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人物
出生
詹姆斯四世
詹姆斯四世色部勝長,出生於明應2年(1493年),卒於永祿12年陰曆1月10日(1568年2月7日)),是日本戰國時代
上杉氏的家臣。其子有色部顯長和色部長真。
他歷任
長尾為景、
長尾晴景、和長尾景虎(之後的上杉謙信)家臣,位至宿老。北越後國人眾(楊北眾)之一、平林城城主。深受謙信的信任,多次參與關東出陣與
北條氏康的交戰、並於第四次川中島之戰解救了
柿崎景家的危機,謙信因此授與他“血染的感狀”以表揚他的功勳。
弗朗索瓦·拉伯雷
弗朗索瓦·拉伯雷(François Rabelais,約1493年-1553年4月9日),法國文藝復興時代的偉大作家,人文主義的代表。拉伯雷出生於巴黎西南
安德爾-羅亞爾省西部城市希農附近的拉德旺涅,他的父親是希農的地方律師和萊爾內的司法總管。
大約在1510年底,他在和他家鄉相鄰的
曼恩-羅亞爾省首府
昂熱附近的方濟各會修道院成為一名見習修士,修道院位於曼恩河畔。
李光軾
李光軾((이광식), ,1493年9月29日-1563年12月1日)乃朝鮮王朝時期將軍之一, 字 伯欽。江原道 溟洲郡 江陵 出生。
阿內·德·蒙莫朗西
阿內·德·蒙莫朗西,第一代
蒙莫朗西公爵(法語:Anne de Montmorency,1er Duc de Montmorency;1493年3月15日~1567年11月12日)法國軍人和政治家,
弗朗索瓦一世、
亨利二世和
查理九世三朝身經百戰的重臣。1551年起,他的封號是
蒙莫朗西公爵。
帕拉塞爾斯
帕拉塞爾斯(Paracelsus,約公元1493年-1541年),中世紀歐洲醫生、鍊金術士。
帕拉塞爾斯是蘇黎世一個名叫馮·霍恩海姆醫生的兒子。他自稱為帕拉塞爾斯,是因為他自認為他比羅馬醫生塞爾斯更加偉大的意思。
逝世
腓特烈三世(1415年9月21日生於
因斯布魯克—1493年8月19日卒於
林茨)哈布斯堡王朝的德意志國王(1440年—1493年在位)和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452年加冕)。
他是最後一位在羅馬由教皇加冕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他也是德意志的施蒂里亞公爵(1424年起)和奧地利大公(以
腓特烈五世的名義,1453年起)。
費誾
費誾(1436-1493),字廷言,鎮江(今江蘇)人,成化五年(1469)會試第一,選為
翰林院庶吉士,授編修,同考禮部,與經筵,升國子司業,秩滿升春坊左諭德,仍管司業事,未幾升祭酒。
弘治元年(1488)充經筵講官,後改
少詹事兼侍讀。修《憲宗實錄》成,進詹事兼
侍讀學士,再擢禮部右侍郎。
弘治六年六月初三日卒,年五十八。有《自考詒笑補庵》等集傳世。
謝宇
謝宇(?-1493),字伯寬,湖廣耒陽縣(今湖南)人,景泰初入文華門與內侍同學為國子監生,授
中書舍人,歷禮部
員外郎,
太常寺少卿,再進寺卿兼
司經局正字,於內閣制敕房
書辦。孝宗登位以東宮侍從升工部右侍郎,掌通政使司事,
弘治六年(1493)閏五月十六日卒。工楷書、繪畫。
李應禎
李應禎(1431-1493)
長洲(今江蘇蘇州)人。景泰四年(一四五三)舉會
鄉試, 入太學,授中書舍人。
弘治中為太僕少卿。博學好古,篆、楷俱入格, 真行草隸,亦清潤端方,如其為人。雖潛心古法,而所自得為多,學為明朝第一。其尤妙能三指尖搦管,虛腕疾書,今人莫能及。人有求者多怒不應,以故傳世少。卒年六十三。
張鎣
張鎣(1423-1493),字廷器,直隸華亭縣(今上海松江)人,
正統十三年(1448)進士,景泰初授
監察御史,歷江西副使、
按察使、陝西右布政使。成化三年(1467)以右
副都御史巡撫寧夏。父喪服除,起撫河間(今河北諸府,改大同,歷刑部左、右侍郎,成化十八年擢
兵部尚書,明年加
太子少保。
