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大事件,歷史紀事,逝世,典籍記載,
大事件
七月,南匈奴單于呼廚泉入朝魏國。
十月,曹操發兵南征孫權。
歷史紀事
曹操進位魏王
裴潛撫定烏桓
建安二十一年(216),代郡(今山西陽高西南)烏桓三部大人皆自稱單于,專制郡事,故太守不能控制。五月,曹操改以裴潛為代郡太守,欲授以精兵征討烏桓,裴潛說,代郡戶口眾多,烏桓騎兵動輒萬數,其單于因自己專斷郡中之事,心中本就不安,如果率兵至郡,他們一定會起兵阻攔,應該以計降服,不能輕加兵威。於是,裴潛單身至郡,安撫烏桓,三部單于大出意外,將所掠婦女、財物等退還,向裴潛表示服從。代郡稍定,裴潛將郡中大吏與單相勾結者郝溫、端等十餘人斬首,一郡震驚。代郡隨即平定。
曹操分南匈奴為五部
建安二十一年(216)七月,南匈奴單于呼廚泉入朝魏國。時南匈奴久居塞內,人口繁衍,勢力漸大。曹操恐其蔓延難制,乃將南單于留於鄴城(今河北臨漳西南),另使右賢王去卑居平陽(今山西臨汾西南),監其國,又分南匈奴為左、右、前、後、中五部,使其分居於并州(今山西太原西南)諸郡,每部置帥一人,又以漢人為司馬監督各部。其左部有眾萬餘落,居祁縣(今山西祁縣東南);南部三千餘落,居蒲子縣(今山西隰縣);北部四千餘落,居新興縣(今山西忻縣);其中部六千餘落,居大陵縣(今山西文水東北)。
曹操南征孫權
建安二十一年(216)十月,曹操發兵南征孫權。次年正月,曹操軍至居巢(今安徽城南)。二月,曹操向濡須(古水名,即今運漕河前身)口發動進攻。孫權築城堅守。三月,曹操率軍北還,留伏波將軍夏侯惇率曹仁、張遼等二十六軍鎮守居巢,孫權遣使向曹操求和,曹操亦使人回報,雙方講和。於是,孫權留平虜將軍周泰率諸將鎮守濡須口,自己引兵回還。
崔琰賜死
建安二十一年(216)五月,中尉崔琰遭人誣陷,被曹操以“怨謗不遜”之罪賜死。崔琰(?—216),字季珪,清河東武城(今河北清河東北)人。少好擊劍,喜歡武事,後讀《詩》、《書》,從東漢大儒鄭玄受學。漢末天下大亂,崔琰週遊青、徐、兗、豫等州,後歸家隱居,以琴書自娛。後為大將軍袁紹所辟,任騎都尉。建安九年,歸附曹操,先後任冀州別駕從事、丞相東西曹掾屬征事等職。為掾屬期間,與毛玠並典選舉,所舉皆清正才幹之士,天下稱其平正。後拜魏國尚書,遷中尉。為人清正方直,甚有威望,曹操亦敬憚其人。建安二十一年,曹操進封魏王,得崔琰薦舉入仕的楊訓上表頌曹操功德。時人笑楊訓浮偽,以崔琰舉人失當。崔琰看了楊訓之表,發了一些議論,諷刺時人議論不循情理,有人誣陷崔琰以此“傲世怨謗”,曹操聞聽大怒,將崔琰收入獄中。崔琰神色不變,行若無事,又被人讒陷。曹操遂下令賜崔琰死。於是崔琰含冤而死。
逝世
張魯,東漢末年割據軍閥之一。
崔琰(?—216)。
典籍記載
《資治通鑑》記載
孝獻皇帝壬建安二十一年(丙申,公元二一六年)
春,二月,魏公操還鄴。
夏,五月,進魏公操爵為王。
初,中尉崔琰薦巨鹿楊訓於操,操禮辟之。及操進爵,訓發表稱頌功德。或笑訓希世浮偽,謂琰為失所舉。琰從訓取表草視之,與訓書曰:“省表,事佳耳。時乎,時乎!會當有變時。”琰本意譏論者好譴呵而不尋情理也,時有與琰宿不平者,白琰“傲世怨謗,意指不遜”,操怒,收琰付獄,髡為徒隸。前白琰者復白之云:“琰為徒,對賓客虬須直視,若有所瞋。”遂賜琰死。尚書僕射毛玠傷琰無辜,心不悅。人復白玠怨謗,操收玠付獄,侍中桓階、和洽皆為之陳理,操不聽。階求案實其事。王曰:“言事者白,玠不但謗吾也,乃復為崔琰觖望。此捐君臣恩義,妄為死友怨嘆,殆不可忍也。”洽曰:“如言事者言,玠罪過深重,非天地所覆載。臣非敢曲理玠以枉大倫也,以玠歷年荷寵,剛直忠公,為眾所憚,不宜有此。然人情難保,要宜考玠,兩驗其實。今聖恩不忍致之於理,更使曲直之分不明。”操曰:“所以不考,欲兩全玠及言事者耳。”洽對曰:“玠信有謗主之言,當肆之市朝;若玠無此言,言事者加誣大臣以誤主聽,不加檢覈,臣竊不安。”操卒不窮治,玠遂免黜,終於家。是時西曹掾沛國丁儀用事,玠之獲罪,儀有力焉;群下畏之側目。尚書僕射何夔及東曹屬東莞徐弈獨不事儀,儀譖弈,出為魏郡太守,賴桓階左右之得免。尚書傅選謂何夔曰:“儀已害毛玠,子宜少下之。”夔曰:“為不義,適足害其身,焉能害人!且懷奸佞之心,立於明朝,其得久乎!”崔琰從弟林,嘗與陳群共論冀州人士,稱琰為首,群以智不存身貶之。林曰:“大丈夫為有邂逅耳,即如卿諸人,良足貴乎?”五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代郡烏桓三大人皆稱單于,恃力驕恣,太守不能治。魏王操以丞相倉曹屬裴潛為太守,欲授以精兵。潛曰:“單于自知放橫日久,今多將兵往,必懼而拒境,少將則不見憚,宜以計謀圖之。”遂腳踏車之郡,單于驚喜。潛撫以恩威,單于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