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齊齊哈爾市物價監督管理局
- 屬性:政府機構
- 地區:齊齊哈爾市
- 位置: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
主要職責
內設機構
價格調控科:研究擬定本市綜合性價格政策,編制價格改革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指導全市價格調節基金的有關政策的制定;負責價格政策及價格工作的新聞發布工作;組織全市價格業務統計、匯總、傳遞價格信息;組織價格政策的綜合性宣傳報導,起草綜合性和全局大型會議材料。負責全系統目標管理考評工作。負責全市價格監督管理法制建設;起草修訂有關價格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價格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界定有關價格違法行為;依法辦理價格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案件;負責全市價格行政執法監督、法制宣傳教育、法制培訓工作;負責商品和收費價格制定程式合法性的審查、價格違法案件的審理、處罰監督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價格執法案卷的評查和監督執法文書的規範工作。負責價格信息網站和局內辦公網路程式製作、欄目策劃、網路安全,局內辦公自動化設備維護和技術維護。
商品價格管理科:負責市管工農業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資源能源環保產品、醫藥和消費品價格涉及我市調定價項目的調查、測算、審核、論證,組織召開價格聽證會及提請調定價方案和申報;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擬訂市管的工農業產品價格及人民民眾密切相關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備案、審批及調定價方案;提出相關商品價格干預、調控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縣(市)區的有關價格問題。
行政事業收費管理科:負責全市行政事業收費管理;會同市財政局審核行政事業收費項目,對本市擬調整國家和省管理的收費項目、標準進行調查、協調、申報;研究制定本市行政事業收費管理的政策、法規;發放《企業負擔登記卡》;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不合理收費;協調處理行政事業收費方面的爭議。
經營收費管理科: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房地產和經營性收費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市管經營性收費作價原則、辦法並進行調整;審核經營性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負責協調和處理行業之間、部門之間有關房地產和經營性收費方面的爭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指導本市範圍內的房地產和經營性收費方面的政策、法規、規章。受省業務主管部門委託,開展對本市省管房地產和經營性收費的價格情況調查,召開政府價格決策聽證會,並對定價或收費標準提出意見和建議。
商品價格監督檢查科: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商品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明確實施檢查的法律法規依據和政策界限;依法查處縣(市)區政府、市直各部門、中省直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的價格違法案件;協調跨區域的重大價格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承辦商品價格舉報案件;開展商品價格(電力、汽柴油、天燃氣、液化氣、水價、供熱、醫療、藥品、農資、糧油價格等)社會監督工作。
行政事業收費監督檢查科:負責組織指導全市行政事業收費監督檢查工作,明確實施檢查的法律法規依據和政策界限;依法查處縣(市)區政府、市直各部門、中省直及其他事業單位,以及中介機構、行業協會、社會團體收費違法案件;協調跨區域的重大收費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協助縣(區)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查處重大收費違法案件;開展行政事業收費社會監督工作。
經營收費監督檢查科: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經營服務類價格和收費監督檢查工作,明確實施檢查的法律法規依據和政策界限;依法查處縣(市)區政府、市直各部門、中省直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經營服務類價格、收費違法案件;協調跨區域、跨部門的重大價格和收費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開展經營性收費(電信、郵政、金融、交通運輸、房地產、物業等)社會監督工作。
收費許可證管理科:負責齊齊哈爾市區《收費許可證》的核(換)發、補辦、變更、年度審驗、統計匯總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收費許可證》審驗問題的督辦、查處和反饋落實工作;負責對所轄縣(市)收費許可證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
市場價格監督管理科:負責調查、認定和處罰價格欺詐、哄抬價格、低價傾銷、牟取暴利等不正當價格違法行為;配合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開展反價格.壟斷執法工作;貫徹執行法定的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反不正當價格行為專項檢查,明確檢查的法律法規依據和政策界限;負責監督檢查國家制定和實施的競爭規則落實情況;承擔市場巡查和價格異常波動的價格行為規範工作;承辦不正當價格行為舉報案件;負責價格服務進萬家和價格誠信建設工作,推行商品和服務明碼標價、收費價格公示制度。
價格監測科:負責組織實施《黑龍江省價格監測辦法》;負責對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變動情況進行跟蹤、採集、分析、預測、公布活動;調查和分析重要商品、服務價格,以及相關成本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跟蹤反饋國家、省、市重要經濟政策在價格領域的反映;實施價格預測、預警,並及時提出政策建議。
價格舉報受理科: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價格和收費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和價格信訪事項;負責受理領導交辦和上級批轉的舉報案件;承辦一般價、格舉報案件的協調和處理;負責舉報案件的督察、督辦工作和價格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
人事科:負責機關、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勞動工資、醫保社保、社會福利工作;負責組織指導系統幹部培訓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機關黨委:按黨章規定設定,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