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轉發學校發展水平督導評估316工程實施方案和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

大荔縣關於轉發學校發展水平督導評估316工程實施方案和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是陝西省人民政府教育在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發布的條件。

各中心校、初級中學、高級中學、職業學校、幼稚園:
現將《陝西省學校發展水平督導評估316工程實施方案》和《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陝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團檔案
陝政督團〔2009〕2號
關於印發《陝西省學校發展水平督導評估
316工程實施方案》和《指標體系(試行)》的通知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
按照國家教育督導團的要求,根據省人大常委會2008年10月9日修訂通過的《陝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和《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教育督導工作的意見》,決定從2009年開始,全面啟動“陝西省學校發展水平督導評估316 工程”。現將《陝西省學校發展水平督導評估316工程實施方案》和“陝西省學校發展水平督導評估316工程”國小、國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幼稚園指標體系(試行)印發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安排部署實施工作,切實加強校長教師隊伍建設,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各類教育協調發展,進一步加強教育督導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現代教育管理機制,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附屬檔案:1.《陝西省學校發展水平督導評估316工程實施方案》
2.“陝西省學校發展水平督導評估316工程”國小、國中、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幼稚園指標體系(試行)
二ОО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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