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發布
2021年4月13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21年第一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2020年,上海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各類違法廣告案件5674件 ,有力保障了上海廣告市場秩序穩定可控。查辦案件體現兩個特點:一是重拳打擊醫療、防疫物資、保健食品、金融、房地產等民生相關領域虛假違法廣告。二是廣告案件的65%來源於投訴舉報,反映了市民自我保護意識不斷增強。現選取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例予以公告。
違法案例
上海錢智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運營的“
東方融資網”的首頁位置自行設計製作並發布了“不查徵信,秒批貸款,有身份證就能貸”的廣告,以無須徵信即可辦理正規金融機構信貸產品為幌子,收集用戶信息後,向徵信不佳的借款人推銷非正規金融機構提供的信貸產品。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
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款60萬元。
上海點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基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趣頭條APP上發布了7條網路賺錢和2條普通食品違法廣告。網路賺錢廣告宣稱“只需一部‘brand’手機,30分鐘進賬1800元”、“10 分鐘掙800元,無需任何押金,躺著就能賺錢!”等,用虛假廣告內容引誘用戶添加廣告中的微信號,之後通過微信私聊傳送連結,再誘騙用戶點擊連結跳轉到的博彩網站參與賭博;普通食品廣告宣稱“淡化色斑、疏通三淤、預防乳腺增生和腫瘤...”和“比‘偉哥’還好使”等,缺乏科學依據,誤導欺騙廣告客群。上述9條廣告均構成虛假廣告。
上海點冠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作為上述違法廣告的經營者、發布者,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沒款198.8萬元。 上海基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作為趣頭條APP的平台運營方,未及時發現並採取措施制止上述違法廣告,違反了《廣告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構成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活動違法不予制止的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64.3萬元。
上海可橙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其註冊設立的微信公眾號“桔子媽媽講故事”和“家長百寶盒”上發布:傲夢編程、大腦優勢評估、德國邏輯狗、河小象書法課等11條關於教育培訓的廣告軟文,大量使用學員好評及成功案例進行宣傳,其中“大腦優勢評估”項目廣告,宣傳“近三萬人好評”無真實性依據,構成虛假廣告。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四條第(三)項和《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四)項等規定,構成利用受益者名義或形象為教育培訓機構作推薦證明和發布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三款、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沒款24.26萬元。
上海夢想家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為推廣某遊戲,自行製作並通過其設立的廣告投放賬號對外發布了含有將紅方人物設定為中國,藍方人物設定為他國,藍方把紅方擊敗後將紅方城堡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降旗並懸掛藍色旗幟的視頻廣告。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發布損害國家尊嚴廣告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款80萬元。
上海星和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 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大眾點評網上發布醫療美容廣告,含有“國產瘦臉針蘭州衡力”是一種純生物製劑,...可用於改善面部輪廓...等內容;“進口瘦臉針BOTOX 保妥適”可直接作用於周圍運動神經末梢、...阻斷乙醯膽鹼的釋放從而放鬆肌肉...等宣傳內容。上述商品為毒性藥品,不得發布廣告。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違法發布醫療用毒性藥品廣告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款50萬元。
上海樊字實業有限公司 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未獲得醫師執業資格或者其他衛生部門認可的行醫資質的情況下,通過自設網站首頁宣傳“樊字療法”的發明人受到原黨和國家領導人親自接見,並將領導人照片刊登在網站首頁顯著位置。同時宣傳“樊字療法從根本上剷除由血液循環障礙造成的各種疾病,如高血壓、腦血栓、腦梗塞、腦萎縮、腦血管硬化”等內容。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九條第(二)項和《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構成廣告中使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和形象以及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且使用醫療用語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綜合考量當事人違法情節後,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七條第(一)項的規定,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款50萬元。
上海草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通過“看點直播”平台宣傳其銷售的“礦寶牌礦物元素口服液”含有“原料要天然……天然意味著安全”、“它不僅可以內服,還可以外用,傷口一抹上它就很快癒合,它有消炎的作用”、“喝了三個月,奇蹟出現了,懷孕了”等內容。經查,該產品為進口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為“補充鋅、硒”。
當事人以直播廣告形式,對其經營的產品作安全性的保證,並宣傳對疾病的治療作用,違反了《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構成了發布違法保健食品廣告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廣告,處罰款人民幣15萬元整。
上海浦申置業有限公司 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在房地產項目銷售現場,用廣告展板宣傳的大幅崇明島地圖示有:滬崇高速(規劃中)、軌道交通滬崇線(規劃中)、北沿江高鐵(規劃)中等內容,經查上述內容都處於前期研究階段,尚未形成具體的空間布局規劃方案。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的規定,構成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作誤導宣傳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定,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款12萬元。
上海傳夏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發布虛假廣告案
當事人在出版發行的圖書《昆蟲記》,其封面廣告中使用“國家教育部推薦”、“語文新課標必讀書目”等宣傳內容。經查,國家教育部從未以“教育部推薦”“新課標指定”“統編教材必讀書目、推薦書目”“統編教材延伸閱讀”以及類似名義出版、推銷有關圖書。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構成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處罰款50萬元。
上海美視美景光學科技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當事人為宣傳其經銷的膠原蛋白固體飲料,在其淘寶店鋪宣傳該商品為“專業為兒童青少年研發的防控近視的產品”,宣稱具備“有效防止角膜氧化和感光損傷、活化視網膜功效、促成膠原組織合成”的功效。經查,當事人經銷的膠原蛋白固體飲料為普通食品,其廣告宣傳內容涉及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十七條的規定,構成使用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行為。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