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歷史 1960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宣告成立。之後,
消費者運動 更加活躍,許多
開發中國家 也建立了消費者組織,使消費者運動成為一種全球性的
社會現象 ,全世界已有90多個國家共300多個消費者組織在開展活動。
1962年3月15日,
約翰·甘迺迪 在
美國國會 發表了有關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諮詢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4項權利,即安全消費的權利、消費時被告知基本事實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和呼籲的權利。隨著消費者權利保護工作的開展,甘迺迪提出的4項權利和
國際消費者協會 確定的另外4項權利,即滿足基本需求的權利、公正解決糾紛的權利、掌握消費基本知識的權利和在健康環境中生活工作的權利,一併成為全世界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8條準則。
1983年,
國際消費者協會 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此後,每年3月15日,
世界各地 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要舉行各種活動,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發展。
1984年12月26日,
中國消費者協會 成立,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7年加入國際消費者協會。
1991年3月15日,
中國中央電視台 經濟部的編導們推出現場直播“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之友專題晚會。
2010年1月30日,
中國中央電視台 經濟部開辦中央廣播電視總台3·15晚會官方微博。
設立宗旨 選擇這樣一天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也是為了擴大宣傳,促進各國消費者組織的合作和交往,在國際範圍內引起重視,推動保護消費者的活動。
正如
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 主席羅達房·帕金所說:“人民的交往,產品的交換,技術和通信的活動等等,就要求我們必須在全球範圍內考慮並行動。”她又說: “每個國家的消費者組織應列入世界範圍的為
消費者權利 的保障而鬥爭的行列。”當這種鬥爭每天繼續下去的時候,我們在每年選擇一天,讓各方面都能聽到我們為消費者而發出的聲音,並且獲得為未來的任務而努力的
精神動力 。
主要內容 向消費者提供信息,對消費者進行教育,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處理消費者投訴,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
蒐集消費者的意見並向企業反饋。
打造輿論,宣傳消費者的權利,形成輿論壓力,以改善消費者的地位。
參與國家或政府有關消費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並要求政府建立消費者行政體系,處理消費者問題。
成立消費者團體,確立消費者主權。
加強消費者國際團體及合作。
組織機構 國際 組織宗旨
在世界範圍內協助並積極推動各國消費者組織及政府努力做好保護
消費者利益 工作;促進對
消費服務 進行比較、試驗的
國際合作 ;促進
消費信息 、消費教育和保護消費者方面的其它各種國際合作;收集、交流各國保護消費者法規及慣例;為各國家集團討論有關消費者利益
問題解決 辦法提供講壇;出版有關
消費者信息 的資料;與
聯合國 的機構及其它國際團體保持有效的聯繫,以起到能在國際範圍內代表消費者利益的作用;通過聯合國的機構和其它可行的方式,對
開發中國家 關於
消費者教育 和保護的
發展計畫 ,給予一切實際 的援助和鼓勵。
組織結構
組織活動
設有小組委員會或工作組負責檢測商品,進行教育、發展、法制、醫療等活動;在亞太地區設立
顧問小組 委員會,提供信息資料的專門來源。中央秘書處設有圖書館,以收集和傳播與消費者利益有關的立法、技術、教育的資料。制訂
拉丁美洲 和亞太地區經濟與社會委員會管區內區域發展計畫,支持並進行有關不完備
商品標籤 、向
第三世界 傾銷危險藥品、 農藥以及
嬰兒食品 的監察等問題的研究。
中國 消費者協會
1983年5月,
河北省 新樂縣 成立了消費者協會,這是中國成立的第一個消費者組織。1984年8月,
廣東省 廣州市 成立了消費者委員會,這是中國第一個城市消費者組織。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4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
社會監督 的保護消費者
合法權益 的全國性
社會團體 ,成為中國第一個
保護消費者權益 的協會。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7年9月被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接受為正式成員。
宗旨
會徽 中國消費者協會會徽
會徽為金黃色,象徵著中國保護消費者權益事業的輝煌。
底色為綠色,象徵著這一偉大事業的生機與活力。
3·15字樣:反映保護消費者權益事業的重要地位和深遠影響,也顯示了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全國各地消費者協會在這一事業中的歷史作用。
睜大的眼睛:表明消費者協會時刻關注並提供消費信息,監督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一雙環形的手:寓意消費者協會與社會各界共同承擔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
地球造型:亦為舒展的人形,寄予了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的國際性及與人權保護的重要關係。
相關法律 隨著中國
