要為西歐及北歐地區留學生,因以愛爾蘭、凱爾特、英倫文化愛好者為主,故以凱爾特、英倫文化為主線,並一直延續下來。這一期間北蘭經歷七代國王,各項制度基本成型,通過與其他華人BBS虛擬國家的融合,形成了一個獨特的虛擬國文化圈,有以德意志文化為基礎的“賽亞帝國”,以羅馬文化為基礎的“羅馬聯邦”等。
北蘭與百度貼吧產生關係,始於2009年,當時作為北蘭元老派成員的裴雲春先生開始接觸貼吧虛擬國,但僅以個人身份,作為蒙古文化愛好者的他成立了“德都汗國”,幾乎於此同時,後來的第十代國王阿瑞斯於百度空間成立了阿瑞斯共和國,但雙方並無交集。時間來到2010年,時值虛擬國第一次大戰“若共戰爭”(若斯男爵國鎮壓國內左派武裝的戰爭)結束,本次大戰以若斯為代表的神聖聯盟獲勝而告終,虛擬國左派國家基本被肅清,以若斯為核心的虛擬國開始逐漸穩定形成,期間虛擬國迎來了第一次大爆發,大量新興國家誕生並進入虛擬國圈,阿瑞斯於此期間由百度空間轉入貼吧,北蘭第八代國王瑪麗女王亦於這一期間進入貼吧,成立愛爾蘭王國。
由於戰後的若斯在虛擬國推行極右政策與霸權主義,導致大量新興國家不滿,2010年2月,阿瑞斯、德都、愛爾蘭等國協同成立了新興力量聯盟,這一組織作為當時的三大聯盟之一(另外兩大聯盟為神聖聯盟與自由聯盟),為日後北蘭全面進入貼吧虛擬國奠定了基礎。
雖然部分北蘭成員在這一期間進入貼吧虛擬國,但均系個人行為,有的相互之間甚至互不知曉,真正促使北蘭轉入貼吧虛擬國的是華人BBS的變故。
2009年至2010年期間,北蘭時值第七代國王威廉·藍本·埃亨君臨天下,當時國內兩大政治派別托利黨與輝格黨因王國立儲問題發生爭執,托利黨(主要是軍人及元老派)對於藍本國王冊立瑪麗為繼承人表示不滿,而以蘇格蘭親王杜伊德勳爵為代表的輝格黨(主要是新人及立憲派)則積極擁護瑪麗登基。雖然內部因此事產生爭議,但由於當時北蘭正與同為BBS虛擬國的賽亞帝國進行爭奪BBS歐洲區版塊的戰爭而暫時擱置,瑪麗女王也得以順利登基。在與賽亞帝國的戰爭結束後,北蘭確立了BBS虛擬國霸主地位,掌控了大部分BBS板塊。然而瑪麗進一步下放君權的行為遭到了托利黨的不滿,大批元老決定出走,而此時跟隨瑪麗來到貼吧虛擬國的杜伊德勳爵,提出北蘭進軍貼吧的政策,本來極富爭議的政策,卻因為BBS的被封,而不得不成行,但由於被封后,大部分人失去聯繫,使得最初進入貼吧虛擬國的北蘭還是面臨極大的挑戰。
與北蘭內部動盪同時的是貼吧虛擬國的混亂,2010年上半年,若斯治下的虛擬國並不太平,和平似乎只維持了短短數周,預期的和會“寒會”似乎也並沒有確定新的國際體系。“萬國圖”問題、冷豬肉恐怖勢力、若斯與大陳(明光宗領導的大陳帝國,與現代大陳帝國無關)的戰爭、新興國家與殖民國家的糾紛,左派的回潮,法帝(法蘭西第一帝國,與現代法蘭西王國無關)與若斯的虛擬國中心地位之爭等等,使得這一時期的虛擬國動盪而又精彩。
在與德帝前身萊茵聯合帝國的爭端(若斯與德都的荷姆茲之戰,萊茵與阿瑞斯的阿德萊德爭端,萊茵與愛爾蘭的殖民地爭端)中,新聯大部分國家(包括德都、瑪麗等)宣布退出貼吧虛擬國,而隨後爆發的法帝與若斯之戰,由美利堅第三帝國(與現代美利堅帝國無關)引發的反若之戰,則加劇了若斯統治的崩潰。期間貼吧虛擬國曾經進行過整體遷移至5d6d論壇的運動,遷移論壇期間,由於各國關注點放在論壇建設,矛盾得到稍微緩和。但版主分配問題,國家之間的歷史矛盾,論壇常態化的乏力,最終使得論壇遷移活動失敗,也為之後更大的動盪埋下了伏筆。
