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事件
德川家康於1614年1月發達公告下令驅逐在
日本的
傳教士,並迫害
日本信仰基督教者。
納皮爾的傑作《奇妙的對數定律說明書》1614年6月在
愛丁堡出版。 但直到後來H.布里格斯將它改為常用對數,才得到廣泛使用。
7月21日,方廣寺鐘銘事件。
1614年10月,“大坂冬之戰”。
海道禁約
1614年(明萬曆四十二年), 廣東海道副使俞安性為了加強對澳門葡萄牙人的管束,制定了《海道禁約》。《禁約》經兩廣總督張鳴崗、
巡按御史周應期等人修訂、補充後,刻成石碑,立於澳門議事亭中,令葡萄牙人永遠遵守。《海道禁約》共5款,其主要內容是:一,禁畜養倭奴;二,禁買賣人口;三,禁兵船騙餉;四,禁接買私貨;五,禁擅自興作。這五款是具有法規性質的禁令,如若違反,均將治罪。《海道禁約》的頒布,是中國政府對澳門行使主權的象徵,也是管治制度化的標誌。
四川建昌諸番起事失敗
四川建昌(今四川西昌)有源山、拖郎、桐槽、熱水諸番。萬曆四十年(1612),諸番起事,朝廷命
劉綎為
總兵官,統兵進剿。
劉綎遂率參政王之機等人,分兵八路,劉綎居中節制,相繼攻下桐槽、沈渣、阿都、廈卜、越北諸寨,經大小五十六戰,斬其眾三千三百餘人,俘虜九百七十五人,獲牛馬羊計二千八百四十餘只,甲仗無數,諸番巢穴為之一空,諸番起事失敗。萬曆四十二年正月十二日,四川巡撫
吳用先向朝廷奏捷。
福州商民抗稅監
稅監
高寀在福建十多年間,始終橫行不法,任情威福,購置海船,交通
倭寇。甚至公然搶奪福州商民價值數十萬的貨物,下海進行走私活動。福州商民忍無可忍,於萬曆四十二年(1614)五月十一日奮起反抗,圍攻
高寀稅監衙門,聲討高寀的罪行。
高寀非但分文不付給商民貨物的成本,反而怙惡不悛,派兵殺傷商民百餘人,又施放火箭,燒毀民居無數,並策馬挾劍突入福建巡撫衙門,劫持地方官吏作為人質。事後,福建巡撫袁一驥、巡按徐鑒,以及大學士
葉向高、
方從哲、
兵科給事中吳亮嗣等相繼上疏請嚴懲
高寀,神宗皆置之不理。直到同年六月,神宗始下令將
高寀召回北京,但仍不撤稅監,以江西稅監潘相兼領福建稅務。
山西平遙、榆社地震
萬曆四十二年(1614)九月二十一日戌時,山西汾州平遙
地震,倒塌房屋數百間。亥時,遼州榆社地大震,河南街房塌百餘間。代州、長子、陽曲、太原、寧武所、
榆次、清源、
汾陽、繁峙等,各聲響如雷,搖動房屋。沁州、武鄉、平陽、澤州,城垛幾倒,人有死者。榆次南魯仙山高塔毀。
夏陽,平陽付、
臨汾、
保德州,
潞安府,潞城;
延安府青澗、
懷遠堡、府谷,
延綏鎮以及京師真定、
廣平府永年、肥鄉等二十餘府州縣皆受波及。震中烈度(Io)VII-VIII,震級(M)六點二五級。
福王朱常洵之國
萬曆四十一年(1613)十二月,定福王於四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之國。三月二十四日,福王出京時,有船一千一百七十艘,軍人一千一百人,數倍於前。福王婚費三十多萬兩,營建洛陽王府所費近三十萬兩,亦十倍於常制。福王莊田原定四萬頃,後因廷臣力爭,實給一萬九千頃,地跨河南、山東、湖廣三省,皆為肥沃之田,且每畝征銀三分。以丈量田畝為名,派出大批人馬在河南、山東、湖廣等地大友騷擾。又從福王的請求,將朝廷沒收的
