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年代介紹,大事記,出生,歷史紀事,文化紀事,雜逸紀事,史書記載,
年代介紹
大事記
曹林,公元232年封為沛王。
出生
佛圖澄(公元232-348年),以神異著名之西域僧人。俗姓帛。年九歲,出家於烏萇國(今巴基斯坦境內)梁慧皎《高僧傳》卷九說他“清真務學,誦經百萬言,善解文義”。澄曾兩度至罽賓學法,人皆渭其已得聖果。佛圖澄的靈異化人,乃為因機施教。其實他博學多聞,道德高尚。據有關史書記載,他身長八尺,風姿詳雅,不僅妙解深經,而且傍通世典,“講說之日,止標宗致,使始末文盲,昭然可了”。故西域、天竺僧人佛調、須菩提等數十人,不遠萬里,險涉流沙,來華從澄受教;而華夏諸學人如釋道安、竺法雅等亦遠道至鄴請益。梁《高僧傳》卷九說經常從其受學者數百人,先後門人數以萬計。他所到州郡,皆立佛寺,共約八百餘所。其弘法之盛況,有可與比擬者。佛圖澄弘化期間,入室弟子甚多,其中最著名者為晉釋道安,博學多才,通經明理,被尊為“東方聖人”。故澄雖未譯經流布,而其弘法事跡之盛,受學門徒之眾,在中國佛教史上影響深遠。
張華(公元232年-300年),字茂先,西晉范陽方城(今固安縣)人。《唐書·宰相世系表》載,張華為漢高祖重要謀臣張良後裔。良十一世孫張皓為東漢司空。皓子張宇任范陽太守時,居家遷徙方城縣(隋開皇九年改稱固安)。從張宇起至張華,居方城已達五代。其父張平曾任漁陽郡守,因父去世較早,少時家境貧寒,勤奮好學。魏末,任中書省編纂國史的佐著作郎、中書郎等職。晉初,任中書令,加散騎常侍,成為皇帝身邊地位顯赫的親信近臣。
歷史紀事
孫慮去世
虞翻被貶
起初,虞翻性情粗疏率直,灑後屢次出現過失,又喜好頂撞別人,多次被人毀謗。吳王曾與張昭談論到神仙,虞翻指著張昭說:“他們都是死人而你卻說是神仙,世上哪有仙人!”吳王對虞翻的恨憤不止一次兩次,於是將虞翻貶到交州。等到周賀等去遼東,虞翻聽到後,認為應該出兵討伐五,遼東相隔極遠,即使前來歸附,也不足取,而今派人帶財物去遼東購馬,既不是國家之利又恐怕沒有收穫,想上書規勸不敢,將奏章給呂岱過目,呂岱沒有回答。虞翻被怨恨的人告發,再次被貶到蒼梧郡猛陵縣。
魏定分封制
魏太和六年(232)二月,因“大魏創業,諸王開國,隨時之宜,未有定製,非所以永為後法也”,詔:“其改封諸侯王,皆以郡為國。”
魏第一次伐遼東
公孫淵稱藩於吳
吳嘉禾元年(232)十月,遼東(今遼寧遼陽)太守公孫淵遣校尉宿舒、郎中令孫綜向孫權奉表稱臣,並獻貂、馬。權大悅。次年正月,為之大赦。三月,遣淵使舒、綜還。權不顧群臣諫阻,使太常張彌、執金吾許晏、將軍賀達、中使秦旦等領兵萬人,送金寶珍貨、九錫備物,從海道入遼東,封公孫淵為燕王。
曹植卒