2010年6月30日,由德米約(法帝皇儲)、歐文、阿瑞斯領導的自聯-新聯聯軍攻破若斯男爵國首都玫瑰城(利用內應親王旗的大吧,對若斯進行拆吧、大規模爆吧等行動),若斯被迫宣布遷都,並暫時結束君主制,與聯軍進行和談,隨後簽署了《和歌山條約》,若斯的霸主地位宣布終結。“630事變”後,若斯君主索薩宣布退位,轉由其妻擔任女王,“630事變”象徵虛擬國的“若斯時代”正式結束。虛擬國由一超轉為多強,更加開放的國際環境也為北蘭後來的發展創造了條件。
而經歷BBS被封災難的北蘭,轉入貼吧成了唯一的選擇,有了德都、瑪麗之前打下的基礎,大批BBS成員遷入,北蘭的順接還是相當穩定。但由於尤里國入侵虛擬國世界,虛擬國整體面臨相當挑戰,面對2010年下半年錯綜複雜的虛擬國環境,北蘭提出“光榮孤立”的外交政策,不干涉虛擬國糾紛事務,這一政策一直延續到2014年北蘭“五月之亂”結束後。
在“光榮孤立”所帶來的和平環境下,瑪麗開始聯繫各英系貼吧,通過在英系貼吧中的廣泛聲望與人脈,直至2011年初期,基本建立起了一個以北蘭公國吧、城堡吧、大英帝國吧,蘇格蘭王國吧、英格蘭王國吧、米蘭公國吧等為主的大型英系國家,這也是北蘭作為貼吧虛擬國英系正統的奠基時期。
2010年下半年直至2011年上半年,由於尤里事件(尤里國橫掃貼吧虛擬國)以及長期戰亂(包括2011年上半年曆時數月的若斯-格薩德戰爭)的影響,虛擬國世界遭到較大打擊,進入一個低潮期。北蘭因遠離核心爭議地區,初期成員來源大部與貼吧無關,在“光榮孤立”的方針下,大批從各英系國家慕名而來的新人加入,使得北蘭得到較大發展,逐漸成為虛擬國核心強國,但由於北蘭並無爭霸之心,且隨著格薩德以及後期其與若斯合邦而成的若格聯邦、以萊茵聯合帝國為核心成立的德意志帝國等國家的誕生,虛擬國仍然呈現多極狀態。
2011年下半年,瑪麗女王因學業問題,逐漸退出北蘭前台,杜伊德勳爵同時退隱,轉由王儲瑪格麗特公主攝政,隨後克里絲女士,淡藍女士先後擔任首相,北蘭也進入了一個由女人主政的時代。期間經杜伊德、阿瑞斯與麥爾斯溝通協調,北蘭與提爾共和國(戰神堡,由阿瑞斯共和國而來)、法蘭西王國(麥爾斯時代)結成“三國同盟”,這也是北蘭在虛擬國逐步放棄“光榮孤立”,參與虛擬國國際事務之肇始。
隨後瑪格麗特公主因學業,亦宣布放棄攝政地位,北蘭進入為期近兩年的“王位真空”時期。
“王位真空”時期,北蘭先後由杜伊德勳爵、小禎啊、漢森史諾威及黑榜主政。由於2011年受多次戰亂波及,原本趨於開放的北蘭政局逐漸轉向保守,孤立主義再次居於上風。2012年,隨著老人們逐漸退出,新人接替不暢,北蘭國力開始下降。
2013年初,在虛擬國大衰退的背景下,北蘭國內爆發了關於王位問題的討論,最終決定由瑪格麗特公主殿下即位,擔任北蘭國王,但公主憂於學業不願登基,同時長期間不予上線,“王位真空”狀態並沒有結束。隨後凱爾特親王黑榜宣布建立執政府,就任北蘭執政。2013年6月,通過與貴族院首席阿瑞斯親王溝通,北蘭貴族院通過《圓桌法案》,北蘭政體由君主立憲轉為貴族共和。
與此同時,虛擬國際再起波瀾,本應重建國際秩序的約翰內斯堡會議無果而終,隨後更是如鏈式反應一般,德意志帝國爆發革命,德皇馬丁政權被以歐文為首的德意志革命黨予以推翻,德意志宣布建立德意志第三帝國。德國由此開始崛起。