張居正的田產以及從江蘇揚州至安徽蕪湖等地沿江雜稅和四川的鹽、茶銀,支給福王府使用。在北京崇文門外開設官店供福王府專用。將河南原食河東鹽改為用淮、揚之鹽,並在洛陽設店壟斷河南全省食鹽的專賣權,致使河東之鹽受阻不行,邊餉由此日絀。福王臨行時,神宗還將歷年稅使、
礦監所進獻的奇珍異寶盡給予福王,其押運官校一路上橫索殺人,沿途百姓叫苦不迭。
歸子顧疏請修浚吳淞江
萬曆四十二年(1614)四月初三日,工科給事中
歸子顧奏言:江南歲供財賦半於天下。江南財賦出於農田,農田以水為利,亦以水為害,全系吳淞江之通塞。吳淞江通,則太湖之水有納有吐,不為民害。吳淞 江塞,則太湖之水有納無吐,大雨暴至,四向潰出,淹沒居民,沖毀田地。今吳淞江久塞不通,國家財賦從何而出,欲使國計民生兩利,必須疏浚吳淞江,舍此別無良策。吳淞江,自隆慶中巡撫
海瑞修浚至今已四十餘年,因年久失修,不講求水利,致使萬曆三十七、八年大水時,三吳之民盡為魚鱉,田禾顆粒無收。宜速令工部考查歷年修治原委,集工籌銀,浚吳淞江,開江南無窮之利。此實為經國理財之急務。神宗得疏,留中不發。
出生
9月20日,
衛匡國出生,字濟泰,西名馬爾蒂尼,1614年9月20日生於義大利特蘭托城,1643年夏抵達澳門,1661年6月6日病逝於杭州。
衛匡國是中國明清交替之際來華的耶穌會會士。
逝世
1月18日,名將
最上義光在山形城去世,終年69歲。
錢夢得逝世,
錢夢得(?-1614),浙江
桐鄉縣人,萬曆十一年(1583)進士,授鄢陵
知縣,選為山西道御史,歷巡陝西、
北直隸、廣西等地,反至皆有能聲。升
大理寺丞、左、右少卿、南京
大理寺卿。進右
副都御史,巡撫河南,未赴任,即於萬曆四十二年正月初七日卒於家。
劉元霖逝世,
劉元霖(1556-1614),字元澤,號用齋,
北直隸任丘縣(今河北任丘)人。萬曆八年(1580)進士,歷任安陽縣令、吏部主事、郎中、太常少卿。其後巡撫浙東、西,加右
副都御史,升工部右侍郎。
福王建洛陽王府時,多有所要求,
劉元霖執奏,力言不可,遂止。進工部
尚書。時國家物力凋蔽,而屢興大工,貪污盛行。
劉元霖任事公明,節省經費,工部“衙門官蠹一清”。萬曆四十二年三月初九日卒於官,年五十九。贈
太子太保。
劉士忠逝世,
劉士忠(?-1616),陝西華州(今陝西渭南地區)人。萬曆二年(1574)進士,授直定府推官,升江西道御史,巡按山西、河南、順天等處,歷順天府丞,再召為
右僉都御史、總理河道。時河決徐州,
劉士忠開
三山河,使韓家壩以東得以通船,進為南京
大理寺卿。萬曆四十二年七月十九日卒於任,贈工部右侍郎。
張臣逝世,
張臣(1528-1614),字懷忠,號東山,陝西榆林衛人,行伍出身。
張臣矯捷精悍,能攻善戰,萬曆初官至
都督僉事。萬曆十一年(1583),因屢有戰功,神宗下詔升為副
總兵,不久進
都督同知、左府僉書事、陝西
總兵官,鎮守
固原。萬曆十八年,改鎮甘肅,上方略數事,請足邊境兵餉、明敵勢、信賞罰。後因病告老還鄉。
張臣先後守延綏、薊州、
固原、甘肅四鎮,名著邊陲,為一代良將。萬曆四十二年十二月十七日逝世,年八十七。
申時行逝世,
申時行(1535-1614)
吳縣(今江蘇蘇州)人。善真、行草書。有賜間堂帖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