弘治元年(1489)為南京兵部尚書,六年七月二十七日卒於任,年七十一,贈
太子太保,謚莊懿。
致仕
王恕(1416-1508),字宗貫,陝西三原人,
正統十三年(1448)進士,由
庶吉士授大理左評事,進左寺副,遷揚州知府。
天順四年(1460)以治行最超遷江西右布政使,成化初轉河南左布政使。
成化元年(1465),
荊襄流民起義,擢為右副都御史撫治,以功進左副都御史,尋遷南京刑部右侍郎,成化七總理河道,後改南京戶部左侍郎。成化十二年,以左副都御史巡撫雲南,數次上奏雲南鎮守
宦官錢能諸不法事,因憲宗偏袒錢能,
王恕即被召回,遷南京
兵部尚書。後因數上直言加之
錢能誣陷,命兼右副都御史巡撫南畿(今江蘇南部),減免田租,周行賑貸。成化二十年復為南京兵部尚書,以直言稱於一時。力阻建寺之風與傳奉惡習,遂為憲宗所惡,於成化二十二年被迫致仕。成化初召為
吏部尚書,尋加
太子太保,
弘治六年(1493)閏五月二十二日致仕,正德三年(1508)四月卒,年九十三,贈特進
左柱國太師,謚端毅。
王恕身歷數朝,居官四十餘年,剛正清嚴,始終一致,所薦賢才如
耿裕、
彭韶、
何喬新、
劉大夏等皆為一時名臣。有《玩易意風》、《石渠意見、拾遺、補缺》、《王端毅公奏議》行世。
黃紱(1423-1493),字用章,其先祖封丘(今河南)人,曾祖徙平越,遂以其地為籍。
正統十三年(1448)進士,除行人,歷南京刑部郎中,清正剛廉,人稱之為“硬黃”。成化九年(1473)遷四川左參議,久之進左參政,歷任四川、湖廣左、右布政使。成化二十二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劾無能,申軍令,增置墩台,邊政一新。
弘治三年(1490)拜南京
戶部尚書,改南京左都御史。六年閏五月二十三日致仕,八月二十二日卒,年七十一。居官廉潔,所至有建樹。
劉瑀(?-1503),字汝器,直隸蠡縣(今河北)人。成化二年(1466)進士,授監察御史,擢知蘇州府,升山西右參政,以事降知四川
保寧府。未幾仍還職,歷升山西布政使、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南京糧儲。弘治六年(1493)六月初六日致仕,十六年二月卒。
彭韶(1430-1495),字
鳳儀,福建莆田人,
天順元年(1457)進士,授
刑部主事,進
員外郎,成化二年(1466)因請罷御史張岐、復
王竑、
李秉、葉盛官事下獄,後輸贖,尋遷郎中。勘外戚占民田事,請歸民,再下獄,言官論救得釋。遷四川副使,進
按察使,成化十四年遷廣東左布政使,因劾
梁芳等
宦官采物進貢擾民事被調貴州。成化二十年擢右
副都御史,巡撫
應天(今南京)。成化二十一年召為
大理寺卿,因上言劾貴戚、
宦官等奸佞而仍外巡順天、永平二府。
弘治初,召為
刑部右侍郎,尋命兼
僉都御史整理浙江鹽法,進左侍郎,弘治三年(1490)改吏部同官,與尚書王恕甄人才,仕路為清。
弘治四年代
何喬新為
刑部尚書,居部三年,秉節無私,與
王恕、何喬新稱“三大老”,而為貴戚、近習所忌。
弘治六年七月十八日致仕,八年卒,年六十六,謚惠安,贈
太子少保。有《彭惠安集》行世。
事件
1494年哥倫布曾在此登入。
1493年5月在羅馬教皇
亞歷山大六世仲裁下,
西班牙和
葡萄牙瓜分殖民地的分界線。規定在
亞速爾群島和佛德角群島以西100
里格的子午線為分界線,並把該線以西的一切土地都劃歸西班牙,以東的一切土地歸葡萄牙。
帕拉切爾蘇斯籍貫:瑞士 職業:醫學家 生卒:1493年10月14日~1541年9月24日職業生涯。由於父親行醫,兒時經常隨父出診。曾學習冶金及化學。
歷史記載
部院大計外官
弘治六年(1493)正月二十三日,部院大計,天下布、按二司及府州縣等官。降斥一千四百人,雜職一千一百三十五人。請如例罷黜並調用。孝宗以人才難得,告諭道:兩司郡守,年未六十,雖疾不妨視事,素行不謹在前任、見任不謹罷軟,非本部確訪,或只一處開列,並其餘到官未二年,非老疾貪酷嚴重者,俱予留用。同月二十七日,吏部奉命復奏留外五十人。九年正月,又降斥官一千一百三十四人,雜職官一千二百二十一人。