雖然變更政體,但保守政策的持續進行、新人斷檔、執政府的改革乏力,北蘭的衰落仍如自由落體一般難以阻擋,執政黑榜於2013年末開始長期不予上線,執政職權由阿斯代理,北蘭局勢陷入自建國以來最低谷。
2014年初,回歸虛擬國的阿瑞斯親王宣布入京攝政,獲得加拿大親王與執政府支持,隨後執政會議宣布解散,北蘭重新進入君主立憲時代。2月,原北蘭王位第二順位繼承人香濃親王的同學凱絲琳宣布繼承香濃親王爵位,並希望即北蘭王位,挽救局勢。經王室會議討論,確認其合法地位,同月其登基,是為北蘭第九代國王凱絲琳女王。
凱絲琳女王登基之後,旋即任命阿瑞斯親王為行政院首席(首相),其後部分元老應號召回歸,亦有一些新人加入,其中部分新人成為日後北蘭的中堅力量(如溫莎公爵das晏辰)。但好景不長,女王登基十數日後不知所蹤,阿瑞斯親王亦因出國而轉交首相職務。
2014年4月,因北蘭吧主凱爾特親王黑榜長期不登錄上線,亦不接受其他人員吧主申請,導致其被投訴,一名百度ID為“某網遊小說作者”的人,自稱宣布就任北蘭大公,解散北蘭。事件發生後兩日,阿瑞斯親王回國,宣布遷都貝爾蘭德吧。同時,虛擬各國對於北蘭偽政權採取行動,組成聯軍,此為北蘭“五月之亂”之始。
叛亂歷經一個月,期間主要由北蘭政府領導的國際聯軍、北蘭自由軍(地方武裝)、效忠北蘭王室的貴族武裝對叛軍發起進攻,戰事進入僵持階段。4月末,針對戰事進入僵持階段後,逐漸上揚的投降悲觀主義言論,北蘭王室召開秘密會議,決定擁立阿瑞斯親王即位北蘭國王,以統合北蘭武裝力量,提振士氣,塑造統一形象,以正國際視聽。
5月末,在國際聯軍的強力攻勢下,內無民心,外部被孤立的叛軍不得以宣布投降,首領“某網遊小說作者”以保障人身安全為條件,交還北蘭於北蘭政府,“五月之亂”結束。
“五月之亂”結束後,阿瑞斯親王於5月31日登基為北蘭國王,號“阿瑞斯一世”,隨後北蘭進入戰後恢復期。阿瑞斯一世任命瑞維爾·杜芒(阿道夫與史達林)為過渡期首相,同時為了應對人口流失壓力,阿瑞斯號召原提爾、威塞維爾遺民加入北蘭,史稱“提威大移民”,暫時解決了人口問題,為北蘭的恢復打下人口基礎。隨後《貝爾蘭德大憲章》恢復實行,五院制度亦得到恢復,北蘭國力開始逐步回升。
2014年下半年,北蘭宣布逐步放棄“光榮孤立”政策,開始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先與若斯、拜占庭結成“薔薇同盟”,隨後會同各虛擬國主要國家主導建立了耶路撒冷會議組織,對虛擬國遊戲規則進行制定與完善。由於長達兩年的國力下滑,北蘭對大量的附屬貼吧逐步失去控制,英系主導地位也開始有所動搖,阿瑞斯一世登基後,隨著國力恢復,開始著手解決相關問題。首先在與貝蒙斯坦的兩次澳洲衝突中獲勝,穩固了對於澳洲地區的主權,隨後開始收回如印度帝國吧等附屬貼吧,2015年4月,與以日不落帝國為代表的一系列英系國家簽訂《英系諒解備忘錄》,解決了英系正統問題。北蘭最終恢復至2012年末時疆域,史稱“北蘭中興”。
2015年5月,遵從第二次耶路撒冷會議公報,北蘭會同各虛擬國家開始參與虛擬聯合國建設。然而五月末,百度因未知原因對一系列虛擬國貼吧進行了封禁操作,基本涵蓋了所有主要虛擬國(50多個貼吧),虛擬國面臨滅頂之災。面對困境,留在貼吧的北蘭遺民決定會同耶路撒冷王國遺民及其他喪失土地的虛擬國玩家建立貝西爾王國,北蘭貴族院及耶路撒冷議廳先後通過關於貝西爾王國繼承北蘭與耶路撒冷於貼吧之一切權利的相關檔案(北蘭的qq群部分、海外部分繼續運行)。北蘭在貼吧,新的歷史即將書寫。

