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HIV/AIDS治療研究合作項目指南

201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HIV/AIDS治療研究合作項目指南,雙方於2014年啟動聯合資助中美兩國科學家在HIV/AIDS治療研究領域開展合作研究項目。

根據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與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2010年簽署的科學合作諒解備忘錄和2013年簽署的實施細則,雙方將於2014年啟動聯合資助中美兩國科學家在HIV/AIDS治療研究領域開展合作研究項目,具體項目說明和申請要求如下:
一、 項目說明
(一)資助規模:10項左右。
(二)資助強度:NSFC對每個項目平均資助不超過300萬元,NIH對每個項目提供相應的資助經費。
(三)資助內容: NSFC與NIH分別負責資助本國科學家的研究經費、為開展雙邊交流所需的出訪國際旅費及國外生活費。
(四)項目執行期限: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五)資助領域:HIV/愛滋病領域(HIV/AIDS)(申請代碼:H19)。優先資助方向:
● 在細胞、組織和機體水平研究HIV-1潛伏感染的建立及維持的機理;
● 鑑定在抗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停止後引起病毒水平反彈的病毒儲庫;
● 設計基於病毒學、免疫學和細胞生物學的新的治療方法,達到對HIV病毒儲庫的免疫控制或清除;
● 開發敏感且定量的測定方法或成像技術,用以測量接受抗逆轉錄病毒藥物治療的HIV陽性個體身上病毒儲庫的殘存水平;
● 建立在不影響未被感染細胞的前提下,能夠特異性重新激活體內潛伏感染細胞中HIV基因表達的方法;
● 針對兒童及在感染早期接受治療的病人體內的HIV病毒儲庫和持續存留的研究;
● 在有或無藥物濫用情況下,中樞神經系統中的諸如巨噬細胞、小膠質細胞和星形膠質細胞中HIV病毒儲庫的研究;
● 利用HIV陽性的癌症患者人群開展的能夠有助於了解抗癌治療對HIV病毒儲庫影響的研究;
● 癌症治療中採用的諸如骨髓移植等方法對HIV病毒儲庫影響的研究;
● 短期或長期飲用酒精對HIV潛伏感染的建立與持續存留、潛伏感染細胞的長期維護、潛伏再激活動態的影響的研究。
請注意:1、藥物、生物製劑和診斷學的臨床試驗不屬於本指南資助範圍。
2、與HIV/AIDS無關的研究不屬於本指南資助範圍。
中方申請人須選擇以上列出的申請代碼(H19)填寫中文申請書,對於未按要求填寫此指定申請代碼的申請書,將不予受理。
二、申請要求
(一)中方申請人須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須是正在承擔或承擔過3年期以上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的負責人。
(二)中美雙方合作者應有較好的合作基礎和潛力,鼓勵圍繞科學問題開展的合作研究,避免以樣品交換為主要內容的合作。
(三)中美雙方申請人須就合作進行充分溝通協商,分別向NSFC和NIH提交申請,對於單方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三、限項規定
本項目屬於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須遵循以下限項規定:
(一)申請人(不含參與者)同年只能申請1項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上年度獲得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不包括重點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資助的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申請本項目。
(二)本項目計入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的人員申請(包括申請人和主要參與者)和承擔(包括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項目總數限3項的範圍。
(三)關於限項規定的詳細說明,請見《2014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四、申報說明
(一)申報路徑:中方申請人須登錄ISIS科學基金網路系統,線上填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際(地區)合作研究項目申請書》(以下簡稱“中文申請書”)。具體步驟是:
1、選擇“項目負責人”用戶組登錄系統,進入後點擊“線上申請”進入申請界面;點擊“新增項目申請”按鈕進入項目類別選擇界面;
2、點擊“國際(地區)合作與交流項目”左側“+”號或者右側“展開”按鈕,展開下拉選單;
3、點擊“組織間合作研究(組織間合作協定項目)”右側的“填寫申請”,進入選擇“合作協定”界面,在下拉選單中選擇“NSFC-NIH項目(中美)”,然後按照系統要求,輸入依託基金項目批准號,即進入申請書填寫界面。
(二)申請書填寫要求:中文申請書應與英文申請材料在內容上保持一致。同時,中文申請書填寫的本合作項目英文名稱須與美方合作者向NIH提交的英文項目名稱完全一致。
(三)附屬檔案材料:
1、中方申請人除了線上填寫提交中文申請書以外,還須同時提交美方合作者向NIH提交的全套英文申請材料的副本,包括雙方簽字的支持信(Letter of Support)。無此全套英文申請材料副本的,將不予受理。
中方申請人和美方合作者要充分溝通協商,在此基礎上填寫NIH要求的英文申請材料。該英文申請材料由美方合作者填寫,中方申請人應與美方合作者聯繫,取得其向NIH最終提交的全套申請材料的副本,作為中方申請人向NSFC提交申請的必要附屬檔案材料。該英文申請材料將作為雙方評審的依據,中美雙方資助機構及雙方科學家須嚴格遵守雙方相關保密規定。
2、以附屬檔案形式提交中方申請人及主要參與者英文學術簡歷。
3、如必須涉及樣品交換問題,中方申請人須獲得國家相應部門批准,申報時須附上有關書面批准材料。
4、對涉及醫學倫理的研究項目,請提供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單位倫理審查委員會的批准書。
(四)申請材料受理方式:
1、電子版申請材料:以上全部材料線上填寫和上傳確認無誤,點擊提交完畢後,須經依託單位科研處登入ISIS系統審核確認後提交。
2、紙質版申請材料:列印一套ISIS科學基金網路系統生成的帶有科學部受理號的紙質中文申請書,簽字並加蓋依託單位公章後,連同本項目指南要求的附屬檔案材料一併報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項目材料接收工作組。美大處不直接接收項目申請材料。
紙質版材料應與電子版材料須完全一致,任何一版材料不全的,將不予受理。
(五)申請截止時間:
1、中方申請人線上提交申請書並由依託單位確認提交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25日16:00(紙質申請材料以2014年11月25日郵戳為最後截止期限)。
2、美方項目申請截止時間為2014年11月21日17:00
雙方申請人應確保各自在項目申請截止日期前提交申請。未按上述時限要求提交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五、特別說明
NIH的資助對象包括其院外(Extramural)研究人員(指非NIH所屬各研究所的研究人員)和院內(Intramural)研究人員(指NIH所屬各相關研究所的研究人員)。NIH對院外和院內人員的申請有不同的要求,並根據美方申請人的身份,分別發布院外或院內兩個項目申請指南。美方合作者須按照NIH分別發布的項目申請指南; 2、NIH已向其院內人員公布了其院內項目申請指南,該指南內容請參見本中文指南文末所附的英文信息)中的具體要求進行申報。
中方申請人須在申請過程中,除嚴格遵循本指南要求,同時認真閱讀NIH發布的院外和院內項目申請指南的相關要求,全面了解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請申請人認真閱讀本項目指南,嚴格按照各項要求填報申請。未按要求填報、材料不全或提交和確認時間晚於截止時間的申請,我委將不予受理,務請注意。
國際合作局
二○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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