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 1條 總則
本條例用以闡明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比賽中的組織、程式和指導方針等問題。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是在國際智力運動聯盟的支持下舉辦,國際圍棋聯盟也為智運會圍棋比賽提供支持。根據需要,賽會組織委員會還可以在比賽前就需要補充說明的事項另作規定。
第二章
第 2條 比賽組織委員會
圍棋組織委員會是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項目的組織者。該委員會由世界智力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和國際圍棋聯盟聯合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聘請裁判長、副裁判長和相應數量的裁判員;聘請仲裁人員,成立仲裁委員會;聘請其他各種人員,成立相關機構;制訂必要的規定、規範,確定比賽的的方法和賽程;確定並準備比賽的場地、器材和其他比賽需要的條件。
第 3條 競賽官員與職責
1,賽事主任
賽事主任即圍棋比賽組織委員會主任,由國際圍棋聯盟選派,賽事主任對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比賽有著重要責任,可對圍棋競賽的過程和指導原則等各種決定行使主要權利;對其領導下的辦公室主任、競賽運行官、技術運行官和仲裁委員會主任有任免
權。
2,辦公室主任
辦公室是賽會常設秘書處,辦公室主任由賽事主任指定,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制定賽事籌備的整體工作進度;
(2)負責日常檔案運轉、行政、人事管理;
(3)負責對外聯絡;
(4)配合相關部門制定比賽的技術手冊、秩序冊、成績冊及其他競賽資料;
(5)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參賽運動員註冊、檔案管理等統計工作;
(6)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賽會工作所需人員的招募和培訓。
3,競賽運行官
競賽運行官由賽事主任指定,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制定競賽運行的整體工作進度;
(2)選派賽會所需要的裁判員,並提名裁判長、副裁判長的人選報賽會批准通過;
(3)配合招募並培訓競賽需要的志願者;
(4)為裁判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
(5)監督裁判長做好比賽成績的審查和公布。
4,技術運行官
技術運行官由賽事主任指定,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制定技術運行的整體工作進度;
(2)負責制定場地、器材、轉播及其電子設備等技術需求和物資計畫;
(3)負責選派和培訓比賽所需要的技術人員;
(4)負責制定比賽所需要的《技術手冊》並實施。
5,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由參賽組織推薦的高級專家組成。由賽事主任選定仲裁委員會主席。仲裁委員會接受各參賽單位或參賽棋手提出的申訴,調查事實,根據申訴向賽事主任提出處罰意見。仲裁委員會可以對發生錯誤的裁判人員或其他工作人員提出處理或處罰意見,但仲裁結果不改變比賽現場已經生效的裁判。
第 4條 裁判
根據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比賽規則和規程,由裁判長領導組織裁判員組織實施本次比賽的裁判工作。
裁判長的職責:
(1)草擬本次比賽的競賽補充規定,提供賽會討論通過執行;
(2)組織裁判員學習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競賽規程和相應競賽規定,並進行比賽前的實習工作;
