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合作研究項目徵集指南

《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合作研究項目徵集指南》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2015年發布的一篇指南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合作研究項目徵集指南
  • 發布單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項目背景,徵集說明,申請資格,限項規定,申報要求,

項目背景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JST)於2014年12月達成的合作共識,自2015年起雙方將在生物遺傳資源(Biological Genetic Resources)領域共同資助合作研究項目,支持中日兩國科學家開展實質性的創新研究與合作。

徵集說明

(一)資助領域及說明
經協商,2015年NSFC和JST的具體合作方向是“生物多樣性的形成機制解析以及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基因組學”(Genomics of Biodiversity: Exploring the Formation Mechanisms and Conservation of Biodiversity),申請代碼為:C031201(申請人未按要求填寫指定申請代碼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二)資助年限
項目實施周期為3年,2015年批准項目的執行期為2015年11月1日-2018年10月31日。
(三)資助經費及說明
2015年資助的合作研究項目數量為3項,NSFC對每個項目提供200萬元以內的資助經費,其中包括研究經費和合作交流經費等。JST向日方科學家提供對等的資助經費。

申請資格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管理辦法》,申請本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中方申請人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應是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
(二)日方合作者應符合JST對本國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並按照要求向JST提交申請。
(三)中日雙方科學家之間應當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礎,項目申請應充分體現強強合作,優勢互補。
(四)關於申請資格的詳細說明請見《2015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限項規定

本項目按照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管理。
(一)申請人同年只能申請1項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
(二)不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人員申請和正在承擔的項目總數限為3項的規定”限制。
(三)正在承擔組織間合作研究項目的負責人不得申請。
(四)年度項目指南中關於申請數量的其他限制。

申報要求

(一)雙方科學家需要分別根據本國基金組織的要求,填寫相應的申請書。中方申請人須按照本項目申請指南的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請;日方合作者應按照JST的要求同時向JST提交申請,對於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路系統,線上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線上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選單;點擊“合作研究(組織間協定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按鈕,進入選擇“合作協定”界面,在下拉選單中選擇“NSFC-JST項目(中日)”,然後按系統要求輸入要依託的基金項目批准號,通過資格認證後即進入具體中文申請書填寫界面。
(二)中方申請人須與日方合作者聯合提出申請,並共同填寫此通知所附的英文申請書(附屬檔案1),填寫完畢後上傳添加至中文申請書的“附屬檔案”欄中與中文申請書一同提交。
(三)雙方合作者須就合作內容及智慧財產權等問題達成一致,並簽署合作協定(協定範本見附屬檔案2),上傳添加至中文申請書的“附屬檔案”欄中一同提交。如果獲得資助,在接到資助通知後雙方科學家所在依託單位之間須就智慧財產權等內容簽署合作協定。
(四)報送材料:中方申請人須將英文申請書和合作協定等材料上傳添加至中文申請書的“附屬檔案”欄中與中文申請書一同提交,提交完成之後,列印一套系統自動生成的中文申請書(PDF檔案)及附屬檔案。電子版申請書及其附屬檔案須經依託單位科研處在徵集截止時間之前登入ISIS系統審核確認後提交。紙質申請書(含附屬檔案)經本人簽字、依託單位簽字蓋章確認後,郵寄至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項目材料接收組,亞非與國際組織處不直接接收項目申請材料。
申請人必須保證線上提交申請材料的電子版和紙質版的一致性、完備性。若出現申請材料電子版和紙質版不一致,或申請材料不完整,簽字蓋章手續不完備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將不予受理。
(五)受理時間:ISIS系統線上申報接收期為2015年3月3日至5月29日下午16時;紙質材料集中接收期為2015年5月25日至5月29日下午16時,紙質材料的郵寄以郵戳為準。
(六)日方合作夥伴須在截止時間前向JST提交申請。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國際合作局、生命科學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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