魏太和六年(232)十一月二十八日(庚寅),陳王曹植卒,年四十一歲。曹(192—232),字子建,譙(今安徽亳縣)人。曹操第四子,魏文帝曹丕同母弟。植少有文才,十餘歲能誦讀詩論及辭賦數十萬言。下筆成章,應聲而對。性簡易,不治威儀,輿馬服飾不尚華麗,深受曹操寵愛,以為諸子中最可定大事者,每欲立之為太子。然植“任性而行,不自雕勵,飲酒不節”,而曹丕“御之有術,矯情自飾,宮人左右並為之說”,曹操遂立丕為太子,並殺植之羽翼楊修等。漢建安二十四年(219),曹仁被關羽所圍,操以植為南中郎將,行征虜將軍,欲救曹仁。召之有所敕戒,植酒醉不能受命,於是悔而罷之。曹丕即王位,誅植黨羽丁儀、丁翼。遣植等諸侯就國。丕稱帝後,曹植一再被貶爵徙封,備受迫害,明帝曹睿即位,曹植多次上疏求自試,希翼一用,終因受猜忌而不能得。名雖藩王,無異囚徒,終日“汲汲無歡”,“常自憤怨”,憂鬱而死。卒後謚思,故史稱陳思王。曹植是建安文學中最負盛名的作家,以詩歌成就最高。現存詩八十餘首,散文、辭賦四十多篇。曹植的詩作品以漢建安二十五年(220)曹操之死為界,分前後兩期。前期詩作多數是吐露自己的志趣與抱負之作,嚮往建功立業。如《白馬篇》。後期詩作內容更為豐富,感情更為深沉,藝術上也更為成熟,如《野田黃雀行》、《泰山樑甫吟》、《七哀詩》、《雜詩六首》、《贈白馬王彪》等都是這一時期的代表作。對五言詩的發展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曹植的散文和辭賦也不乏佳作,如《與楊德祖書》、《與吳季重書》、《求自試表》、《求通親親表》和《洛神賦》等。曹植詩文原有集三十卷,已散失,今有輯本。
文化紀事
傅巽卒
傅巽(?——233),字公悌,北地泥陽(今陝西耀縣東南)人。三國魏文學家。初為尚書郎,後客荊州,為劉表東曹掾。曹操攻荊州,巽勸劉琮降,賜爵關內侯,曹操受九賜,巽等上《勸進表》,後為散騎常侍。曹丕即魏王位,巽等上表勸即帝位。丕稱帝,巽任侍中尚書。魏太和(227——233)中卒。原有集二卷,已佚。現存《筆銘》及殘篇《槐樹賦》、《蚊賦》等。
夏侯惠賜爵魏關內侯
夏侯惠,字稚權,沛國譙(今安徽亳縣)人。夏侯淵之子。魏太和(227—233)中,賜爵關內侯。惠幼以才學見稱,曾任散騎黃門侍郎,遷燕相、樂安(今山東博興西南)太守。年三十七卒。善為奏議,原有集二卷,已佚。現存《薦劉劭表》、《景福殿賦》,文辭暢達。
魏以左延年為協律中郎將
左延年,魏音樂家、文學家。漢建安(196——220)時已從事音樂活動。魏黃初(220—226)中,以能創新曲得寵,多改舊曲。魏太和(227——233)中,為協律中郎將。延年精於音律,善為鄭聲。詩作存樂府《從軍行》殘篇和《秦女休行》。後者注重文學技巧和被諸管弦,便於傳唱,具有民歌性質。
雜逸紀事
吳使至遼東求馬