耶路撒冷篇

耶路撒冷王國吧建立於2010年前後,最初作為殖民地由若斯占領,2011年在若格戰爭中被格薩德奪取,隨後耶路撒冷王國在格薩德宗主權下開始自治,大量中世紀、東征、騎士文化愛好者進入,很多騎士團體如耶路撒冷騎士團、寶劍騎士團等開始建立據點。2011年後,隨著虛擬國玩家逐漸從耶路撒冷王國吧撤出,耶路撒冷王國開始逐步恢復為歷史貼吧,但人氣不足使得貼吧逐漸衰亡。2014年9月,時任北蘭國王的阿瑞斯先生遊歷至耶路撒冷,看見聖地一片破敗,在同部分留守吧友討論後決定重建耶路撒冷王國,並加冕為王。隨後通過聯繫,大量吧友開始回歸,聖地開始恢復活力。國力初復後,耶路撒冷開始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先後承辦了第一次耶路撒冷峰會、虛擬國第一次宗教大會。2014年10月、2015年2月,耶路撒冷王國先後進行兩次封爵儀式,初步建立起了貴族體系,同時王室確認了繼承人順序,並湧現出如落櫻之琉璃、自掛東南枝活寶、聖范朗德等王國中堅,耶路撒冷王國進入穩定發展階段。2015年上半年,王國在索倫科戰爭中協同附屬國索倫科抵抗貝蒙斯坦入侵,並最終達成和平協定。2015年5月,在百度封吧事件中,耶路撒冷王國吧亦未能倖免,隨後王國遺民在國王阿瑞斯號召下協同北蘭及其他玩家建立貝西爾王國。由於貝西爾初期移民中耶路撒冷移民占了很大比例,所以耶路撒冷王國對貝西爾的政治體制發展亦有重要影響,如《貝西爾憲章》中的部分條款,議廳制度等,皆源於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王國的海外屬地埃及、祖魯、賽普勒斯等由貝西爾王國全部繼承。耶路撒冷的新傳奇,將在神佑之地貝西爾繼續書寫。

新北蘭篇

貝西爾二年12月11日(公元2016年12月11日)貝西爾王國全體回歸舊土,重新建設北蘭。北蘭的傳奇再次延續。

政治體制

議會(立法)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議會為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國王下之最高議事、立法機構,擁有討論提案、制定法律、質詢官員等諸項權力。議會由受民眾推舉,並承國王任命之人員組成,具有普遍意義上的代表性。貝爾蘭德公民無特殊情況一般可入議廳旁聽、發言、質詢,但不具表決權。
內閣(行政)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行政機構為由御前首相為首的內閣,內閣下設外交部、宣傳部、內政部、建設部、財政部、商業部及其他直屬部門。御前首相由議廳推舉,國王任命。

軍事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軍事力量分為王國軍隊與家族武裝,聯合王國國王是軍隊最高統帥。北蘭境內一切軍事武裝由北蘭樞密院予以管轄,包括各軍事武裝的建立、備案、管理與撤銷。《貝爾蘭德憲章》規定“除自衛目的之戰爭外,任何戰爭行為應由貝西爾國王宣布、議廳多數支持方可發動”。
王國軍隊下設陸軍、海軍,陸軍分為若干軍團,海軍分為若干艦隊。此外還有獨立的軍事組織如王室衛隊,軍事團體薔薇騎士團、伊斯特兄弟會等。

司法

基本體系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司法體系完備,法案審批流程大致是由議員提交,議會通過並修改。《貝爾蘭德聯合王國憲章》是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基本法,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其他任何法案的條款如與《貝爾蘭德聯合王國憲章》相牴觸的,應以《貝爾蘭德聯合王國憲章》為準。