消費者保護 運動的快速發展,黨和政府越來越重視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1993年10月31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4次會議全票通過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1994年1月1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標誌著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走向法制化軌道。2014年3月15日,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施行,主要從4方面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如強化經營者義務、規範
網路購物 等新的
消費方式 、建立消費
公益訴訟 制度等。從此,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進入新的歷史階段。
活動內容 自1983年以來,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組織都要舉行多種多樣的紀念活動。
315消費者權益日
有的國家的消費者組織在這一天舉行記者招待會或發布新聞公報,向公眾介紹消費者組織的活動情況,公布新的一年的
工作計畫 ,告訴人們消費者組織將為保護消費者利益做哪些工作。
開展宣傳活動
許多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的會員在他們出版的刊物上刊登介紹“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內容,有的通過電台和電視節目進行宣傳,努力提高
一般消費者 的認識,有的組織在學校發放傳單或消費者刊物,馬來西亞,波拉卡消費者協會在學校集會上組織消費者權利的演說。
舉辦徵集與競賽活動
有的國家的消費者組織在這一天向公眾徵集“
消費者權益 歌”,然後選擇優秀的歌曲作為有關消費者權益廣播節目中的開始曲,有的組織演講比賽或“一年中最差消費事件”的評比活動。
獎勵為消費者運動作出貢獻的人
1983年,
希臘 消費者保護學會對在1982年間積極報導消費者運動的報刊及記者予給予獎勵。在
挪威 ,消費者委員會對在過去的一年裡寫出質量較高的關於
消費者問題 的文章的作者予以表彰。
舉辦消費者教育活動
阿根廷主婦協會於1984年“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發起成立消費者學校,為成人舉辦一系列的講座。在南澳大利亞,公民與消費者事務部在商店蒐集消費者意見,對消費者進行最佳購貨的教育。印度
卡納塔克 消費者服務 社團則在這一天為學校負責消費教育的老師安排工作計畫。
檢查
一些國家的消費者組織在這一天組織對保護消費者權益有關立法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這些立法是否被認真貫徹了。
展覽
一些國家的消費者組織舉辦多種形式的展覽。有的以廣告、宣傳欄的形式向公眾展示現實消費中存在的問題,有的還舉辦“
不合格產品 展覽”。
歷屆主題 協會年主題 中國消費者協會從1997年起,通過每年確定一個主題的方式,開展“年主題”活動。
所謂“年主題”,就是消費者協會在廣泛宣傳貫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的基礎上,每年突出一個方面的內容,加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加大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力度,使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
消費者權益日主題一覽表
晚會主題 1991年3月15日,
中央電視台 經濟部首先推出現場直播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之友專題晚會。從開播以來,晚會揭穿了無數的騙局、陷阱和黑幕以及
假冒偽劣商品 。維護了公平公正,改變了無數人的命運和人生。每年的3月15日,中央廣播電視總台3·15晚會都將為保護
消費者權益 發出強烈呼聲。
3·15晚會主題一覽表 年主題解讀 年主題涵義 一是提升消協組織維權能力,幫消費者解決後顧之憂,讓消費者敢消費。
二是協同共治最佳化消費環境,助消費者增強獲得感,讓消費者願消費。
三是釋放消費升級潛能,助力高質量發展,讓消費者樂享高品質消費。
三是
堅持問題導向 ,找準主攻方向,解決“急難愁盼”,推動消費提質升級。
(一)嚴格落實法律規定,實現更有保障消費公平。
(二)積極引導“
科技向善 ”,實現更深層次消費公平。
三是打通堵點,暢通消費助力經濟循環。
三是凝聚經營者共識,發揮
行業自律 力量,推進落實經營者第一主體責任。
年主題依據 第二,“提振消費信心”,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提供動力。
第三,“提振消費信心”,是踐行
以人民為中心 發展思想的有力舉措。
(一)共促消費公平,是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重要手段。
(二)共促消費公平,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重要舉措。
(三)共促消費公平,是落實法律賦予消費者權利的重要抓手。
第一,“守護安全 暢通消費”,是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必然要求。
第二,“守護安全 暢通消費”,是深入貫徹
新發展理念 的實際行動。
第三,“守護安全 暢通消費”,是實現
新發展階段 開好局、起好步的有力支撐。
第四,“守護安全 暢通消費”,是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的忠實踐行。
第三,凝聚你我力量,加強消費維權,符合《
消法 》要求和消協組織特點。
第四,凝聚你我力量,加強消費維權,符合消費
發展趨勢 ,有利於更好解決消費維權難題。
年主題目標 一是凝聚社會力量,加強協同共治。
二是加強理論研究,推動制度完善。
三是突出問題導向,提升維權效能。
四是強化消費教育,加強消費引導。
一是統籌凝聚各方力量,促進消費維權共建共治更加有力有效。
二是加強政策法律和標準研究,保障消費維權法治基礎更加堅實穩固。
三是創新消費教育方式,增強消費者科學消費理性維權能力。
四是提升維權工作效能,助力打通難點堵點持續最佳化消費環境。
(一)凝聚
社會力量 ,推動社會共識,築牢消費公平社會基礎。
(二)加強理論研究,促進
制度完善 ,夯實消費公平法治保障。
(三)突出
問題導向 ,堅持維權主張,加大消費公平救濟力度。
(四)強化消費教育,加強宣傳引導,壯大消費公平監督力量。
一是凝聚社會力量,推進協同共治,築牢消費安全社會基礎。
二是加強理論研究,推動制度完善,築牢消費安全法治基礎。
三是突出問題導向,提升維權效能,築牢消費安全救濟基礎。
四是強化消費教育,加強
消費引導 ,築牢消費安全市場基礎。
——2020年
一是凝聚社會共識,形成維權合力。
三是聚焦消費難題,提升監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