吳嘉禾元年、魏太和六年(232)三月,孫權遣將軍周賀、校尉裴潛航海至遼東(今遼寧遼陽),向公孫淵求馬。九月還。魏將田豫以歲晚風急,吳使必畏漂浪,當至成山(伉山東成山角)。遂以兵屯據成山。遇風,周賀等果至。田豫勒兵擊賀等,斬之。
曹洪卒
曹洪(?——232),字子廉,譙(今安徽亳縣)人。曹操堂弟。東漢末,從曹操起兵。操為董卓部將徐榮所敗,失馬,洪將己馬與操,共奔譙。洪將家兵千餘人,合所募精兵數千人會操,操軍復振。後從征張邈、呂布,以前後功拜鷹揚校尉,遷揚武中郎將。漢帝都許,拜洪諫議大夫。從征劉表,因功拜歷鋒將軍、封國明亭侯,遷都護將軍。曹丕即位,為衛將軍,遷驃騎將軍,封野王侯,徙封都陽侯。洪家富而性吝嗇。曹丕為太子時,嘗從洪借絹百匹,洪不與,丕懷恨。以洪舍客犯法,收洪,下獄當死。群臣並救,不得。卞太后怒,責丕“梁、沛之間,非子廉無有今日”,並謂郭后:“令曹洪今日死,吾明日束帝廢后矣。”於是郭后涕泣屢請,詔乃釋之。免官,削爵土,沒入財產。太后又言,乃還。明帝曹睿即位,拜曹洪後將軍,更封樂城侯,復拜驃騎將軍。卒謚恭侯。
魏以倉慈為敦煌太守
倉慈字孝仁,淮南(今安徽壽縣)人。初為郡吏,漢建安(196—220)中,曹操於淮南屯田,以慈為綏集都尉。魏黃初(220—226)末,為長安(今陝西西安西北)令。魏太和(227——233)中遷敦煌(今甘肅敦煌)太守。時敦煌因遠在西陲,喪亂隔絕,大姓稱雄,無太守已二十年。慈至,抑挫豪強,撫恤貧弱;大族田地有餘,而小民無立錐之地,慈皆隨口割賦,稍稍使畢其本值;獄訟凡不足死者,但鞭杖而已,一歲死刑曾不滿十人。往日西域雜胡來貿易,豪強大族欺詐侮易,胡常怨望。慈到,胡凡欲去洛陽(今屬河南)者,為封過所文書;欲到敦煌即還者,官府與之平價交市,使吏民護送。由是漢胡均稱其德。為太守數年卒官。吏民悲感如喪親戚,為之畫像。及西域諸胡聞倉慈卒,悉共會於魏戊己校尉及長史治下發喪,有以刀割面,以血明其誠者。
史書記載
烈祖明皇帝中之上太和六年(壬子,公元二三二年)
春,正月,吳主少子建昌侯慮卒。太子登自武昌入省吳主,因自陳久離定省,子道有闕;又陳陸遜忠勤,無所顧憂。乃留建業。
二月,詔改封諸侯王,皆以郡為國。
帝愛女淑卒,帝痛之甚,追謚平原懿公主,立廟洛陽,葬於南陵。取甄后從孫黃與之合葬,追封黃為列侯,為之置後,襲爵。帝欲自臨送葬,又欲幸許。司空陳群諫曰:“八歲下殤,禮所不備,況未期月,而以成人禮送之,加為制服,舉朝素衣,朝夕哭臨,自古以來,未有此比。而乃復自往視陵,親臨祖載!願陛下抑割無益有損之事,此萬國之至望也。又聞車駕欲幸許昌,二宮上下,皆悉俱東,舉朝大小,莫不驚怪。或言欲以避衰,或言欲以便移殿舍,或不知何故。臣以為吉凶有命,禍福由人,移走求安,則亦無益。若必當移避,繕治金墉城西宮及孟津別宮,皆可權時分止,何為舉宮暴露野次!公私煩費,不可計量。且吉士賢人,猶不妄徙其家,以寧鄉邑,使無恐懼之心,況乃帝王萬國之主,行止動靜,豈可輕脫哉!”少府楊阜曰:“文皇帝、武宣皇后崩,陛下皆不送葬,所以重社稷,備不虞也;何至孩抱之赤子而送葬也哉!”帝皆不聽。三月,癸酉,行東巡。