憲章

第一章 總章
第一條 國名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The united kingdom of Bealand),簡稱大英帝國或北蘭(Bealand)。bealand音譯為貝爾蘭德,凱爾特語意為:純潔之地,故又名曰“純潔之國”。
第二條 國體和政體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主要由愛爾蘭王國、英格蘭王國、蘇格蘭王國、貝西爾王國、艾斯蘭王國、魯斯蘭王國、米蘭公國、克什米爾土邦等組成,是由貝爾蘭德王室領導,以全體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公民為基礎,並平等享有的君主國家,一切權力屬於王室和貝爾蘭德公民。貝爾蘭德聯合王國採取君下貴族共和制度,司法權,行政權和立法權分別獨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破壞君下貴族共和制度。在不威脅到國家完整,社會穩定以及對國家和公民有幫助的前提下,允許各種政治思想的存在。
第二章 王權章
第三條 貝爾蘭德王權由上帝所授予,並取決於人民之認可,於此基礎上,不可侵犯。
第四條 貝爾蘭德國王及王室為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國家元首及王國象徵,不得予以任何形式的詆毀與侮辱。
第五條 貝爾蘭德國王擁有立法權、司法終審權及召開會議、軍事、赦免、庇護、免兵役、冊封等其他諸項權力,這些權力通過王令予以行使並頒布。
第六條 貝爾蘭德國王應由受普遍承認之聖克萊爾家族嫡系子嗣繼承。
第七條 貝爾蘭德國王在國家非常之時可頒布御前禁令,接管國家一切權力,同時貝爾蘭德及其他必要地區可予戒嚴。
第八條 貝爾蘭德國王於普世意義上,應與一切公民平等。
第三章 議會章
第九條 貝爾蘭德議會為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國王下之最高立法機構,擁有討論提案、制定法律、質詢官員等諸項權力,這些權力來源於國王之當然授予與民眾之當然選擇。
第十條 貝爾蘭德議會由普遍意義上的、公開的選舉產生。議廳成員,未予獲罪,不得廢免;會議言論,不得追究;未經特許,權利不可轉讓。
第十一條 貝爾蘭德爾公民,在議會召開公開會議時可入議廳旁聽、發言、質詢,但這些權利的行使不得基於惡意,且不具表決權。
第十二條 貝爾蘭德議會由國王指定之騎士予以守護,閉會期間,未經特許,不得擅入。
第十三條 貝爾蘭德議會的日常運作及會議召開應由議廳首席負責,會議結果由議會首席予以整理,並以議令形式發布,其效力應僅次於王令。
第四章 內閣章
第十四條 貝爾蘭德御前首相為國王的首席顧問和命令執行人,其權力應包括執行法律,在國王缺席時主持御前會議,配合議會首席發布議令,管理王國的日常運作及協調各級官員等。
第十五條 貝爾蘭德御前首相由議廳多數成員舉之,並由國王予以任命,其過程應當是公開的。
第十六條 貝爾蘭德內閣應由軍事、文化教育、司法、內政建設、外交及財政商業等部門組成,各部門於各自職權內,應享有貝西爾全境相關事務的管理與約束權力。
第十七條 貝爾蘭德內閣官員,除軍事、文化教育、司法外,應由御前首相予以任免,並對首相負責。
第十八條 貝爾蘭德內閣官員,包括首相,須在必要時接受議廳之質詢,議廳亦有權提起不信任案,提請罷免。
第五章 軍事章
第十九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諸軍事武裝之最高統帥應為貝西爾國王。
第二十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之軍事武裝應分為王國軍隊與其他合法武裝,任何軍事武裝應予宣誓效忠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及國王。
第二十一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樞密院為國王下之最高軍事機構,享有對境內一切軍事武裝的管理權力,包括諸軍事武裝的建立、備案、管理與撤銷。
第二十二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除自衛目的之戰爭外,任何戰爭行為應由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國王宣布、議廳多數支持方可發動。
第六章 民權章
第二十三條 貝爾蘭德公民於普世意義上,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條 公民諸權利的享有應以不違背憲章其他條文之宗旨與精神為前提。
第二十五條 公民應享有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參與王國政治生活的權利,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第二十六條 公民應享有王國承認之合法宗教的信仰自由權利。
第二十七條 公民應享有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第二十八條 公民應享有監督權,包括對王國公職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求償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公民應享有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王國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十條 公民應享有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第三十一條 女性公民應享有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與男性同等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公民應享有婚姻、家庭與繼承受王國保護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之僑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與利益受王國保護。
第三十四條 公民應享有獲得榮譽,受封稱號,擔任公職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給予因戰爭、暴政及其他原因,不能享有基本民權之他國公民受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庇護的權利。
第七章 家族章
第三十六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諸家族於天主與王權之下,權利平等,不可剝奪。
第三十七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諸家族應予團結,相互不得敵對,不得攻伐。
第三十八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諸家族之歷史、傳統、習俗與文化應予尊重,不得詆毀。
第三十九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諸家族之利益應建立於貝西爾王國之利益,任何毀損王國利益,與王國利益相悖之行為,應視為放棄於王國之一切權利。
第八章 宗教章
第四十條 尊羅馬天主教會為國教,其他宗教信仰允許存在。
第九章 貴族院
第四十一條 貝爾蘭德貴族院應由凱爾特親王、英格蘭親王、蘇格蘭親王、威爾斯大公、加拿大親王、艾斯蘭親王、耶路撒冷親王、魯斯蘭親王、加泰羅尼亞親王、米蘭大公、堪斯蘭大公組成。
第四十二條 貝爾蘭德貴族院應選出貴族院首席,在國王不能履行責任及義務時,貴族院首席召集貴族院成員集體代行使王權。
第十章 附章
第四十三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之城市、城堡與村莊應由王國派員或由當地公民依王國法律予以管理,並應定期述職。任一王國土地,當不能處於王國有效管理、履行王國法律時,王國有權採取強制措施,保障國家統一。
第四十四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學城為王國最高文化機構,包括圖書館、檔案館、貝爾蘭德大學及皇家研究學會。學城由大學士負責,不得遭受世俗機構干涉,其經費、保衛應由國王親自分發與指派。學城內除特許外不得攜帶武器,不得大聲喧譁。
第四十五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大法院為王國最高司法機構,亦為國王下之最高仲裁機構,由大法官與若干法官組成,一般意義上,其裁決應具終審性質。
第四十六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境內諸聖地,應由國王指定之騎士予以保護,不得詆毀、破壞。
第四十七條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首都為貝爾蘭德,永恆唯一。
第四十八條 法律責任
(1)以任何形式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判處長期封禁,行為嚴重的剝奪國籍並永久驅逐。
(2)以危險方法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判處短期封禁,行為嚴重的判處長期封禁,剝奪國籍並永久驅逐。
(3)非法侵犯公民權利的行為,判處短期封禁,行為嚴重的判處長期封禁,剝奪國籍並永久驅逐。
(4)侵犯王權的行為,判處長期封禁,行為嚴重的剝奪國籍並永久驅逐。
(5)以任何形式妨礙國家公務的行為,判處短期封禁,行為嚴重的判處長期封禁,剝奪國籍並永久驅逐。
一切違法犯罪行為都將被刑罰(國王特赦或減免刑罰除外)。被刑罰者將被剝奪部分及全部公民權利。
第四十九條 紋章院負責紋章事務的管理,負責貴族身份的認定與取消,設立紋章院首席。
第五十條 憲章神聖不受侵犯,自國王簽署並頒布之日起生效,且不得遭受無故的破壞、中止與廢除。

