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龍巖行政服務中心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本年報全文包括概述、政務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諮詢情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諮詢情況),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就政務信息公開提出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的說明。本報告所列數據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一 、概 述
根據龍巖市政務公開規定的要求,2002年起我“中心”開始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2008年以來,特別是2008年5月1日《條例》正式實施以後,進一步加大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力度,按照《條例》的規定中心成立了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政務信息公開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工作;開展了系列學習和培訓活動,制定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社會評議、內部考核和定期會議制度、定期報告制度、責任追究等政務信息公開的各項工作制度機制,做到 “領導有力、落實有人、信息有據、公開有規”。同時,按照《條例》的規定和統一規範的格式,修編了行政服務中心政務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對中心各部門和視窗單位掌握、獲取和製作的政務信息認真進行了清理、分類,並按照“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將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以外的,與經濟建設、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務信息,通過入口網站、大型電子顯示屏、觸控螢幕查詢、公開欄、公開牆、簡訊平台和印製《龍巖市行政服務指南》、示範文本、工作簡報、《行政審批制度彙編》等形式,在《條例》規定的時限內,主動向社會進行了公開,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公開申請,全部按規定進行了處理,保證了《條例》在我中心順利實施。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方式
1、網上公開。把所有審批項目的審批條件、辦事流程、法律依據、許可期限、收費標準、表格下載以及辦事指南等內容全部在政府網站和中心網站上公布。在中心網站設立主任信箱,並公布主任熱線電話,接受公眾建言獻策和情況反映;通過網站公開審批動態信息(含審批進展情況、審批結果),公開創新舉措,提供審批事項查詢和網上審批辦理等。
2、電子信息技術及套用平台公開。通過電子觸控螢幕公開市、區70個部門、595項審批事項信息;通過在中心安裝LED大螢幕和電子觸模屏對政務信息、審批事項辦理進度、審批事項辦理結果等一系列政務信息進行動態實時發布。通過LED顯示屏公開工作人員崗位基本信息;通過電子評價器公開徵求民眾意見建議。
3、傳統文本公開。通過印製《龍巖市行政服務指南》公開所有審批事項信息;通過製作《行政審批制度彙編》供辦事人查閱;通過製作辦理事項示範文本和印製《服務規程標準》,把服務內容、審批依據、辦事程式、申報材料、辦理時限、收費標準、聯繫方式等內容進行公開;通過製作胸卡、工作牌公開工作人員的相關信息。
4、公示牆公開。在中心大廳各樓層設立公示牆,對進“中心”的視窗部門及人員、行政審批項目、投資代辦服務指南等內容進行公開;並對並聯審批流程、兩證齊辦的辦事流程圖進行公開審批程式。
5、檔案查閱室公開。及時向市檔案查閱中心報送“中心”新發的規範性檔案,每月報送一次。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主要側重於以下五個方面:一是突出中心的重大決策、向社會承諾為民眾辦實事的事項及完成情況、工作目標及完成情況的公開;二是公布中心機關內部機構設定及其相關工作職能;三是對行政相對人常用的審批表格、服務規程標準在入口網站進行了全面上傳,無償提供下載服務;四是集中發布了中心機關和各視窗部門執行的執法規範性檔案;五是及時、集中地公開了審批動態信息和創新舉措。由於上述幾大類行政服務信息的主動公開,為公眾獲取相關信息提供了及時、有效、便捷的服務。截至2010年底,行政服務中心在中心網站共主動公開行政審批信息7800多條,表格下載1100多項,辦事指南信息近600項;印刷《服務規程標準》10萬多份,接受過簡訊和電話查詢1萬5千多人次。
(三)政府信息公開評議、監督。
在通過發放評議表、電話回訪評議等方式監督政府信息公開的基礎上,社會公眾還可以通過網路審批系統的相關信箱、網上評議和電子評價器等渠道,實現點題公開、預約公開、監督公開,對各部門的公開情況和服務過程進行評議、監督,使行政服務公開工作通過網路審批系統實現了政府及部門與社會公眾的良性互動。截至2010年底,行政服務中心電子評價行政服務10萬多人次;通過電子評價、網上評議、發放評議表、電話回訪等形式,統計出企業民眾對“中心”視窗滿意率達99.91%。
三、政務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無依申請公開
四、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2010年度未發生針對中心機關和視窗部門有關政務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複議案件,未收到各類針對本部門政務信息公開事務有關的申訴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策、規章制度變化信息更新發布還不夠及時。
(二)主要改進措施
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落實市政府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有關要求,從以下四個方面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進一步健全中心信息公開工作檢查考核制度,建立起各負其責、運轉協調的審批事務公開長效工作機制。
2、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即時反應機制,規定各部門及工作人員公開政務信息的回響時間,即時公開變化的政策、規章制度,調整審批標準,嚴格按審批程式操作,切實解決民眾關心和反映的問題。
3、規範審批公開程式,組織專門人員對“中心”和各部門單位主動公開的審批信息進行認真審查,並結合其職責進一步規範和細化,進一步拓展信息公開的深度和廣度,不斷提高行政審批服務工作的透明度。
4、進一步最佳化公開機制,實現辦件管理、審批公開和審批監督的有機結合,實現審批公開更加“全面、高效、規範、標準”,進一步最佳化我市發展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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