吳主遣將軍周賀、校尉裴潛乘海之遼東,從公孫淵求馬。初,虞翻性疏直,數有酒失,又好抵忤人,多見謗毀。吳主嘗與張昭論及神仙,翻指昭曰:“彼皆死人而語神仙,世豈有仙人也!”吳主積怒非一,遂徙翻交州。及周賀等之遼東,翻聞之,以為五溪宜討,遼東絕遠,聽使來屬,尚不足取,今去人財以求馬,既非國利,又恐無獲。欲諫不敢,作表以示呂岱,岱不報。為愛憎所白,復徙蒼梧猛陵。
夏,四月,壬寅,帝如許昌。
五月,皇子殷卒。
秋,七月,以衛尉董昭為司徒。
九月,帝行如摩陂,治許昌宮,起景福、承光殿。
公孫淵陰懷貳心,數與吳通。帝使汝南太守田豫督青州諸軍自海道,幽州刺史王雄自陸道討之。散騎常侍蔣濟諫曰:“凡非相吞之國,不侵叛之臣,不宜輕伐。伐之而不能制,是驅使為賊也。故曰:‘虎狼當路,不治狐狸。’先除大害,小害自己。今海表之地,累世委質,歲選計、孝,不乏職貢,議者先之。正使一舉便克,得其民不足益國,得其財不足為富;倘不如意,是為結怨失信也。”帝不聽。豫等往,皆無功,詔令罷軍。豫以吳使周賀等垂還,歲晚風急,必畏漂浪,東道無岸,當赴成山,成山無藏船之處,遂輒以兵屯據成山。賀等還至成山,遇風,豫勒兵擊賀等,斬之。吳主聞之,始思虞翻之言,乃召翻於交州。會翻已卒,以其喪還。
十一月,庚寅,陳思王植卒。
十二月,帝還許昌宮。
侍中劉曄為帝所親重。帝將伐蜀,朝臣內外皆曰不可。曄入與帝議,則曰可伐;出與朝臣言,則曰不可。曄有膽智,言之皆有形。中領軍楊暨,帝之親臣,又重曄,執不可伐之議最堅,每從內出,輒過曄,曄講不可之意。後暨與帝論伐蜀事,暨切諫,帝曰:“卿書生,焉知兵事!”暨謝曰:“臣言誠不足采,侍中劉曄,先帝謀臣,常曰蜀不可伐。”帝曰:“曄與吾言蜀可伐。”暨曰:“曄可召質也。”詔召曄至,帝問曄,終不言。後獨見,曄責帝曰:“伐國,大謀也,臣得與聞大謀,常恐眯夢漏泄以益臣罪,焉敢向人言之!夫兵詭道也,軍事未發,不厭其密。陛下顯然露之,臣恐敵國已聞之矣。”於是帝謝之。曄見出,責暨曰:“夫釣者中大魚,則縱而隨之,須可制而後牽,則無不得也。人主之威,豈徒大魚而已!子誠直臣,然計不足采,不可不精思也。”暨亦謝之。或謂帝曰:“曄不盡忠,善伺上意所趨而合之。陛下試與曄言,皆反意而問之,若皆與所問反者,是曄常與聖意合也。每問皆同者,曄之情必無所復逃矣。”帝如言以驗之,果得其情,從此疏焉。曄遂發狂,出為大鴻臚,以憂死。
《傅子》曰:巧詐不如拙誠,信矣!以曄之明智權計,若居之以德義,行之以忠信,古之上賢,何以加諸!獨任才智,不敦誠愨,內失君心,外困於俗,卒以自危,豈不惜哉!