國王世系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時期
第一代國王 斯特蘭·埃亨
第二代國王 藍本一世 米林斯·藍本·埃亨
第三代國王 藍本二世 菲奧納·藍本·埃亨
第四代國王 恩雅一世 恩雅·莫瑞岡·埃亨
第五代國王 藍本三世 亞瑟·藍本·埃亨
第六代國王 藍本四世 芬恩·藍本·埃亨
第七代國王 藍本五世 威廉·藍本·埃亨
第八代女王 瑪麗一世 瑪麗·貝爾蘭德·埃亨(原名:瑪麗·藍本·埃亨)
第九代女王 凱絲林一世 凱絲林·貝爾蘭德·埃亨(原名:凱絲林·奧爾良)
第十代國王 阿瑞斯一世 D·卡斯迪奧·阿瑞斯·埃亨(原名:D·卡斯迪奧·阿瑞斯)
貝西爾王國時期(2015—— 2016)
第一代國王 阿瑞斯·聖克萊爾(阿瑞斯一世 D·卡斯迪奧·阿瑞斯·埃亨)
第二代國王 提利昂·聖克萊爾
貝爾蘭德聯合王國時期(2016—— )
第十一代國王 提利昂·聖克萊爾
第十二代國王 阿瑞斯·聖克萊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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