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國土資源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為更好地推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龍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龍政辦[2012]370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特向社會公布龍巖市國土資源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時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龍巖市國土資源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單位:龍巖市國土資源局
一、概述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構
為確保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成立了市國土資源局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一把手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業務科室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市局信息中心,具體負責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做到有組織、有機構、日常工作有兼職人員負責,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實到位。
(二)《指南》和《目錄》的編制情況
今年我局《龍巖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龍巖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無變動。
(三)落實和制定相關配套措施情況
一是在市國土資源局網站的醒目位置設定公告欄,及時公告信息;二是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堅持“誰提供,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按照職能職責的要求把好關,確保公開信息的準確性、權威性、完整性和時效性;三是安排一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專職工作人員,主要負責政府信息的上網發布。
(四)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範情況
結合本局實際,制定《龍巖市國土資源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暫行辦法》,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思想、公開原則、組織機構、工作職責、工作目標、工作要求等。嚴格執行信息依申請公開辦法、公開審核辦法、公開保密管理暫行規定、信息公開規定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範化程度得到提高。並積極接受主管部門和人民民眾的監督。
(五)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工作
為進一步擴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影響,普及政府信息公開知識,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業務水平,我局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多種形式的政府信息公開宣傳培訓,加強對工作人員的業務指導。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情況
我局到2012年12月31日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98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規範性檔案類的信息59條,占總數的60.2%;業務動態類的信息35條,占總數的35.7%;其他應主動公開的信息4條,占總數的4.1%。我局2012年度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1條,沒有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一)將政府網站作為主渠道。內容主要側重於:一是重大事件、突發事件、災害事故的預報、發生和處置情況;二是國土資源機關內部機構設定及其相關工作職能情況;三是國土資源行政審批及辦事指南、便民服務措施等;四是相關法律法規、執法規範性檔案。
(二)將市檔案館、圖書館作為集中查閱的重要渠道。認真做好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送交工作,拓寬送交範圍,將非公文類信息按規範編制目錄,定期通過網上和紙質兩種方式送交到檔案館、圖書館。
(四)市局政府網站信息公開情況:總476條,其中:通知文告135條,新聞315條,熱點11條,政策法規9條,經驗交流3條,便民問答3條。
(五)公開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形式:
1、通過“中國龍巖”政府網站、“龍巖市國土資源”入口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和中國土地網公開;
2、市、區政府及我局政務公開欄。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由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時間較短,處於摸索過程中,且無固定的專職人員,難免有時因中心工作衝突產生矛盾導致公開工作滯後。
下一步將繼續加強對信息公開工作的宣傳指導,逐步完善信息公開內容,及時準確公開信息,做到該主動公開的一定公開,不該公開的嚴格把好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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