曄嘗譖尚書令陳矯專權,矯懼,以告其子騫。騫曰:“主上明聖,大人大臣,今若不合,不過不作公耳。”後數日,帝意果解。
尚書郎樂安廉昭以才能得幸,昭好抉擿群臣細過以求媚於上。黃門侍郎杜恕上疏曰:“伏見廉昭奏左丞曹璠以罰當關不依詔,坐判問。又云:‘諸當坐者別奏。’尚書令陳矯自奏不敢辭罰,亦不敢陳理,志意懇惻。臣竊愍然為朝廷惜之!古之帝王所以能輔世長民者,莫不遠得百姓之歡心,近盡群臣之智力。今陛下憂勞萬機,或親燈火,而庶事不康,刑禁日弛。原其所由,非獨臣不盡忠,亦主不能使也。百里奚愚於虞而智於秦,豫讓苟容中行而著節智伯,斯則古人之明驗矣。若陛下以為今世無良才,朝廷乏賢佐,豈可追望稷、契之遐蹤,坐待來世之俊乂乎!今之所謂賢者,盡有大官而享厚祿矣,然而奉上之節未立,向公之心不一者,委任之責不專,而俗多忌諱故也。臣以為忠臣不必親,親臣不必忠。今有疏者毀人而陛下疑其私報所憎,譽人而陛下疑其私愛所親,左右或因之以進憎愛之說,遂使疏者不敢毀譽,以至政事損益,亦皆有嫌。陛下當思所以闡廣朝臣之心,篤厲有道之節,使之自同古人,垂名竹帛,反使如廉昭者擾亂其間,臣懼大臣將遂容身保位,坐觀得失,為來世戒也。昔周公戒魯侯曰:‘無使大臣怨乎不以。’言不賢則不可為大臣,為大臣則不可不用也。《書》數舜之功,稱去四凶,不言有罪無問大小則去也。今者朝臣不自以為不能,以陛下為不任也;不自以為不知,以陛下為不問也。陛下何不遵周公之所以用,大舜之所以去,使侍中、尚書坐則侍帷幄,行則從華輦,親對詔問,各陳所有,則群臣之行皆可得而知,患能者進,闇劣者退,誰敢依違而不自盡。以陛下之聖明,親與群臣論議政事,使群臣人得自盡,賢愚能否,在陛下之所用。以此治事,何事不辦;以此建功,何功不成!每有軍事,詔書常曰:‘誰當憂此者邪?吾當自憂耳。’近詔又曰:‘憂公忘私者必不然,但先公後私即自辦也。’伏讀明詔,乃知聖思究盡下情,然亦怪陛下不治其本而憂其末也。人之能否,實有本性,雖臣亦以為朝臣不盡稱職也。明主之用人也,使能者不能遺其力,而不能者不得處非其任。選舉非其人,未必為有罪也;舉朝共容非其人,乃為怪耳。陛下知其不盡力也而代之憂其職,知其不能也而教之治其事,豈徒主勞而臣逸哉,雖聖賢並世,終不能以此為治也!陛下又患台閣禁令之不密,人事請屬之不絕,作迎客出入之制,以惡吏守寺門,斯實未得為禁之本也。昔漢安帝時,少府竇嘉辟廷尉郭躬無罪之兄子,猶見舉奏,章劾紛紛;近司隸校尉孔羨辟大將軍狂悖之弟,而有司嘿爾,望風希指,甚於受屬。選舉不以實者也。嘉有親戚之寵,躬非社稷重臣,猶尚如此;以今況古,陛下自不督必行之罰以絕阿黨之原耳。出入之制,與惡吏守門,非治世之具也。使臣之言少蒙察納,何患於奸不削滅,而養若廉昭等乎!夫糾擿奸宄,忠事也;然而世憎小人行之者,以其不顧道理而苟求容進也。若陛下不復考其終始,必以違眾迕世為奉公,密行白人為盡節,焉有通人大才而更不能為此邪?誠顧道理而弗為耳。使天下皆背道而趨利,則人主之所最病者也,陛下將何樂焉!”恕,畿之子也。