(3)對裁判員明確分工,組織裁判員監督比賽進行;
(4)主持比賽的首輪抽籤,監督比賽的編排及成績公布;
(5)檢查比賽場地、設備及用具;
(6)及時處理裁判員報告的問題,及比賽中出現的與裁判相關的各種事務;
(7)對違規或違紀行為做出判罰;
(8)比賽結束後,向大會宣布比賽優勝名次;
(9)對嚴重失職的裁判員有撤消裁判員資格的權利。
(10)裁判長可以根據需要,授權副裁判長代行其職責。
裁判員的職責
(1)裁判員應熟悉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競賽規則和規程;
(2)賽前檢查比賽器材,賽後及時公布成績;
(3)認真執行賽會各項規定,維護賽場紀律,對賽場中出現的各種事故應及時的作出調查、判斷和處理,重大問題報告裁判長處理;
(4)認真及時完成裁判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5)裁判員的行為不應妨礙棋手比賽,不得在賽場議論比賽的棋局。
第三章
第 5條 比賽事務
1,官方語言
賽會官方語言為漢語和英語。
2,器材
所有比賽器材必須經裁判長確認。比賽將使用應昌期圍棋教育基金會提供的棋具。如果選手由於自身公認的殘疾而需要更換比賽器材,最晚在比賽前7天告知賽事主任。
3,抽籤
比賽抽籤應該在公眾的監督下由裁判長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規程執行。具體的抽籤原則附後。(附屬檔案2)
4,賽程
比賽前應該公布完整的比賽的賽程和日程。在比賽期間若遇特殊或緊急情況,裁判長可以調整賽程。
第 6條 先後手的確定
通過電腦抽籤編排或猜先等方式確定對局先後手。在實行積分循環賽階段由電腦編排抽籤確定先後手;淘汰賽階段由猜先確定先後手。(附屬檔案2)
團體賽的先後手第1台猜先確定,第3、5台的先後手和第1台一致;第2、4台的先後手和第1台相反。
猜先:由年長一方握若干白子,另一方猜其數之奇偶:出示一顆黑子表示奇數,出示兩顆黑子表示偶數,猜對可優先選擇黑白,猜錯由對方選擇黑白。由年輕一方猜子。
已由賽會確定先後手的比賽,如開賽後拿錯黑白棋,未滿10手時發現,應改正重新開局。10手之後不再改變。
第 7條 計時
除雙人賽外,其他比賽的基本時間為60分鐘。在基本時間用完之後,比賽進入延時階段。本次比賽的延時階段是指三次30秒鐘的讀秒。
也就是說,如果在延時階段,棋手在30秒之內下出一步棋,那么他沒有損失任何時間。每位棋手有兩次超過30秒的機會,但如果在第三次30秒時也逾時他就會因此輸掉比賽。
在基本用時和延時階段都要使用電子棋鐘。電子棋鐘使用中文和英文兩種語言。棋手要自行熟悉棋鐘的功能。棋鐘將放在執白棋手的右手邊。在下完一步棋之後才可以按鐘。同時按鐘和下棋是被明確禁止的。
在延時階段,在提取2個以上的死子時,棋手暫停棋鐘。比賽開始時棋手遲到不得超過20分鐘,超過20分鐘判棄權,棄權作負。未超過這一時限的,時間加倍扣除。雙方遲到按照上述規定分別處理直至雙方均被判棄權。
棋手在基本用時期間離席,棋鐘不停。進入延時階段,如果棋手要求去衛生間,可以停鐘一次,不超過5分鐘。
第 8條 對局
1,對局的開始
棋手進入賽場後應坐在名簽擺放的位置,不得隨意調換名簽。在第一輪開始前,由裁判長告知參賽棋手時限、逾時方式和棋鐘的使用方法和功能。裁判長宣布比賽開始後,對局方可開始,此時執白方應首先按棋鐘上的按鈕以啟動黑方棋鐘。如果執白方缺席,則由裁判員按鐘。
2,行棋
如果著子後,手已離棋子或雖然沒有離開但棋子在棋盤上停留超過1秒,視該棋子為下出,著子已經完成,棋子就不能再移動,但如棋子沒有放好可以進行微小的調整。虛手的表示方法是,在棋鐘對手一側放下一子,並且按鐘。
第 9條 終局
一、終局
一方認為棋盤上已沒有可爭之點,他可表示虛手。對方可通過虛手表示同意,則對局終止;或者對方可以反對而繼續下棋,則對局繼續至雙方都表示虛手為止。對局結束後在裁判員監督下,雙方確認棋盤上361個交叉點的歸屬,例如確認最終要死的棋子,將其提出,然後終局。若對此意見一致,則對局終止。若任何一方有不同意見,則按原順序繼續對局,直至雙方棋手均表示虛手為止,視為終局。在此情況下,棋盤上的所有棋子均視為活子。
二.計點
一旦對局終止,在裁判員的監督下,採取填滿計點的方式計算得分;按《圍棋規則》(《
