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重大課題申報辦法

深化人民法院理論研究,不斷推進公正司法是新形勢下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黨組“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各級人民法院要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這個目標,牢牢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理論研究工作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審議確定了2013年度重大課題,包括10個審判理論和15個司法調研重大課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3年度重大課題申報辦法
  • 類型:課題申報辦法
  • 時間:2013年
  • 意義:教育
課題申請和立項原則,課題類型、研究內容及資助經費,申請條件,研究期限和成果形式,申請注意事項,

課題申請和立項原則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緊緊圍繞事關人民法院科學發展的全局性、基礎性、根本性問題,理論與實際緊密結合,著力研究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為進一步健全科學合理、規範有序的審判權運行機制,推進完善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提供理論支持。

課題類型、研究內容及資助經費

1.課題分類: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度重大課題分為審判理論重大課題和司法調研重大課題兩種類型。
2.課題研究內容:申請重大課題,題目必須從公布的課題選題中選定。
3.課題資助經費標準:每個課題資助經費為6萬元。

申請條件

1.申請人應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具有較強的法學研究能力,對申請課題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並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任務。
2.申請人須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正處級以上職務。
3.申請人須組成三人以上的課題組,課題組成員應具有相應的研究能力;
4.每位課題申請人及課題組成員只能申請一個課題。
人民法院與教學科研機構合作的以及申請人所在單位有配套資金資助的,優先考慮。

研究期限和成果形式

重大課題須自立項之日起一年內完成。課題研究成果應以完整的研究報告形式分別報送最高人民法院理論辦或研究室,階段性成果如發表的論文等應以附屬檔案形式同時報送。

申請注意事項

1.承擔過或正在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教育部、法務部、中國法學會等中央部門批准的相同研究內容的課題的,不得申請。
2.申請人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並保證沒有智慧財產權爭議。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並查實後,取消申請資格,如獲準立項則撤銷立項。
3.研究報告完成後,應將紙質版報告一式五份和電子文本報送最高人民法院。在課題驗收合格前,未經最高人民法院同意不得公開發表研究成果,不得接受媒體採訪。最高人民法院享有研究成果轉化的權利。司法調研重大課題的組織實施還須遵守“最高人民法院重點調研課題招標管理規則(試行)”中有關課題管理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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