帝嘗卒至尚書門,陳矯跪問帝曰:“陛下欲何之?”帝曰:“欲案行文書耳。”矯曰:“此自臣職分,非陛下所宜臨也。若臣不稱其職,則請就黜退,陛下宜還。”帝慚,回車而反。帝嘗問矯:“司馬公忠貞,可謂社稷之臣乎?”矯曰:“朝廷之望也,社稷則未知也。”
吳陸遜引兵向廬江,論者以為宜速救之。滿寵曰:“廬江雖小,將勁兵精,守則經過。又,賊舍船二百里來,後尾空絕,不來尚欲誘致,今宜聽其遂進。但恐走不可及耳。”乃整軍趨楊宜口,吳人聞之,夜遁。是時,吳人歲有來計。滿寵上疏曰:“合肥城南臨江湖,北遠壽春,賊攻圍之,得據水為勢;官兵救之,當先破賊大輩,然後圍乃得解。賊往甚易,而兵往救之甚難,宜移城內之兵,其西三十里,有奇險可依,更立城以固守,此為引賊平地而掎其歸路,於計為便。”護軍將軍蔣濟議以為:“既示天下以弱,且望賊煙火而壞城,此為未攻而自拔;一至於此,劫略無限,必淮北為守。”帝未許。寵重表曰:“孫子言:‘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驕之以利,示之以懾,’此為形實不必相應也。又曰:‘善動敵者形之。’今賊未至而移城卻內,所謂形而誘之也。引賊遠水,擇利而動,舉得於外,而福生於內矣!”尚書趙咨以寵策為長,詔遂報聽。
春,正月,吳主少子建昌侯慮卒。太子登自武昌入省吳主,因自陳久離定省,子道有闕;又陳陸遜忠勤,無所顧憂。乃留建業。
二月,詔改封諸侯王,皆以郡為國。
帝愛女淑卒,帝痛之甚,追謚平原懿公主,立廟洛陽,葬於南陵。取甄后從孫黃與之合葬,追封黃為列侯,為之置後,襲爵。帝欲自臨送葬,又欲幸許。司空陳群諫曰:“八歲下殤,禮所不備,況未期月,而以成人禮送之,加為制服,舉朝素衣,朝夕哭臨,自古以來,未有此比。而乃復自往視陵,親臨祖載!願陛下抑割無益有損之事,此萬國之至望也。又聞車駕欲幸許昌,二宮上下,皆悉俱東,舉朝大小,莫不驚怪。或言欲以避衰,或言欲以便移殿舍,或不知何故。臣以為吉凶有命,禍福由人,移走求安,則亦無益。若必當移避,繕治金墉城西宮及孟津別宮,皆可權時分止,何為舉宮暴露野次!公私煩費,不可計量。且吉士賢人,猶不妄徙其家,以寧鄉邑,使無恐懼之心,況乃帝王萬國之主,行止動靜,豈可輕脫哉!”少府楊阜曰:“文皇帝、武宣皇后崩,陛下皆不送葬,所以重社稷,備不虞也;何至孩抱之赤子而送葬也哉!”帝皆不聽。三月,癸酉,行東巡。
吳主遣將軍周賀、校尉裴潛乘海之遼東,從公孫淵求馬。初,虞翻性疏直,數有酒失,又好抵忤人,多見謗毀。吳主嘗與張昭論及神仙,翻指昭曰:“彼皆死人而語神仙,世豈有仙人也!”吳主積怒非一,遂徙翻交州。及周賀等之遼東,翻聞之,以為五溪宜討,遼東絕遠,聽使來屬,尚不足取,今去人財以求馬,既非國利,又恐無獲。欲諫不敢,作表以示呂岱,岱不報。為愛憎所白,復徙蒼梧猛陵。
夏,四月,壬寅,帝如許昌。
五月,皇子殷卒。
秋,七月,以衛尉董昭為司徒。
九月,帝行如摩陂,治許昌宮,起景福、承光殿。