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規則》)第 7條規定填滿計點(附屬檔案1)。裁判員核實結果,根據《圍棋規則》第6條確認貼點情況和最終得分。雙方在比賽結果登記表上籤字確認。一經簽字立即生效。結果不可更改。若任何一方不同意比賽結果,可以向裁判員提出申訴請求,此時裁判員作為第一裁決者。若棋手與裁判員意見不一致,可以向裁判長或副裁判長提出申訴請求,此時裁決為終裁。若仍意見不一致,可以提交至仲裁委員會進行複議,但不能改變現場裁判的已經判罰的結果,見第14條。
三、認輸
棋手可以在對局期間任何時候認輸,表述方式有以下3種情況:
(1)用對方能理解的語言口頭認輸。
(2)停止棋鐘並叫裁判確認。
(3)同時在棋盤擺上兩顆棋子。
第10條 參賽棋手的行為規範
圍棋是富含傳統、禮儀和互相尊重的一項棋類運動。在對局期間,棋手的行為應遵循以下指導方針:
1,遵守紀律,維護秩序,言行文明,衣著整潔,聽從裁判,尊重對手,參加賽會規定的開、閉幕式和其他活動是所有參賽者的義務。
2,遵守體育道德,報名參賽者必須符合賽會規定的參賽條件;嚴禁下假棋,搞君子協定等作弊行為;棋手報名參賽後,無正當理由,不得棄權和中途退出比賽。
3,為保證賽場的環境安靜良好。賽場內禁止吸菸,進入賽場的所有人員停止使用手機等通信工具。
4,棋手進入賽場必須關閉手機等通信工具,並禁止查閱資料;
5,比賽中,禁止棋手與裁判員和工作人員以外的人交談。實屬必要的談話,應經裁判長許可並在裁判員監督下進行;
6,比賽時,棋手不準有任何妨礙對方思考和行棋的行為;
7,一方在對方離席期間著子,對方回席時有義務指明落子點。
8,比賽終局後,棋手應整理好棋具並按規定退場。
第四章
第11條 事故的處置
對局中出現的一般問題,只要雙方能達成一致,可以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自行解決,繼續對局。對局中出嚴重事件,而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或一方發現對手可能有違規行文,棋手應立即向裁判員提出。棋手應舉手向裁判員示意。裁判員調查事故情況,採取合適的補償措施或懲罰;在較嚴重的情況下,裁判員應將此事項提交裁判長裁決。出現事故應立即報告。若棋手在對手疑似犯規之後已著手下一手棋,則視為未發生事故,對局繼續。對局中發生的意外由現場裁判員調查事實,報告裁判長後處置。如意外發生時現場無裁判員,應保持現狀,立即叫來裁判員。如實報告事情經過是對局者和其他在場工作人員的責任。任何人不得干預裁判長的處置。
下文羅列一些可能發生的事故以及一般的處理方法:
1,若發生棋鐘故障或失靈,應啟用新棋鐘。裁判員可調整棋手的時間予以補償。
2,對局者著子後未按計時器,或操作不當計時器仍繼續計時,發現後可立即再按,對局繼續,計時結果不予改動。如一直到計時器報告讀秒逾時才發現,且導致棋手輸掉比賽,此結果有效。
3,如因某一方的原因造成棋局散亂,應在裁判員的監督下按當時的情況還原棋局,如對局部有異議,由裁判長按實事求是以及對方意見優先的原則處理。如散亂對局無法恢復,造成散亂的一方應被判自動認輸。
4,如因非雙方的原因造成棋局散亂,應在裁判員的監督下恢復棋局。如散亂對局完全無法恢復,應安排重賽。
5,如對局的一方認為棋盤上一顆或多顆棋子有移動,裁判長可判:
A,移回原處;B,移動子有效;C,和棋或者加賽。
6,如一方的一顆或多顆棋子不慎掉落於棋盤,可以不作為著手,允許掉落方重新擺正位置,如不能確認是否屬於不慎掉落,由裁判長裁決。
第12條 處罰
1、棋手有下列對局違規行為,判該行為無效,應由對方著手,並判警告一次:
(1)不找劫材立即提回;
(2)著子于禁著點;
2、棋手有下列對局違規行為,糾正其行為並判警告一次:
(1)一方並未表示棄權,另一方連下兩著;
(2)下子後,誤提對方有氣之子;
(3)下子後,未提對方無氣之子;
(4)著子完成後再將棋子移到別處,參見第8條B中完成一手棋的定義;
(5)對局者故意移動棋盤上棋子。
3、棋手有下列行為判警告一次:
(1)比賽中有嚴重妨礙對方思考的行為;
(2)在賽場內吸菸;
(3)比賽中與其他人交談或者查閱有關資料;
(4)比賽中手機等通信工具發出響聲;
(5)比賽中注視手機等通信工具屏面顯示內容;
(6)在使用計時器的比賽中,著子之前或與著子同時按計時器的;
