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淀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以2013年度海淀區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的年度報告為基礎編制而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3年海淀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時間:2013年
  • 單位:海淀區政府
  • 性質:工作報告
引言,概述,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情況,複議和訴訟情況,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引言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產生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共5部分內容。
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海淀區政府網站下載。如對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北京市海淀區政府信息公開管理辦(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政府長春橋路17號)。

概述

2013年本區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積極深化主動公開、規範依申請公開、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強化教育培訓與管理等方面內容,紮實推進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在規範程式,強化領導,突出重點,創新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市、區政府的充分肯定。
全年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不包含垂管部門)通過市、區兩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管理系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789條,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58件,引發行政複議87件,行政訴訟99件。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穩步提升。

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條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範圍,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積極開展主動公開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服務場所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主動公開
2013年,通過海淀區政府入口網站主動公開信息12789條,全文電子化率為100%。其中,機構職能類信息533條,占總數的比例為4.17%;法規檔案類信息767條,占總數的比例為5.99%;規劃計畫類信息268條,占總數的比例為2.10%;行政職責類信息325條,占總數的比例為2.54%;業務動態類信息10896條,占總數的比例為85.20%。
(二)公開場所建設
全區設立區級政府信息公開服務場所7處,具體包括依申請公開接待處、中關村科技園區一站式服務中心三層信息公開查閱大廳、區機關第二辦公區、上地辦公中心、招商大廈、區檔案館、區圖書館。
區屬行政機關及有關事業單位,均按照《條例》要求,在信息公開大廳和本單位入口網站上主動公開政府信息,並結合各單位的實際,設立了信息公開欄、信息公開查閱室等,主動為民眾提供紙質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

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全區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開申請。依申請公開工作是信息公開的重點,也是民眾關注的焦點。為落實《條例》確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全區各行政機關均明確了受理機構,並公布了聯繫方式。
(一)依申請公開
2013年我區的申請數量大幅增長,複雜情況增多,辦理難度增大。2013年全區申請總數為658件,其中區政府(政府辦)受理355件,占54%。申請內容主要集中在拆遷補償、騰退方案、用地規劃、征地批覆、請示等與民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
(二)收費情況
依據北京市發展改革委、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行政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辦法(試行)>的通知》(京發改〔2010〕294號),海淀區自2010年5月1日起,統一開展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收費工作。2013年我區共收取依申請公開費用445元,依據《條例》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依法減免收費56.7元。

複議和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全區因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複議87件,行政訴訟99件,其中區政府(政府辦)引發行政複議5件,行政訴訟36件。

存在的不足及改進措施

2013年,海淀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主動公開工作有待進一步深化,新製作公文信息公開屬性審核有待進一步規範與加強,依申請公開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今後將從以下三個方面加強改進:
一是進一步深化主動公開信息,細化公開的內容,明確工作要求,並向社會主動公開,主動接受民眾參與和監督,並加大此類工作效果在考核中的比重。
二是嚴把新製作公文公開屬性審查,最大限度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三是會同法制部門及重點信息公開工作部門,研究編制重點為案例,形成《海淀區政府信息公開典型案例選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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