公孫淵陰懷貳心,數與吳通。帝使汝南太守田豫督青州諸軍自海道,幽州刺史王雄自陸道討之。散騎常侍蔣濟諫曰:“凡非相吞之國,不侵叛之臣,不宜輕伐。伐之而不能制,是驅使為賊也。故曰:‘虎狼當路,不治狐狸。’先除大害,小害自己。今海表之地,累世委質,歲選計、孝,不乏職貢,議者先之。正使一舉便克,得其民不足益國,得其財不足為富;倘不如意,是為結怨失信也。”帝不聽。豫等往,皆無功,詔令罷軍。豫以吳使周賀等垂還,歲晚風急,必畏漂浪,東道無岸,當赴成山,成山無藏船之處,遂輒以兵屯據成山。賀等還至成山,遇風,豫勒兵擊賀等,斬之。吳主聞之,始思虞翻之言,乃召翻於交州。會翻已卒,以其喪還。
十一月,庚寅,陳思王植卒。
十二月,帝還許昌宮。
侍中劉曄為帝所親重。帝將伐蜀,朝臣內外皆曰不可。曄入與帝議,則曰可伐;出與朝臣言,則曰不可。曄有膽智,言之皆有形。中領軍楊暨,帝之親臣,又重曄,執不可伐之議最堅,每從內出,輒過曄,曄講不可之意。後暨與帝論伐蜀事,暨切諫,帝曰:“卿書生,焉知兵事!”暨謝曰:“臣言誠不足采,侍中劉曄,先帝謀臣,常曰蜀不可伐。”帝曰:“曄與吾言蜀可伐。”暨曰:“曄可召質也。”詔召曄至,帝問曄,終不言。後獨見,曄責帝曰:“伐國,大謀也,臣得與聞大謀,常恐眯夢漏泄以益臣罪,焉敢向人言之!夫兵詭道也,軍事未發,不厭其密。陛下顯然露之,臣恐敵國已聞之矣。”於是帝謝之。曄見出,責暨曰:“夫釣者中大魚,則縱而隨之,須可制而後牽,則無不得也。人主之威,豈徒大魚而已!子誠直臣,然計不足采,不可不精思也。”暨亦謝之。或謂帝曰:“曄不盡忠,善伺上意所趨而合之。陛下試與曄言,皆反意而問之,若皆與所問反者,是曄常與聖意合也。每問皆同者,曄之情必無所復逃矣。”帝如言以驗之,果得其情,從此疏焉。曄遂發狂,出為大鴻臚,以憂死。
《傅子》曰:巧詐不如拙誠,信矣!以曄之明智權計,若居之以德義,行之以忠信,古之上賢,何以加諸!獨任才智,不敦誠愨,內失君心,外困於俗,卒以自危,豈不惜哉!
曄嘗譖尚書令陳矯專權,矯懼,以告其子騫。騫曰:“主上明聖,大人大臣,今若不合,不過不作公耳。”後數日,帝意果解。
尚書郎樂安廉昭以才能得幸,昭好抉擿群臣細過以求媚於上。黃門侍郎杜恕上疏曰:“伏見廉昭奏左丞曹璠以罰當關不依詔,坐判問。又云:‘諸當坐者別奏。’尚書令陳矯自奏不敢辭罰,亦不敢陳理,志意懇惻。臣竊愍然為朝廷惜之!古之帝王所以能輔世長民者,莫不遠得百姓之歡心,近盡群臣之智力。今陛下憂勞萬機,或親燈火,而庶事不康,刑禁日弛。原其所由,非獨臣不盡忠,亦主不能使也。百里奚愚於虞而智於秦,豫讓苟容中行而著節智伯,斯則古人之明驗矣。若陛下以為今世無良才,朝廷乏賢佐,豈可追望稷、契之遐蹤,坐待來世之俊乂乎!今之所謂賢者,盡有大官而享厚祿矣,然而奉上之節未立,向公之心不一者,委任之責不專,而俗多忌諱故也。臣以為忠臣不必親,親臣不必忠。今有疏者毀人而陛下疑其私報所憎,譽人而陛下疑其私愛所親,左右或因之以進憎愛之說,遂使疏者不敢毀譽,以至政事損益,亦皆有嫌。陛下當思所以闡廣朝臣之心,篤厲有道之節,使之自同古人,垂名竹帛,反使如廉昭者擾亂其間,臣懼大臣將遂容身保位,坐觀得失,為來世戒也。昔周公戒魯侯曰:‘無使大臣怨乎不以。’言不賢則不可為大臣,為大臣則不可不用也。《書》數舜之功,稱去四凶,不言有罪無問大小則去也。