(7)使用計時器不當,導致計時器發出錯誤警報(如第11條第2款)或其他警報的;
(8)雙人賽下錯次序的。
(9)其他認為有必要警告的行為。
棋手被判警告一次時,局終計算勝負時罰減2點。(雙人賽下錯次序的罰3點),並在棋盤一側放置棋子或記號。在一局中被警告兩次判該局負(對於雙人賽中下錯次序的,處罰以每次警告減3分為標準累積,但不會判負)。棋手不服從裁判的裁決或處罰,拒不按裁判要求繼續對局,經裁判長決定可中止其繼續對局權利,判該棋手負。
第13條 紀律處罰
有下列構成違反紀律行為的,應受到嚴厲處罰:
1、在比賽中下假棋、搞君子協定等作弊行為,一經查實可判負或判雙方負,即使是事後發現也可追溯。情節嚴重的,可以作出停賽處罰;
2、隱瞞參賽條件報名參賽,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參賽資格,並對其進行紀律處罰;
3、棋手報名參賽後,無正當理由不參賽,或不參加賽會規定的開、閉幕式的,可以對其進行紀律處罰。
紀律處罰包括通報點名批評;扣發獎牌、獎品;罰款等。
第14條 申訴和仲裁
棋手必須服從裁判員的裁決和判罰,在調查階段,棋手可以充分提出自己的意見,裁判員應該認真聽取。經由裁判長作出的裁決和判罰為現場最終決定。如仍有異議,棋手或隊伍官員可向賽會仲裁委員會提起再次申訴,但除程式性和紀律性事件外,現場裁判的結果不再
改變。
本條例在2008 年10 月第一屆世界智力運動會比賽中實行。本條例的解釋權屬
國際圍棋聯盟IGF。
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規則
“智運圍棋規則”是指在“
世界智力運動會”上使用的圍棋規則。2008年在
北京舉辦的首屆世界智力運動會上採用的是《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規則》,第二屆“世界智力運動會”將於2012年舉辦。
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規則主要用以闡明“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比賽中的組織、 程式和指導方針等問題。
目前,圍棋面臨的最大問題是
規則不
統一,沒有一個國際性的組織統一管理,所以在推廣過程中面臨著巨大的困難。現在的圍棋規則有兩大體系,一種是
數子法(即中國規則)、一種是數目法(即日本規則),還有一種應氏計點制規則,其實也是數子規則的一種。
中國圍棋規則是數子法,日本圍棋規則和韓國圍棋規則是數目法,台灣
應氏圍棋規則採用的是計點制度,另外還有美國圍棋規則(AGA)。一盤棋用各種規則計算出來的結果一般是相同的。儘管國際上開了多次圍棋規則研討會,不過各方均堅持自己國家的圍棋規則最好,都不可做任何退讓,除了在非原則性的問題上(比如:棋盤大小、用時、賽場規定)有一些統一外,在真正的問題上(圍棋勝負計算)沒有任何進展。圍棋的本質是:誰的占地面積大誰獲勝。不過“地”至今沒有一個能被世界接受的定義--中國規則是“子空皆地”,日韓規則是“唯目是地”,應氏規則也是“子空皆地”。(與中國規則區別為:中國規則計算勝負是單方,與盤面中數180.5進行比較;應氏規則為黑白雙方的點數相減,此處的“點”事實上就是中國規則說的“子”,就是稱呼不一樣,與中國規則相比區別在於黑棋收後的規定。)
所以,為了便於
比賽開展,以及統一圍棋規則,來自
國際圍棋聯盟(IGF)、
中國棋院、
日本棋院、
韓國棋院和
美國圍棋
協會的代表及圍棋規則專家,匯聚北京遠洋賓館召開了本屆智運會圍棋規則會。中國棋院院長
華以剛主持了本次規則會。在會上經過各方商議,一致通過了由中方提出的結合了數子法、數目法和計點制規則長處的新規則,讓數子、數目、計點的結果相一致。並命名為“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規則”。
長期以來制約
世界圍棋
組織推廣的一大障礙就是圍棋規則的不統一,中國規則、應氏規則和日韓規則均有自己的
空間但卻不能完全互通。造成圍棋無法以一個統一的規則成立一個國際性的組織。如果這次2008世界智力運動會圍棋規則經過實踐的檢驗被證明是一種完全合理可行的規則,那么完全可以在
智運會後繼續
推廣,直至
取代目前的三種並行的規則作為圍棋唯一的
世界性
