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南平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成立於1995年,2001年按照市局征、管、查“三分離”分工,稽查局擔負著南平市區所在地範圍內的稅務稽查工作,並負責對各縣市地稅稽查業務的管理和指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平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
  • 成立於:1995年
  • 幹部職工:35人
  • 中共黨員:28人
機構簡介,機構設定,

機構簡介

全局在職幹部職工35人,其中女性10名,男性25名。中共黨員28人。大學本科24人,大學專科9人,中專及以下學歷2人。平均年齡41歲。機構內設綜合科、計畫執行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審理科以及違法案件舉報中心。成立以來,先後榮獲了南平市“青年文明號”、“服務發展最佳科室”,全省地稅系統稽查工作一等獎、全省地稅稽查規範化單位、2002-2004年全省地稅系統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

機構設定

綜合科
1、起草全局工作總結、計畫及綜合性材料,審核以本局名義發出的檔案。
2、負責全市稽查系統工作會議的籌備及組織工作,負責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記錄。
3、負責人事管理、工資管理和幹部培訓教育工作,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建設。
4、負責紀檢監察有關工作,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效能建設和行風建設。
5、負責稽查信息和稅收宣傳工作。
6、負責固定資產管理、服裝發放、計算機設備、車輛保管和維護,負責接待和後勤保障工作。
7、負責公文收發和檔案傳閱、保管、借閱,管好局印章、檔案和稽查案卷,做好保密工作。
8、負責收集整理各縣(市)稽查資料表報,及時編報各類稽查表報,組織進行全市稽查工作考評。
9、嚴格遵守財經制度,各類稽查專項經費的審批、使用和管理。
計畫執行科 (違法案件舉報中心)
1、負責編制稽查計畫。
2、負責人民來信、來訪舉報案件以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登記、轉辦、督辦工作。
3、負責實施《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執行,組織補罰稅款的入庫工作。
4、負責稅務違法案件公告,採取適當形式公告已經生效的稅務違法案件行政處理決定。
5、經批准負責對逾期不履行稅務決定的組織實施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
6、做好本局查補稅款的稅收會統工作,及時編制有關報表。
7、及時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審理科
1、規範案件審理,認真做好案件審理工作。
2、認真執行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堅持集體會審制度,保證全年不少於10%的稅務案件由審理委員會審理。
3、履行大案要案稽查報告制度。
4、負責稅務稽查典型案件的收集、整理上報。認真開展各縣(市)的複查工作。
5、做好稅務違法案件聽證和行政訴訟的各項準備工作。
6、編寫稽查建議,向管理部門反饋新的偷稅手段和日常征管工作薄弱環節。
7、負責全局本年度稽查查結案件資料歸檔移送工作。
8、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檢查一、二、三科
1、負責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專案檢查、分類稽查和稅收整治工作,完成上級組織各項檢查任務。
2、嚴格遵守稽查人員守則,認真履行稽查辦案程式,熟練掌握稽查工作規程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忠於職守,嚴格執法。
3、依法查處各種稅收違法行為,違法案件查深、查透,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有效,適用法律、法規準確,案件處理、處罰得當,逐步降低稽查案件複議撤銷率和行政訴訟敗訴率。
4、嚴格遵循各項法定辦案期限,認真履行《稅務稽查底稿制度》,稽查所需各種法律文書資料齊全規範;
5、嚴格遵守國家保密規定,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稽查案情,為檢查對象保守商業秘密。
6、為稅清廉、依法治稅,遵守稅務人員十五不準,稽查舉止文明規範,嚴格執行稽查監督卡制度和稽查回訪制度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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