今者朝臣不自以為不能,以陛下為不任也;不自以為不知,以陛下為不問也。陛下何不遵周公之所以用,大舜之所以去,使侍中、尚書坐則侍帷幄,行則從華輦,親對詔問,各陳所有,則群臣之行皆可得而知,患能者進,闇劣者退,誰敢依違而不自盡。以陛下之聖明,親與群臣論議政事,使群臣人得自盡,賢愚能否,在陛下之所用。以此治事,何事不辦;以此建功,何功不成!每有軍事,詔書常曰:‘誰當憂此者邪?吾當自憂耳。’近詔又曰:‘憂公忘私者必不然,但先公後私即自辦也。’伏讀明詔,乃知聖思究盡下情,然亦怪陛下不治其本而憂其末也。人之能否,實有本性,雖臣亦以為朝臣不盡稱職也。明主之用人也,使能者不能遺其力,而不能者不得處非其任。選舉非其人,未必為有罪也;舉朝共容非其人,乃為怪耳。陛下知其不盡力也而代之憂其職,知其不能也而教之治其事,豈徒主勞而臣逸哉,雖聖賢並世,終不能以此為治也!陛下又患台閣禁令之不密,人事請屬之不絕,作迎客出入之制,以惡吏守寺門,斯實未得為禁之本也。昔漢安帝時,少府竇嘉辟廷尉郭躬無罪之兄子,猶見舉奏,章劾紛紛;近司隸校尉孔羨辟大將軍狂悖之弟,而有司嘿爾,望風希指,甚於受屬。選舉不以實者也。嘉有親戚之寵,躬非社稷重臣,猶尚如此;以今況古,陛下自不督必行之罰以絕阿黨之原耳。出入之制,與惡吏守門,非治世之具也。使臣之言少蒙察納,何患於奸不削滅,而養若廉昭等乎!夫糾擿奸宄,忠事也;然而世憎小人行之者,以其不顧道理而苟求容進也。若陛下不復考其終始,必以違眾迕世為奉公,密行白人為盡節,焉有通人大才而更不能為此邪?誠顧道理而弗為耳。使天下皆背道而趨利,則人主之所最病者也,陛下將何樂焉!”恕,畿之子也。
帝嘗卒至尚書門,陳矯跪問帝曰:“陛下欲何之?”帝曰:“欲案行文書耳。”矯曰:“此自臣職分,非陛下所宜臨也。若臣不稱其職,則請就黜退,陛下宜還。”帝慚,回車而反。帝嘗問矯:“司馬公忠貞,可謂社稷之臣乎?”矯曰:“朝廷之望也,社稷則未知也。”
吳陸遜引兵向廬江,論者以為宜速救之。滿寵曰:“廬江雖小,將勁兵精,守則經過。又,賊舍船二百里來,後尾空絕,不來尚欲誘致,今宜聽其遂進。但恐走不可及耳。”乃整軍趨楊宜口,吳人聞之,夜遁。是時,吳人歲有來計。滿寵上疏曰:“合肥城南臨江湖,北遠壽春,賊攻圍之,得據水為勢;官兵救之,當先破賊大輩,然後圍乃得解。賊往甚易,而兵往救之甚難,宜移城內之兵,其西三十里,有奇險可依,更立城以固守,此為引賊平地而掎其歸路,於計為便。”護軍將軍蔣濟議以為:“既示天下以弱,且望賊煙火而壞城,此為未攻而自拔;一至於此,劫略無限,必淮北為守。”帝未許。寵重表曰:“孫子言:‘兵者,詭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驕之以利,示之以懾,’此為形實不必相應也。又曰:‘善動敵者形之。’今賊未至而移城卻內,所謂形而誘之也。引賊遠水,擇利而動,舉得於外,而福生於內矣!”尚書趙咨以寵策為長,詔遂報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