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機關公文

黨政機關公文是黨政機關實施領導、履行職能、處理公務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傳達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公布法規和規章,指導、布置和商洽工作,請示和答覆問題,報告、通報和交流情況等的重要工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黨政機關公文
  • 定義:黨政機關實施領導、履行職能、處理公務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
種類,

種類

公文種類主要有:
  (一)決議。適用於會議討論通過的重大決策事項。
  (二)決定。適用於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事項。
  (三)命令(令)。適用於公布行政法規和規章、宣布施行重大強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晉升銜級、嘉獎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公報。適用於公布重要決定或者重大事項。
  (五)公告。適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
  (六)通告。適用於在一定範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項。
  (七)意見。適用於對重要問題提出見解和處理辦法。
  (八)通知。適用於發布、傳達要求下級機關執行和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批轉、轉發公文。
  (九)通報。適用於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況。
  (十)報告。適用於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
  (十一)請示。適用於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覆。適用於答覆下級機關請示事項。
  (十三)議案。適用於各級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式向同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請審議事項。
  (十四)。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請求批准和答覆審批事項。
  (十五)紀要。適用於記載會議主要情況和議定事項。
公文一般由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誌、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屬檔案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註、附屬檔案、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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