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龍巖市地方稅務局直屬分局成立於,是龍巖市
地方稅務局的直屬機構,目前內設6個科室,負責800多戶市屬以上企業、行業及其他重點企業的地方稅費管征工作。分局現有幹部職工(含協稅員)38人,其中本科以上學歷29人,占全體幹部職工總數76%,具有中級以上職稱人數為12 人,占全體幹部職工總數 32%,中共黨員25人,占全體幹部職工總數66%。
近幾年,分局推行科學化、精細化分行業征管模式,稅收征管質量穩步提升,在規範稅務行政執法、最佳化稅收環境、推行稅收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績。各項收入保持了持續、快速、穩定的增長,各項收入從1995年0.8億增長到2010年20.5億元,占全市地稅各項收入的30.36%。
近幾年來,在上級領導的充分關心和指導下,分局把開展青年文明號活動和創文明行業、爭創“紅土先鋒崗”、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等活動緊密結合起來,強素質、抓服務、嚴管理、創業績,通過不斷打造“納稅人滿意工程”,樹立了良好的地稅形象,構建了和諧的征納關係。創建工作取得豐碩成果:辦稅服務廳在獲得“福建省五一獎狀”、“省級青年文明號”、“全國模範職工小家”、“全省地稅系統先進集體”、“龍巖市十佳誠信青年文明號明星視窗”光榮稱號等榮譽的基礎上,2006年被指定為“全省第五屆文明行業創建工作示範點”;2007年被評為“龍巖市三八紅旗集體”,2008年被評為“福建省三八紅旗集體”、第十一屆“省級青年文明號”、龍巖市直機關“紅土先鋒崗”、“龍巖市扶貧助殘先進單位”。先後有2位同志獲龍巖市勞動模範稱號。2009年獲得“紅土先鋒崗”、“福建省2009-2011年第十屆省級青年文明號”、“省第六屆文明行業創建工作示範點”、“龍巖市巾幗文明崗”及“龍巖市第十屆創建文明行業工作先進單位”等多項殊榮。
當前,分局幹部職工積極融入海西經濟建設中,為促進當地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建設生態型經濟樞紐,成為海峽西岸經濟區重要增長極、集聚極、輻射極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機構設定
綜合科
一、負責起草全局性工作計畫、匯報、總結等綜合性材料,負責政務性檔案的文字起草和審核;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及管理文書檔案。
二、負責全局性稅收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編寫會議紀要、編輯信息、簡報和大事記,負責本局各類報刊的征訂和分發工作。
三、負責接待來信來訪,處理人民來信,協助各職能部門做好工作;做好公務接待工作。
四、負責綜合協調全局政務工作;制定本局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
五、負責本局幹部職工勞動工資等的管理工作。
六、負責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和制定本局幹部職工管理制度。
七、負責基層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組織爭先創優活動和精神文明建設活動。負責對本局工作人員廉政教育,及國家法律、黨政紀律的教育。
八、負責後勤保障工作,本局車輛管理工作。
九、負責稅收宣傳工作。督促檢查本局政務公開工作的落實情況。
十、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局各項廉政制度;協助本局黨組做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分工落實,傳達貫徹上級黨風廉政建設的建議和意見,建立本局幹部廉政檔案。
十一、負責本局行風建設和行政效能建設工作,組織全局崗位績效考評等活動。
計財科
一、負責編制、分配本局各項稅收收入計畫,分析、檢查、督促收入計畫執行情況,開展經濟稅源的調查研究和分析預測掌握稅源變化情況。
二、實施稅收會計工作制度,加強稅收核算,及時做好稅收會計帳證,準確編制和按時報送各類稅收報表。
三、協調財、稅、庫、行關係,及時做好與國庫對帳工作,負責辦理稅費退庫工作。
四、做好本局經費預決算和財務經費管理工作以及本局的財產、固定資產、基建項目的核算管理;做好制服裝備的領發及帳冊登記管理工作。
五、組織實施本局的內部審計。
稅政科
一、貫徹稅收和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及時做好法規、政策的諮詢和宣傳工作。
二、做好減免稅審核報批工作和各類報表的編制、上報工作。
三、組織企業所得稅彙算,做好彙算報表的上報工作。
四、完成各項稅收年度普查,並及時做好報表的上報工作。
五、做好企業所得稅徵收方式的審核報批工作及企業所得稅所得率的認定工作。
六、及時做好企業所得稅稅基管理的審核報批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社會保險費收入統計分析。
七、開展調查研究,提供決策依據,培植地方稅源。
八、組織本局稅收及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培訓,提高幹部業務素質。
九、負責政府授權(委託)的政府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和政策服務。
十、貫徹實施《
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貫徹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及時做好法規、政策的諮詢和宣傳工作。
十一、組織和監督納稅戶籍管理、定額管理、停業管理、欠稅管理、發票管理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稅收管理員工作制度,負責稅收管理績效評估考核;組織實施對稅收法規、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實施稅收執法考核。
十三、負責稅收數據信息的管理,指導基層推廣運用稅收業務管理系統。
十四、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稅收管理調研,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
徵收科
一、受理稅務登記,審核稅務登記材料,發放稅務登記證。
二、接受納稅申報,準確開具稅票、發票。
三、加強發票管理,做好發票的發售、驗舊、領購工作,報告發票使用、結存情況。
四、發售和發放納稅報表,收集各類申報資料。
五、建立稅收票證的領用、發放、使用、保管制度。
六、嚴格執行滯納金制度和稅務違章處罰制度。
七、負責納稅人制度信息和申報資料錄入。做好納稅資料的管理。
八、受理涉稅事項,按規定做好業務交接,傳遞。
九、維持整潔辦稅環境,提供優質服務。
管理科
一、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各項稅收政策;開展納稅服務。
二、督促納稅人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加強賬簿憑證管理,及時報送相關表報。
三、組織本單位的稅源管理工作。調查、管理納稅人稅務登記、註銷情況、納稅戶發票使用情況和戶籍動態及生產經營、停業等情況;調查核實納稅人納稅申報(包括減免緩抵退稅申請)事項和其他稅務核定、認定事項;做好納稅人戶籍管理、定額管理、稅基管理、發票管理等稅源管理工作。
四、組織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活動。負責對納稅人進行稅款催報催繳工作;掌握納稅人的欠稅情況和欠稅納稅人的資產處理等情況;對納稅人使用發票情況進行日常管理和檢查。
五、開展納稅評估。針對評估分析發現的問題,組織實施稅務約談及進行實地核查;對納稅人違反稅收管理規定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六、開展稅源分析,實施稅源監控。及時發現稅收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採取管理措施,防範稅收風險。
七、加強對納稅人生產經營、財務核算等相關信息管理,組織對納稅人信息資料及時進行整理、更新和存儲,實行稅收信息共享。
八、完成地方稅收收入任務,實施稅收收入監控和管理。
九、組織、協調、督促、檢查本單位稅收管理員的工作;負責稅收管理員工作績效和稅收執法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