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近年來,該局在上級的正確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整頓和規範稅收征管秩序為目標,以查處和打擊涉稅違法犯罪為中心,以組織稅收專項檢查為重點,秉承“團結、求實、高效、廉潔”的建隊原則,建鐵軍、執鐵紀、辦鐵案,不斷提高稽查規範化、精細化管理,充分發揮“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職能作用,有效地打擊了偷逃稅違法行為,堵塞了征管漏洞,淨化了稅收環境,整頓和規範了稅收秩序, 2001年至2011年累計查補入庫各項地方收入5.15億元,為全市地方稅收收入的完成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機構設定
綜合科
一、 負責本局的工作計畫、總結及其他有關材料的起草工作,審核以局名義發出的各種綜合性檔案。
二、 籌備、承辦局務會議、辦公會議以及其他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對會議確定的事項、議程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和反饋。
三、 管理好印章。做好檔案的收發、運轉及全局檔案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
四、 負責本局安全保衛、保密及衛生保潔工作。
五、 管好本局經費、財產和車輛、通訊器材、辦公樓等的管理、維修及其他後勤保障工作。
六做好全局性文字材料的列印、裝訂、複印及傳遞。
負責稽查案卷的裝訂和規範管理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報導和動態信息的編寫報送工作。九、 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職工的工資、年度考核、轉正定級、職務任免等工作,落實好各項幹部政策。
十、 牽頭組織全局崗位責任制的制訂,考核考勤和
績效獎金的計算審查分配工作。
十一、 承辦黨支部黨務方面工作、協助工會開展有關活動、參與組織各種文體活動。
十二、 負責本科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的登記,轉辦、反饋和對外接待工作。受理對本局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和申訴,調查處理和上報違法違紀案件。
十三、 承辦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審理科
一、負責案件初審,並製作《審理報告》。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手續不全的案件,製作《補充稽查建議書》,通知稽查人員限期增補。
二、組織案件會審,作好會審記錄,根據會審審定結果,製作《會審紀要》,經與會人員會簽後製作《審理審批表》,按審批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
三、對納稅人提出的處理處罰異議,進行複審。對複審認為必須改變擬定的處理處罰決定的,提交會審審定。
四、製作《稅務處理決定書》、《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連同案卷移交計畫執行科執行和歸檔。
五、對稽查過程和審理中提出的政策問題,製作《政策請示表》報送相關部門解答。
六、負責編寫典型、重大案例上報省局,每年對全市案例進行一次彙編。
七、負責與稅政、法制、征管及省局稽查局等部門業務溝通和聯繫工作。
八、指導全市地稅稽查系統案件審理工作。
九、 負責本局稽查案件歸類整理工作。
十、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計畫執行科
一、 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和要求,部署開展專項檢查工作。
二、 負責編報稽查工作計畫,分解下達稽查工作任務。
三、 負責本局稅務稽查案件的處理(罰)決定書執行工作,監督查補稅款及時、足額入庫;負責匯總各類稽查收入成果分析報表。
四、 負責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擬辦、轉辦、催辦、督辦、反饋、統計等工作,負責舉報及其延伸稽查案件的立案工作。
五、 組織清理全市性和本局稽查安件查補的欠稅工作。
六、開展調查研究,不斷健全和完全稽查計畫、執行以及舉報管理機制。
七、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稽查一科
一、 根據領導要求和部署,結合工作實際,按照計畫執
行科轉來的民眾舉報案件,合理安排工作計畫。
二、 嚴格執行稽查工作規程,依法實施稽查,認真製作工作底稿、《稽查報告》、《稽查結論》等,確保稽查案件的合法性、正確性、完整性,保證稽查工作質量。
三、 嚴格執行稽查保密制度,對所受理的民眾舉報等各類稽查案件嚴格保密,維護舉報人、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四、 學習政治理論和稅收業務,努力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加強精神檔案建設和業務建設。
五、根據要求對所查處的案件進行深入剖析,及時提出稽查建議。
六、 積極主動協助計畫執行科人員完成文書送達及催繳工作。
七、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稽查二科
一、 根據領導要求和部署,結合工作實際,按照計畫執
行科轉來的民眾舉報案件,合理安排工作計畫。
二、 嚴格執行稽查工作規程,依法實施稽查,認真製作工作底稿、《稽查報告》、《稽查結論》等,確保稽查案件的合法性、正確性、完整性,保證稽查工作質量。
三、 嚴格執行稽查保密制度,對所受理的民眾舉報等各類稽查案件嚴格保密,維護舉報人、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四、 學習政治理論和稅收業務,努力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加強精神檔案建設和業務建設。
五、根據要求對所查處的案件進行深入剖析,及時提出稽查建議。
六、 積極主動協助計畫執行科人員完成文書送達及催繳工作。
七、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稽查三科
一、 根據領導要求和部署,結合工作實際,按照計畫執
行科轉來的民眾舉報案件,合理安排工作計畫。
二、 嚴格執行稽查工作規程,依法實施稽查,認真製作工作底稿、《稽查報告》、《稽查結論》等,確保稽查案件的合法性、正確性、完整性,保證稽查工作質量。
三、 嚴格執行稽查保密制度,對所受理的民眾舉報等各類稽查案件嚴格保密,維護舉報人、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四、 學習政治理論和稅收業務,努力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加強精神檔案建設和業務建設。
五、根據要求對所查處的案件進行深入剖析,及時提出稽查建議。
六、 積極主動協助計畫執行科人員完成文書送達及催繳工作。
七、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