任
劉大夏為右
副都御史,治張秋河。廣西古田壯族起軍被
閔珪、
毛銳等所破。
土魯番再襲據哈密,俘陝巴。朝命遣
張海等經略哈密。韃靼小王子攻掠寧夏。是年,寧夏地震,連續三年,共二十次。
弘治六年(1493)二月十六日,巡按山東御史
李善請築遼東邊牆;遼東阻遼河為固,濱河八百餘里,夏旱水淺,不及馬腹;冬寒冰凍,如履平地,況地窪兩濘。開原有警,則錦州、
義州、廣寧之兵,徒望河而嘆。舊有陸路,自
廣寧抵開平三百餘里。如開舊路,展邊牆,起廣寧棋盤山,抵開原來頂山,移八百里之戌,聚首三百里,西路錦、義,中路廣寧,東路遼陽,北路開原,聲勢相接,可無東顧之憂。孝宗報可。
戶部請通融理財
弘治六年(1493)四月,內府承運庫告缺少供應金銀,戶部請借
太倉銀十萬兩套用,並移文天下摧取
弘治二年至五年折糧銀兩以充內庫,復奉旨集廷臣議,擬上三事,以為通融理財之法:一曰折錢鈔,謂天下戶口食鹽錢鈔今後每鈔一貫折征銀三厘,錢七文折銀一分,當解京者逕入內庫,當存留者留本處以為官軍俸糧,解京之數大約一年可得銀二十三萬餘兩。二曰清船料,淮安、揚州、杭州、九江、
河西務(今河北香河南)、
臨清(今山東)蘇州七鈔關應差戶部官前往,其錢鈔如前凝折銀解京。三曰起存積,天下諸庫藏所積金銀,除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已準糴谷備賑、貴州、兩廣給軍外,浙江、江西、福建、
湖廣、四川、雲南、
應天(今南京)、
南直隸、蘇松等十三府、廣德等四州、
北直隸、
真定(今河北保定)等七府所貯並空月皂隸只候及糧料等余銀於內各取三分之一以入內庫帑。孝宗依允。
弘治六年(1493)五月,
兵部尚書馬文升應詔上言九事。其一為清屯田以足兵食。他說:軍士月糧出於屯田,洪武時每軍有分屯田百畝者,有三五十畝者,屯軍既不支糧,又納餘糧六石,所以倉有餘積。以後軍士數少,征戌日增,屯軍俱出外應役,屯地多為勢家侵占,或被軍士盜賣,征糧之數不過十之三。另外,親王初封俱有三護衛,中間有改調二衛者,有三衛全調者,所遺屯田當時失於考查,俱被
五府及勢家占種,乞差官於至各布政司及南北直隸會本處三司屯田家逐一清查,其衛所已無屯軍者,讓百姓承種,照例納糧以給軍士,使軍士困苦得以少蘇。七月,戶部覆議其所言,請移文天下巡撫巡按會同屯田官查實,被占種或被盜賣者清出還官。孝宗允從。
光祿寺奏裁冗費
弘治六年(1493)閏五月二十二日,光祿寺卿胡恭等奏:乾清門貓十一、刺蝟五、而華門犬五十三、御馬監犬二百一十二、虎三、狐狸三、豹一、土豹七,又西華門鴿子,共歲計豕羊肉並皮骨三萬五千九百餘門、肝三百六十件、綠豆粟谷等四千四百八十餘石,俱乞減省。孝宗允準。出御馬監狗七十九隻、牲口房雞鵝鴨豕俱供光祿寺。
泉州大風
弘治六年(1493)七月初三日,泉州自卯至申時,風雨大作,揚沙走石,開元寺西塔葫蘆傾覆,折林木無數,城鋪粉堞頹十分之九,壞官私廬舍商舶民船不可勝計。
土官賞罰法的制定
弘治六年(1493)九月二十九日,帶管廣東嶺西道湖廣
按察使陶魯上奏說:凡征巢瑤民起事時多用土兵,而其官金推避,不肯效力,請立賞罰之法以勵之。兵部謂:凡起調土兵,其土官能親率兵參戰,斬首功多者,如知縣請升流官知州,知州升知府,知府升參政,俱仍舊管理。其應襲舍人有功者,先與冠帶候襲,即許官事。若土官不親督兵,只令族目代領,或兵不及數,或征剿未畢,先自潛回者,革去冠帶,俟有功方許復職,土舍不親督兵者,不予冠帶。孝宗從之。
嚴永浚疏諫織采絨
弘治六年(1493)十月十九日,西安知府嚴永浚疏諫織采絨:陝西雜造局織造采絨四十九匹,先坐征二十五匹,支銀二千一百七十一兩,織造十七人。又拘鹹陽、長安、涇陽、三原等四縣各匠三百餘人,兩年各匠費七百餘兩未完,又征後幣二十匹。若供當方,可一襲而止;若賞齎,則赫黃赤紫,非臣下所當。今以三百餘家窮年營辦,以供抒軸,苦不堪言。孝宗命織者以進,余番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