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6工程

“316工程”,是指每3年為1輪,每年督導評估6000所學校(含幼稚園)。

根據陝西省人大常委會2008年10月9日修訂通過的《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教育督導工作的意見》,結合近幾年來各地開展學校督導評估工作的情況,制定“陝西省學校發展水平督導評估316工程”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316工程
  • 實行地區: 陝西省
  • 通過時間: 2008年10月9日
  • 指導思想: 科學發展觀
實施意義,指導思想,主要內容,主要特徵,工作原則,工作程式,結果運用,機構建設,保證質量,加強培訓,

實施意義

經過14年的努力,全省已於2007年實現“兩基”目標,義務教育事業發展邁上了一個新的台階,普及程度、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大幅度提高,中國小辦學條件發生了巨大變化,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學前教育也取得了長足發展。但是,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布局調整和均衡發展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大班額、擇校熱、違規招生、亂收費、不規範辦學等現象還沒有得到根本性扭轉,教育公平問題依然突出;一些地方和學校應試教育傾向還比較嚴重,素質教育的實施有待進一步深化;教師隊伍結構有待進一步最佳化;一些中等職業學校的專業特色不鮮明,實訓條件薄弱,“雙師型”教師嚴重不足;學前教育的辦園條件相對薄弱。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基礎教育內涵發展和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已成為我省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改革發展的新目標和新任務。為此,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的總體部署,決定從2009年開始,實施“陝西省學校發展水平督導評估316工程”(以下簡稱“316工程”),每3年為1輪,每年督導評估6000所學校(含幼稚園,下同)。“316工程”將列入每年的教育工作計畫,作為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
實施“316工程”,有利於增強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和學校依法治教意識,有利於學校辦學條件的不斷改善,有利於提高校長和教師隊伍整體素質,有利於推動學校管理的規範化、精細化和科學化,有利於深化實施素質教育,推進課程改革和教育科研,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指導思想

實施“316工程”的指導思想是:根據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貫徹落實教育法律法規,強化市、縣(區)教育督導機構的責任,充分發揮教育督導職能作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督導評估原則,堅持以評促管理、以評促建設、以評促發展,監督指導學校規範辦學行為,減輕學生課業負擔,促進學校健康發展,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主要內容

在調查研究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根據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按照突出重點、量化指標、增強操作性的原則,將“316工程”指標體系分為6大塊,分別為:辦學方向,辦學經費,辦學條件,教師隊伍,學校管理與教育教學,教育教學質量。上述6個方面各有側重,相互滲透,有機結合。

主要特徵

“316工程”的實施工作具有四個方面的特徵:一是全體性,督導評估範圍包括中等和中等以下各類教育;二是強制性,中等和中等以下學校都必須在3年內接受一次督導評估;三是綜合性,督導機構要對學校和幼稚園各個方面的工作進行評估,從而驗證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學校舉辦者的教育工作職責和校長管理職責落實情況;四是發展性,督導評估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學校舉辦者和學校轉變觀念,強化管理,形成加快學校發展的強大合力。

工作原則

1. 堅持發展性原則。對學校的評估,既要客觀估價已經取得的成績和進步,又要關注學校的發展前景、保障措施和全體教職工的努力程度,還要根據指標要求,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所有學校都要按照評估標準,查漏補缺、填平補齊、鞏固提高;應該給薄弱學校更多的整改時間,通過前期專項督導和跟蹤性評估,推動學校逐步達到評估標準。
2. 堅持“5個結合”原則。“5個結合”,即靜態現狀認可與動態發展評價相結合;終端結果認可與過程考察相結合;定量測評與定性分析相結合;集中評估與專職督學人員的隨訪指導相結合;自行評估與市、縣(區)交叉評估相結合。
3. 堅持檢測手段的科學性原則。重視對學生思想品德、創新能力、動手能力和審美情感等方面的評估,大膽探索評估檢測手段,努力做到簡單易行、科學合理。
(四)職責分工。實施“316工程”是省、市、縣(區)三級教育督導機構的共同任務,實行三級聯動,分工負責。省政府教育督導團負責統籌協調,巨觀指導,制定實施方案和指標體系,宣傳推廣典型經驗,組織培訓,對各地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市級教育督導機構負責督導評估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並對縣(區)實施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評估驗收;縣級教育督導機構負責督導評估義務教育學校和幼稚園。布局調整中擬撤併的學校由市、縣(區)教育督導機構進行專項督導檢查,確保學校安全、基本的辦學條件和正常的教學秩序

工作程式

1.學校按照教育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照評估指標體系認真進行自查自評,及時向市、縣(區)教育督導機構報送自查自評報告和整改計畫。
2.督導機構派督學進行過程督導,針對學校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幫助學校進行整改。
3.督導機構組織督學進行正式督導評估。印發通知書,並在正式評估前10天向社會公告督導評估主要內容,廣泛徵求民眾意見。根據學校規模,確定具體督導評估時間。在督導評估過程中,要召開家長和學生座談會,也可以採用個別走訪的方式和家長、學生見面。要注重聽課、評課,規模較大的學校聽課次數要相應增加。要形成簡要的書面評估報告,充分肯定學校取得的成績和進步,將學校存在的問題歸納整理,提出整改時限和要求。
4.市、縣(區)在督導評估後,從優秀等次學校中選拔素質教育成效顯著的學校,向上一級教育督導機構推薦。在此基礎上,省政府教育督導團每年將督導評估認定一批實施素質教育優秀學校。

結果運用

充分發揮督導評估結果的作用,建立健全激勵機制。
1.督導評估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
2.市、縣(區)每年通報一次督導評估結果。
3.市、縣(區)要把學校督導評估結果作為年度考核、教育經費補助、教育工作表彰獎勵、校長晉級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4.對評估結果為優秀的學校要給予獎勵;對因學校內部管理不善導致督導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學校,應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整改不力的,建議免除校長職務。對因學校外部原因導致督導評估結果不合格的學校,應當建議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和學校舉辦者進行整改,對整改不力的,建議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省政府教育督導團將把學校督導評估結果作為督導評估市、縣(區)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據,並對“316工程”實施情況進行通報。

機構建設

根據“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現代教育行政管理體系要求,督導評估學校是政府管理學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行政監督的權威性和法律法規的嚴肅性。各市、縣(區)政府要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切實加強教育督導機構建設,督導室負責人和工作人員要配備到位,足額預算經費,改善辦公條件,確保教育督導機構職能作用的充分發揮和“316工程”任務的順利完成。

保證質量

建立“316工程”實施工作責任制和驗收制度。各地要切實加強對實施“316工程”的領導,防止走過場,保證督導評估質量。省政府教育督導團每年將對各市“ 316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完成一輪督導評估任務的市進行評估驗收,各市也要對縣(區)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對未完成督導評估任務的縣(區)要通報批評,對督導評估工作成績突出的縣(區)進行表彰獎勵。省政府教育督導團將定期印發“316工程”簡報,通報各地的進展情況。請各地及時將“316工程”實施過程中的典型經驗和先進人物報送省政府教育督導團。

加強培訓

“316工程”的啟動,對我省教育督導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們更新觀念,最佳化隊伍結構,改進督導評估方法,創新督導評估手段,提高督導評估效益,建立一支數量充足、素質過硬、專業性強的督學隊伍。按照教育部和國家教育督導團的要求,我省將不斷完善督學培訓體系,定期組織對督學的培訓,開闊督學視野,提高督學素質。聘任學科指導專家,建立技術支撐體系。加強督導評估科研工作,力爭在理論研究和工作實踐等方面不斷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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