規則,這樣可以推動圍棋的國際化,直至實現圍棋國際組織的最大夢想——進入
奧運會。
主要特點
規則的統一有利於國際圍棋事業的大局,“智運圍棋規則”是一部全新的圍棋規則,取長補短,服務於統一規則這個大局,吸取了各種規則的優點和特長,其要點如下: 子空皆地、實戰解決是中國圍棋規則的基石。它理所當然地貫穿於整部智運圍棋規則之中。
明確提出著手權利平衡的原則並將其體現到規則之中,是智運圍棋規則的重要
特點。迄今為止還沒有任何一部規則像智運圍棋規則這樣強調這一原則。這一原則的出發點很簡單:下圍棋就是一人一手,交替著子。如果比對方多下了一手棋,在計算勝負時就應把這手棋的價值平分,或者說歸還一半。在著手權利平衡原則之下,各種現行規則得以兼容,使用中國圍棋規則也可以貼6點半(即6目半),避免了貼5點半一下子跳到7點半的不足。著手權力平衡原則成為拉近各種規則距離的橋樑。
智運圍棋規則是中國圍棋界集體智慧的結晶。中國圍棋協會曾經兩次召集專題研究會,而行家們切磋、交流更是難以計數。智運圍棋規則已經國際圍棋聯盟(IGF)專題會議討論通過,正式作為IGF推薦使用的圍棋
規則,這是對中國圍棋協會的苦心和勞動成果的認可。
在規則統一的漫漫長路上,我們懷著堅定的信念,向著既定的目標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希望智運圍棋規則的出台能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引發同行們的興趣和熱情,營造研究規則統一的良好氛圍。
圍棋規則
第一條 棋具
1、棋盤
棋盤由縱橫各19條垂直交叉的平行線構成。橫豎線交點稱作“點”,棋盤上共有361個點。為便於識別位置,在棋盤上標有9個小圓點,稱作“星”,見圖1。
圖
2、棋子
棋子分黑白兩色,扁圓形,直徑略小於棋盤上線距。
棋子數量應能滿足終局,正式比賽以黑白各180子為宜。
第二條 行棋規則
1、兩人對局,雙方各執一色棋子;
2、空枰開局;
3、黑先白後,交替著一子於盤上空點;
4、棋子著於棋盤上後不再移動;
5、輪流著子是雙方的權利,但允許任何一方放棄著子權,稱為虛手。
第三條 棋子的氣死子
1、與盤上棋子直線緊鄰的空點稱為這個棋子的“氣”。
2、直線緊鄰相連的同色棋子為一個整體,其周邊的氣為整塊棋的氣。
3、無氣之子為死子,應從棋盤上提出。
4、著子後雙方棋子同時無氣,提取對方無氣之子,保留著子方之子。
5、禁著:禁止著子後己方棋子無氣又不能提取對方棋子。
第四條 禁止全局同形還原
禁止著子後,全局還原到對方某一步棋以前的狀態。
其最常見的形態為打劫。
如圖2棋形,一方提子後,另一方不可以立即回提,否則將導致棋局還原到對方提子前狀態。雙方輪流在盤上其他地方變著一手的方式,反覆爭取提回,稱為打劫,變著稱為找劫材。 圖2
循環劫
三個以上的劫關聯在一起循環,為循環劫,類似的還有如長生等其他形式的循環棋。其性質同打劫,如要爭取提回,理論上也應在循環以外變著一手(找劫材)。
第五條 終局
雙方連續棄著表示雙方均認為已無可爭之棋,雙方一人一手的對局結束,棋局中止。然後,
1、對盤上尚未完成的提取死子等必然過程,雙方達成共識,簡化這一過程,按共識終局。
2、任何一方均可提出恢復對局實證,按原順序繼續輪流著子,再至雙方連續棄著,棋局結束,終局,則此時盤上所有子均為活子。
3、恢復對局的理由和目的必須是實證死活、確認局部歸屬。如果一方或雙方又發現了有價值之處,不允許恢復對局,有價值之處的歸屬按雙方各半計算。
第六條 勝負
圍棋之目的為雙方用棋子爭奪棋盤上的361個交叉點。終局後,一方棋子所占之點及所圍之空點為該方所得之點,黑白子之間的空點雙方各得其半。得點多的一方為勝。
對局結束時首先提出棄著的對方為收後方。如黑方收後,則黑方收後之1點的價值應視為黑先白後平分,簡稱黑收後減1點。
為平衡先行之利,使對局公平,通常要求先行方作出補償,稱為貼先。貼先數由比賽組織者確定。本比賽採用貼6點半。
任何一方均可隨時自行認輸,則棋局就此立即結束。
第七條 計數
在本規則下,使用數子法、數空法和填滿計點法結果是一致的,均可採用。本次比賽採用填滿計點法。
局終後雙方各自把棋子填入自己的空中,填滿為止,然後數子。本方法必須保證棋盒內棋子數為準確的180顆,如此則根據填滿之盈缺立即能得出勝負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