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虛假違法廣告十大典型案例

2021年,貴州省市場監管系統按照 “廣告宣傳也要講導向”的要求,聚焦民生熱點問題,全面開展借“慶祝建黨100周年”違法違規商業行銷宣傳和醫療、美容、藥品、房地產、食品等虛假違法廣告清理整治行動,共立案查處違法廣告案678件,罰沒金額1098萬元,重點查處了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

為發揮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震懾違法,規範行業,達到查處一類案件示範一類行為,引領一個行業目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全省遴選了10件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21年虛假違法廣告十大典型案例
  • 發布單位:貴州省市場監管局
案例
一、貴州北盟益正置業有限公司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案
當事人於2020年4月開始在其開發的六枝特區鳳凰城房地產項目售房大廳利用LED顯示屏發布視頻廣告、同年6月開始在銷售大廳門口左側發布平面廣告,廣告內容含有“六枝最大最高端的房地產項目”“打造六枝唯一旅遊商業綜合體”“文體新區首席力作”“六枝首席墅級文體生活社區,距離城中央5分鐘距離”“保利物業 央企物業排名第一”。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屬於在廣告中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絕對化用語和以項目到達某一具體參照物的所需時間表示項目位置的情形。2021年1月,六枝特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40萬元。
二、貴陽美貝爾醫療美容醫院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醫療美容廣告案
當事人在“更美”網路平台發布美容服務廣告,在“祛斑項目”廣告中使用“清除色斑源頭乾淨徹底”等表示治療功效的用語,並在“瘦臉針”美容服務宣傳中對“衡力肉毒素瘦臉”等醫療用毒性藥品進行廣告宣傳。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規定,屬於在醫療廣告中表示功效的違法行為和發布醫療用毒性藥品廣告的違法行為。2021年9月,貴陽市南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15萬元。
三、興義市利美康整形美容有限責任公司發布違法醫療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豐胸醫療美容廣告,廣告中使用模特術前與術後第2天、第10天、第27天、第47天、第66天對比照片,並以配文的方式說明有效率。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相關規定,屬於醫療廣告說明治癒率或有效率的違法行為。2021年2月,興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消除影響,並處罰款10萬元。
四、甕安縣連強磷肥有限公司發布違法農資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生產的產品“生物酶活化磷肥”包裝袋上印製“本產品是採用中國農業科學院唯一直屬生產企業北京中農富源生物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獲得國家專利產品提供的微生物菌劑產品技術”等內容進行廣告宣傳,經查,其“國家專利產品”(標註的專利號為201410198455.9)狀態為“撤回專利申請”,申請人為山東黎昊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屬於使用已經終止、撤銷、無效的專利作廣告的違法行為。2021年1月,黔南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6萬元。
五、黔東南自治州恆豐房地產有限責任公司發布違法房地產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開發的凱里市金泉國際新城房地產項目銷售中心設立的舞台背景、迎賓門頭和其他戶外媒體發布含有“即買即收租,每年8%回報”的廣告,同時,當事人還利用印發品發布內容含有“5年不間斷返利,年返8%,穩拿第二份高工資”的廣告。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屬於在房地產廣告中宣傳升值或者投資回報承諾的違法行為。2021年6月,凱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15萬元。
六、貴州黔莊酒業集團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生產的產品包裝盒中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和形象,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相關規定。2021年9月,仁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75萬元的行政處罰。
七、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一九一五酒廠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生產的“絲路久遠 百年百瓶紀念酒”酒盒上標印製不當宣傳內容,破壞了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秩序。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相關規定。2021年7月,仁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11萬元的行政處罰。
八、劉海峰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包裝生產的“整個世界”白酒包裝物上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和形象,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九條相關規定。2021年10月,仁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並處罰款21萬元。
九、貴州甘露泉飲品有限責任公司發布違法食品廣告案
當事人未辦理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桶裝水及瓶裝水等產品,並在網際網路媒體發布內容含有“百年國水療百疾”“神龍國水——服務對象為康復絕症的傷病員”“百年國水經過多年實踐……康復疾病效果是直接和快速的,康復結果是肯定的”的廣告。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七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屬於無《食品生產許可證》從事生食品產經營行為和在普通食品廣告中宣傳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違法行為。2021年4月,普定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罰款23萬元的行政處罰。
十、貴陽微創胃腸醫院有限公司發布違法醫療廣告案
當事人利用衛生技術人員的名義和形象製作、發布戶外廣告,廣告發布的內容與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核發的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及醫療廣告成品樣件內容不相符,也未在廣告中標註醫療機構第一名稱和《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當事人的行為違反《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和第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屬於在醫療廣告中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的違法行為和未經審查批准發布醫療廣告的違法行為。2021年3月,貴陽市雲岩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並處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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